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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幼儿园规范办园行为抽查和实地督导的通知
阅读: 时间: 2022-06-06 10:12 来源: 区教育局 发布:


各镇(街道)中心幼儿园、民办园:

按照《杭州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幼儿园规范办园行为实地督导的通知》(杭政教督办[2022]4号),为做好迎接杭州市教育督导办对我区幼儿园规范办园工作的抽查和实地督导工作,现将相关迎接抽查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  抽查范围:本区已经录入的幼儿园。

二、抽查内容:对标《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指标与要点》。

三、抽查方式:对本区已经录入并进行过督评的幼儿园进行网络审查和实地督导。实地督导采取现场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听课、观察、走访等形式。

四、迎接实地督导评估工作要求:

1.准备好规范办园行为的自评报告。认真总结办园亮点,查找不足。

2.对标评估指标,自查幼儿园的环境卫生、幼儿园生活设施设备、教育教学的设施设备配备情况及使用记录。

3.规范教师的教育教学行为。

4.准备幼儿家长名单和联系电话。

5.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6.15项关键性指标要准备好纸质材料。

A办园许可证、民办非企业登记证或营业执照。

B卫生评价合格报告

C食品经营许可证

D开园时建筑工程竣工消防验收合格证(或意见书、备案表)

E收费许可证

F房屋安全鉴定报告

G无重大责任事故(近5年安全证明)

H-I师德优良证明(无虐待体罚行为和无索要收受家长财物行为)

J教职工工资足额和及时发放

K无乱收费现象(收费公示与收费发票)

L无经费挤占和挪用抽逃资金(资产负债表和收入支出表)

M幼儿伙食与教职工伙食严格分开(伙食账)

N新生录取不与赞助费、捐资助学费挂钩

O近三年教职工人员名单(人事信息表)

特别提醒:

①D项中部分园所,如果是原先的小学教学用房且没有消防合格验审证的,要准备好消防安全教育与检查的台账资料。

②L和M项涉及办园经费和伙食费等关键性指标的,准备好近3年的资产负债表和收入支出表,时间分别是2019年、2020年和2021年。J项中民办园教师工资待遇要用民办园核查时教师签字上交的那份表。

联系人:直属督学中心鲁瑾,13758280502


杭州市临安区教育局

2022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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