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30185/2022-8384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发布单位 | 河桥镇 | 发文日期 | 2022-07-12 |
为加强全镇环境保护工作,创新环境管理体制,提升环境监管水平,切实保障环境安全和维护群众环境权益,突出地方党委政府对本地区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负总责的核心理念,强化属地环境监管责任,结合社会治理“一张网”,实现对各自环境监管区域内全方位、全覆盖、无缝隙管理 ,做到环境监管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留隐患。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机制。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系列讲话,以生态文明建设为统领,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不断创新环境监管模式,落实环境监管责任,提升环境监管水平,构建一个覆盖全镇辖区、专人负责、监管到位的环境监管网络,使我镇环境保护工作迈上一个新台阶。
二、工作目标
通过建立环保日常巡查机制,积极推动我镇落实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强化党委政府工作部门履行环境保护的工作职责,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齐抓共管和属地负责工作机制,加快解决突出环境问题,推动绿色发展,全面提升生态文明建设水平,为“世外桃源.田园烟溪”乡村振兴战略提供良好的生态保障和环境支撑。
三、组织机构
成立河桥镇环保日常巡查领导小组,机构组成如下:
组 长:鲍浩亮
副组长:周海南
组 员: 卢亚飞 李 航 赵志鹏 戚亦文 于 俊 赵 凯 金史正
四、工作职责
(一)网格化划分
我镇根据企业分布进行网格化划分成石瑞片、河桥片、赤石片三个片区,分别由金史正、于俊、赵凯负责日常巡查工作。
(二)日常巡查职责
负责辖区内各类环境污染、农村畜禽养殖面源污染、生态破坏和环境安全隐患等环境行为的日常巡查,及时发现并上报。加强环境保护宣传力度,营造人人关注环保、参与环保的良好氛围,切实做好环境保护有关工作。
五、保障措施
(一)完善制度建设。要按照日常巡查工作要求,落实巡查人员各项责任,建立定期例会、排查整治、日常检查、信息交流、学习培训和督查考核等各项制度,加强对环境形势的实时分析,有效解决环境保护重点、难点、热点问题,提高环境监管效能,保障日常巡查工作正常运行。
(二)强化村居联动。各行政村、居委会要积极配合我镇按照“部门围绕镇街、村(居)转”的要求,开展集中环境综合整治等工作。
(三)完善运行机制。镇街级巡查人员要按照日常巡查职责,对本级所监管的对象按规定进行巡查,及时发现和制止环境违法和犯罪行为,并向上级领导小组报告。充分发挥好网格监管作用,各片区于每月25日前统计上报日常巡查表至领导小组《环境监管日常巡查记录表》(见附件1)。相关职能科室接到环境违法行为的报告后,要及时进行调查并处理。对不属于本级管辖的,要及时移交移送,并配合相关单位进行调查。
(四)严格考核问责。各领导小组人员要严格落实环境日常巡查工作相关要求,对失职渎职、未按照监察频次要求履行环境监管职责、包庇环境违法行为或者对环境监管执法工作推诿扯皮、监管不到位、失控失管、有案不报的,依法依纪实施问责,确保监管持续规范、有效、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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