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773590348/2022-8402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单位 区审管办 发文日期 2022-05-20
统一编号 有效性
区审管办关于开展专项以案促改警示教育活动的通知
日期:
2022-07-20 11:04
来源:
区审管办
浏览量:

临审管办党组〔2022〕1号

各分中心、各科室,窗口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和中央、省、市、区纪委全会精神,常态化长效化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根据《市审管办关于在全市审管系统开展专项以案促改警示教育活动的通知》要求,把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作为整体一体推进,经研究,决定围绕市审管系统违法违纪案件,在中心开展“一体塑形”专项以案促改警示教育活动,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的重要讲话和李克强总理在国务院第五次廉政工作会议上讲话精神,突出清廉机关模范机关建设“总牵引”,坚定不移地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通过对近年来市审管系统违纪违法案件深入剖析,全面查找中心党员干部职工在思想认识、党性观念、规矩意识、廉洁自律、工作纪律、群众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以案促治、以案促改、以案促管,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引导全体党员干部职工进一步增强廉洁意识,筑牢拒腐防变思想,推动形成权力结构配置更加科学、权力运行更加规范透明的良好格局,努力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活动范围

中心全体党员干部和工作人员

三、活动内容

(一)开展“五自查”,找准不足。

1.自查党性观念强不强。重点自查是否维护“两个维护”“两个确立”,是否严格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的决策部署,是否在个人社交媒体、公众场合造谣传播损害党和国家形象不当言论等问题。

2.自查“四风”问题改没改。重点自查是否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是否存在“不吃公款吃老板”“一桌餐”“吃公函”等变相违规吃喝问题,借快递物流、电子礼品卡等隔空送礼问题。

3.自查廉洁自律标准高不高。重点自查是否存在是否收受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是否违规经商办企业、在企业兼职取酬等问题。

4.自查以权谋私有没有。重点自查是否存在行政审批和公共资源交易过程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和插手工程建设,特别是我们廉政建设视线“空白档”的机关和窗口临时用工,是否在行政审批、招投标领域、政务服务等方面利用工作便利进行利益交换、贪污受贿或谋取利益等问题。

5.自查工作纪律严不严。重点自查是否存在不作为、乱作为等懒政怠政现象,是否违反作风纪律涣散、无故脱岗等问题。

(二)实施“五举措”,确保实效。

1.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制定专项以案促改警示教育活动工作方案。(活动时间:2022年5月底前)

2.组织召开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动员大会,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活动时间:2022年6月底前)

3.召开案例分析会,深刻剖析案例,联系工作实际,深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切实做到红红脸、出出汗,达到共同提高的目的。(活动时间:2022年7月底前)

4.进行党员干部职工廉政谈话,突出实干担当有为,组织开展“单位履行核心职能、干部‘在状态’成为常态”专项督查,开展“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全员廉政谈话。(活动时间:2022年7月底前)

5.针对查摆剖析发现的问题,建立整改台账,制定整改措施,始终把解决突出问题贯穿以案促改全过程。(活动时间:2022年12月底前)

四、组织领导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加强审管办党组组织领导,领导干部要深刻剖析反面典型,以案例明法纪、促整改,发挥警示作用。同时要担负好指导责任,抓好分管科室和窗口单位的警示教育,推动形成领导带头、上下联动的生动局面。

(二)压实两个责任。要认真履行以案促改警示教育主体责任,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加强对分管领域和科室的以案促改工作指导,要层层压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推动以案促改工作向基层延伸。

(三)强化督导问责。要把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工作列入本年度党建工作内容,与全面从严治党述责述廉相结合,以案促改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内容,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通过反馈、约谈、通报、问责等形式,推进以案促改工作落到实处。

(四)形成工作合力。建立信息共享、协调配合等机制,发挥主导推进作用,把以案促改工作列入中心全体党员干部职工教育内容,教育党员干部职工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通过多种形式宣传以案促改工作的典型事例和突出成效,扩大覆盖面、影响力。


附件:1.以案促改警示教育活动自查情况表

2.近年审管系统及公共资源交易领域违法违纪

典型案例


中共杭州市临安行政审批

服务管理办公室党组

2022年5月20日


附件1

以案促改警示教育活动自查情况表

填报科室(窗口):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自查问题

存在问题

整改举措

已整改问题

党性观念

强不强

是否维护“两个维护”“两个确立”


