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508115/2022-83965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发布单位 区府办 成文日期 2022-07-15
发文字号 临政办〔2022〕33号 有效性
统一编号 有效性
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度统计工作巡查的通知
日期:
2022-07-15 19:00
来源:
区府办
浏览量:

    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临政办〔2022〕33号



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开展2022年度统计工作巡查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青山湖科技城管委会,相关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和省市统计工作精神,落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主体责任,根据《杭州市临安区贯彻落实国家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和有关部门协同监督方案要求,决定开展2022年度统计巡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统计工作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工作大局,完善党委政府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体系,改善统计工作生态,确保统计数据质量,坚持实事求是,攻坚统计工作难点痛点堵点,为高质量建设“吴越名城·幸福临安”提供坚强的统计保障。

二、巡查主体

本次巡查工作由区统计局牵头,全面负责实地巡查。

三、巡查时间

2022年7月—9月,具体巡查日期另行通知。

四、巡查对象

1.镇(街道):锦北街道、锦南街道、高虹镇、太湖源镇、於潜镇、昌化镇;

2.部门:区住建局、区农业农村局。

五、巡查内容

1.学习贯彻统计法律法规及重要统计工作文件情况等;

2.防范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落实情况,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有关统计工作方针、政策的情况;

3.统计机构设置、统计人员配备、制度完善、流程规范、工作保障等情况;

4.统计调查工作组织开展情况;

5.统计资料管理和公布情况;

6.本级统计报表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情况;

7.辖区统计调查单位统计报表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情况,统计台账设置情况;

8.统计信用建设开展落实情况;

9.统计基层基础建设情况(包括培训、实地指导、普法宣传、网格管理、工作考核等方面);

10.统计调查项目开展与执行情况。

六、巡查的方式和程序

1.送达统计巡查通知书,确定延伸抽查对象;

2.召开统计巡查工作动员会,部署安排统计巡查工作有关事项,并就当前统计工作进行座谈;

3.对本级统计工作实施全面检查,对辖区统计调查单位进行统计数据检查,抽取部分人员进行问卷调查;

4.反馈巡查意见,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根据协同监督机制进行反馈,提出整改具体意见;

5.对检查中发现存在统计违法嫌疑的单位进行立案查处,并将有关案件材料移送具有管辖权的任免机关、区纪委(监委)。

七、有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

统计巡查是统计执法监督检查的重要形式,是推进依法统计提高数据质量的重要手段。希望各单位充分认识统计巡查意义,以巡查为契机全面推进依法统计、诚信统计,自觉维护统计法权威。

(二)积极配合。

被巡查有关单位要做好统计巡查各项准备工作,积极配合统计巡查,认真做好统计巡查动员会准备工作,及时通知延伸统计数据核查单位,并配合现场检查。

(三)全面自查。

被巡查单位要对照巡查内容,认真开展本单位和属地统计调查单位的自查,于巡查当天书面提交统计工作情况及工作建议。

若有不明事项,请与区统计局统计执法监督科联系,电话:63818102。



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7月15日




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7月1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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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开展2022年度统计工作巡查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青山湖科技城管委会,相关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和省市统计工作精神,落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主体责任,根据《杭州市临安区贯彻落实国家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和有关部门协同监督方案要求,决定开展2022年度统计巡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统计工作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工作大局,完善党委政府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体系,改善统计工作生态,确保统计数据质量,坚持实事求是,攻坚统计工作难点痛点堵点,为高质量建设“吴越名城·幸福临安”提供坚强的统计保障。

二、巡查主体

本次巡查工作由区统计局牵头,全面负责实地巡查。

三、巡查时间

2022年7月—9月,具体巡查日期另行通知。

四、巡查对象

1.镇(街道):锦北街道、锦南街道、高虹镇、太湖源镇、於潜镇、昌化镇;

2.部门:区住建局、区农业农村局。

五、巡查内容

1.学习贯彻统计法律法规及重要统计工作文件情况等;

2.防范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落实情况,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有关统计工作方针、政策的情况;

3.统计机构设置、统计人员配备、制度完善、流程规范、工作保障等情况;

4.统计调查工作组织开展情况;

5.统计资料管理和公布情况;

6.本级统计报表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情况;

7.辖区统计调查单位统计报表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情况,统计台账设置情况;

8.统计信用建设开展落实情况;

9.统计基层基础建设情况(包括培训、实地指导、普法宣传、网格管理、工作考核等方面);

10.统计调查项目开展与执行情况。

六、巡查的方式和程序

1.送达统计巡查通知书,确定延伸抽查对象;

2.召开统计巡查工作动员会,部署安排统计巡查工作有关事项,并就当前统计工作进行座谈;

3.对本级统计工作实施全面检查,对辖区统计调查单位进行统计数据检查,抽取部分人员进行问卷调查;

4.反馈巡查意见,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根据协同监督机制进行反馈,提出整改具体意见;

5.对检查中发现存在统计违法嫌疑的单位进行立案查处,并将有关案件材料移送具有管辖权的任免机关、区纪委(监委)。

七、有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

统计巡查是统计执法监督检查的重要形式,是推进依法统计提高数据质量的重要手段。希望各单位充分认识统计巡查意义,以巡查为契机全面推进依法统计、诚信统计,自觉维护统计法权威。

(二)积极配合。

被巡查有关单位要做好统计巡查各项准备工作,积极配合统计巡查,认真做好统计巡查动员会准备工作,及时通知延伸统计数据核查单位,并配合现场检查。

(三)全面自查。

被巡查单位要对照巡查内容,认真开展本单位和属地统计调查单位的自查,于巡查当天书面提交统计工作情况及工作建议。

若有不明事项,请与区统计局统计执法监督科联系,电话:63818102。



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7月15日




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7月1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