是否严格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的决策部署


是否在个人社交媒体、公众场合造谣传播损害党和国家形象不当言论


四风”问题

改没改

是否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


是否存在“不吃公款吃老板”“一桌餐”“吃公函”等变相违规吃喝问题


是否存在借快递物流、电子礼品卡等隔空送礼问题


廉洁自律标准高不高

是否存在是否收受礼品、礼金、有价证券


是否违规经商办企业、在企业兼职取酬


以权谋私

有没有

是否存在行政审批和公共资源交易过程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和插手工程建设


是否在行政审批、招投标领域、政务服务等方面利用工作便利进行利益交换、贪污受贿或谋取利益


工作纪律

严不严

是否存在不作为、乱作为等懒政怠政现象


是否违反作风纪律涣散、无故脱岗等问题


附件2

近年审管系统及公共资源交易领域违法违纪典型案例


藏在开评标室里的“内鬼”


“我一个‘临时工’,原以为出了事,大不了不干了,没有想到犯了法……”这是痛失自由的伍佳烨在留置室里多次提到的一句话。

伍佳烨,曾系浙江省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科的一名劳务派遣制工作人员。然而,就是这个看似没有多大权力的“临时工”,却通过泄露内部信息、向专家打招呼,收受投标老板所送271.81万元好处。

2015年6月,28岁的伍佳烨在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科担任工作人员,负责开评标现场见证、监督、管理等。工作中,伍佳烨有机会第一时间获得开评标相关信息和资料,并熟悉部分评标专家。

随着时间流逝,经常看着几千万甚至上亿、十几亿的工程项目被出手阔绰的老板拿下,自己却拿着微薄的工资,她的心态慢慢发生了变化。伍佳烨开始寻思“从他们身上赚点钱”,于是向投标老板推销空气净化器、床垫,以及茶叶、月饼、粽子等“商品”,老板们纷纷掏了腰包。

2019年4月,正合计如何“赚大钱”的伍佳烨遇到了投标老板向某。在一个项目开评标前,向某找到伍佳烨,让她把有无废标等信息第一时间传递出来,请熟悉的评标专家打高分,并许诺给她好处费。在向某的劝说和金钱的利诱下,伍佳烨帮助向某顺利中标,拿到3万元好处费。

有了第一次,感到“来钱快”的伍佳烨再也无法关闭欲望的大门,知道伍佳烨“能耐”的老板也越来越多。新冠肺炎疫情暴发后,投标单位不能进到开标现场,无法第一时间得知商务标抽签系数、各投标单位商务报价情况,也无法计算出商务标排名,这给伍佳烨提供了另一条“生财之道”。

为获取好处,伍佳烨频频向老板提供投标单位信息、专家打分情况、评标专家的身份信息等资料,向熟悉的评标专家打招呼,涉及的项目工程从几百万到数亿元,项目种类也从水利工程到市政、土建、绿化等众多领域。

在一笔笔好处费中,伍佳烨的底线也一退再退,愈发贪婪起来。尤其是到了后期,她不再等投标老板“上门”,而是主动“招揽生意”,看哪家公司可能中标,就提前联系老板,称自己能帮忙中标,要求给予好处。经查,2019年4月至2021年8月,伍佳烨71次收受19个投标老板贿赂,平均每个月“入账”9万余元。特别是在2020年、2021年,伍佳烨共收受贿赂236.2万元,甚至在被留置的半个月前,伍佳烨还收了16万元好处。然而,伍佳烨只做了个临时“保管员”,她将每次收到的贿赂款放在汽车副驾驶位置下,积攒到一定数量后存到他人名下——一分钱都没有花。“我就看着银行卡上的数字越来越多,内心就有一种幸福感。”伍佳烨告诉办案人员。

2021年9月,经嘉兴市监委指定管辖,嘉兴市秀洲区监委对伍佳烨涉嫌严重违法问题立案调查并采取留置措施。10月,伍佳烨劳动关系被解除。12月28日,秀洲区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伍佳烨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并处罚金六十万元。

(文章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涉及串通投标等五项罪名,李雄图等人被判刑


“被告人李雄图犯串通投标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250000元;犯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100000元;犯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100000,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450000元。”。

2019年,10月10日下午,由建德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浙江鑫冉建设有限公司、李雄图、潘杰等人串通投标、敲诈勒索、强迫交易、行贿以及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案在建德市人民法院宣判。

被告人李雄图是被告单位浙江鑫冉建设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2018年12月,李雄图曾因串通投标罪被建德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两个月,并处罚金25万。检察机关指控,2017年,被告人李雄图为谋取非法利益,多次通过贿赂手段,让原建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业管理处招投标管理科科长王飞(已判刑)违反规定,向其提供评标专家的联系方式,并让其在项目招投标过程中违规提供帮助。

同时,通过贿赂手段,买通评标专家,让评标专家在评标时帮助其参与评标的公司打高分,以达到帮助其公司中标的目的。被告人李雄图通过上述行贿手段在我市的多个工程中参与投标,并中标。

在上述招投标过程中,被告人李雄图向评标专家张建立行贿41万,并且还有向其他专家行贿的行为。为感谢王飞对其提供的帮助,先后向王飞行贿现金、消费卡共计价值人民币137664.5元以及箱包、酒等财物。

在招投标过程中,被告人李雄图还串通被告人潘杰、揭伟仲等人利用他们实际控制的公司,并找来其他公司,一起帮助浙江鑫冉建设有限公司投标。

检察机关还指控,在2015年至2017年期间,被告人潘杰、揭伟仲、郑志生、钟邵龙等人在我市的招投标领域、招投标过程中多次对中标企业实施敲诈勒索、强迫交易的犯罪行为。敲诈数额达上百万元,强迫交易工程总价达三千多万元。

建德市人民法院认为,被告单位浙江鑫冉建设有限公司、被告人李雄图、潘杰、揭伟仲等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损害招标人、其他投标人利益,情节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串通投标罪,浙江鑫冉建设有限公司构成单位犯罪。李雄图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其行为构成行贿罪。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工程评标专家以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

被告人潘杰、揭伟仲、郑志生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单独或结伙以威胁、要挟的手段强行索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均已构成敲诈勒索罪。被告人钟邵龙以威胁手段,强迫他人将中标工程转包与其,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强迫交易罪。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李雄图做出上述判决。判决浙江鑫冉建设有限公司犯串通投标罪,判处罚金人民币1500000元。同时对潘杰等人判处相应的刑罚。


(文章来源:建德检察)


补上制度漏洞

萧山翻出牵涉 27 名专家的招投标案


萧山一起招投标案,涉及评标专家 27 人,投标人是如何钻制度的空子行贿的?近日,萧山区委第四巡察组走进浙江南湖监狱一监区,与服刑犯人陈某面对面,来了一场对话。

陈某曾是浙江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原法定代表人,与其相关的案件,为何重新浮出水面?翻出这起案件的是萧山区委第四巡察组。巡察组在各市县都有,由市县一级派出。巡察工作既视更察,任务具体,要求细致,强调要找出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萧山区纪委相关负责人介绍,当前萧山巡察工作强调做好后半篇文章,着力破解“新官不理旧账”困局,做到“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

而近期,萧山区委第四巡察组进驻区办事服务中心巡察时,发现招投标过程中问题不少。

作为亚运筹备的核心区,杭州萧山区工程之多、资金之巨是前所未有的,腐败风险也同步增长。面对贪腐风险,找出本质原因,弥补制度漏洞,助推经济社会发展,成为巡察工作进一步细化的首要任务。

苦思两周后,萧山区委第四巡察组研究决定,重新挖掘造成极其恶劣社会影响的案件,让当事人来分析、挖掘招投标中的弊病。因此,才有了与服刑犯人陈某的一场对话。

夏末的天气有点闷热,浙江南湖监狱一监区也显得有点沉闷,只有阵阵蝉鸣声。刚开始时,陈某有点吃惊,在他看来,似乎习惯了严肃的盘问。在巡察组的解释下,他逐渐打开了回忆的大门。“我从事工程十多年了,知道要在竞争激烈的萧山招投标市场分一杯羹相当不易,所以我花了很大功夫去寻找招投标制度上的缺陷……”

巡察组成员说,从陈某的话语中可以看出,他在业务上是很专业的,但可惜用错了地方。“评标专家是随机抽取的,你是如何确认该名专家就是你要的专家?”一位巡察组成员问道。

“我重点‘攻下’几个专家,再用他们去影响其他专家,即使其他专家不被抽中,不出几分钟几个电话下来,他们在圈子里就知道是谁在评标,继而为我说情。”

“从你的角度分析,如何才能杜绝此类现象的发生?”

……

一问一答中,招投标过程中的深层次问题逐一展现开来。

中午休息时,针对陈某的叙述,萧山区委第四巡察组对与陈某有关的案件材料,重新进行了梳理归纳。像前年某工程招标中,陈某就联系了三家单位去投标,并把名单告诉了评标专家周某,周某最后让这三家都中了标。陈某从每家投标单位收取二十万元后,送了周某七

万元。

萧山区委第四巡察组还发现,同时暴露的一个显著问题是,本地专家库里的专家许多都是企业老板,他们有时是评标专家,有时是投标当事人,存在着“既是运动员又是裁判员”的现象,所以“今天你帮我、明天我帮你”,这种“投桃报李”现象在圈内屡见不鲜。

“我们如果不来监狱,有些情况很难知道啊。”第一次参加巡察工作的年轻人沈杰说。“对招投标过程中的腐败,我们只知其然却不知其所以然。比如说,我们光知道有的老板肯定有‘猫腻’,但具体方法的隐蔽性和迷惑性,是通过与陈某谈话才更加了解的,这样的情况的确触目惊心。”组长马列火在分析会上严肃地说。

异地交叉评标、抽取省级专家库、减少乃至杜绝企业法人成为“专家库”成员、收取“专家库”成员“廉洁保证金”制度……讨论分析会上,巡察组人员提出了许多可行性很强的建议。

(来源:浙江新闻 2018年)


因受贿、串通投标,

杭州6位评标专家被取消资格!有人判刑7个月!


2019年,杭州市城建委发布了一则通报,一次性取消了6位评标专家的资格,具体如下:

关于取消盛忆寒等6人杭州市建设工程评标专家资格的

处理通报

各有关单位、各评标专家:

盛忆寒2015年10月在萧山区空港新城城市示范村靖江区块(空港家园)项目施工监理项目、萧山区北干街道畈里张社区棚户区改造安置用房施工监理项目评标过程中,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经《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浙0109刑初1749号)判决:盛忆寒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叶晓明2015年10月在萧山区闻堰街道三江口村湘湖三期安置房项目评标过程中,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经《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浙0109刑初1749号)判决:叶晓明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

周强2015年12月在萧山区钱江世纪城盈二安置小区项目、2015年11月在萧山区文创大厦监理项目评标过程中,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经《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浙0109刑初1749号)判决:周强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汪胡帆2015年12月在萧山区钱江世纪城盈二安置小区项目监理项目评标过程中,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经《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浙0109刑初138号)认定,汪胡帆犯串通投标罪,判处拘役五个月,缓刑七个月,并处罚金9000元。

蒋体贤2015年12月在萧山区闻堰街道三江口村湘湖三期安置房项目监理项目评标过程中,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经《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浙0109刑初138号)认定,蒋体贤犯串通投标罪,判处拘役五个月,缓刑七个月,并处罚金9000元。

刘柳让2015年11月在萧山区文创大厦监理项目评标活动,违规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经《杭州市萧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萧市监稽处字〔2018〕105号)对刘柳让处以没收违法所得6000元;罚款10000元的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评标专家不良行为认定与记录暂行办法》浙招标专家(2014)41号第十五条,决定自即日起取消盛忆寒、叶晓明、周强、汪胡帆、蒋体贤、刘柳让杭州市建设工程评标专家资格,清出杭州市建设工程评标专家库永不再录用。


(新闻来源:杭州市城建委)


又一特大串标案被揭开!

涉及78个项目、涉案金额7.67亿、24人被公诉


伙同其他投标者借用多家公司资质,统一报价串通投标,并约定利益共享,最终78个工程全部中标,使招投标制度形同虚设。浙江省武义县检察院对一起涉案金额高达7.67亿元的特大串通投标案的首批24名被告人依法提起公诉。

2018年8月14日,武义县供水调度中心建设工程进行公开招标。被告人施某伙同张某、董某等6人使用12家公司资质进行串通投标。其中,施某借用3家公司资质,与自己父亲参股的武义立川建设有限公司资质一起参与投标。施某与张某共同商定好上述12家公司的报价,以集中统一安排并错开报价的方式提高中标率,参与串通投标的人根据商定的报价填写标书投标,并约定中标后由中标人拿出中标价的百分之二进行分红。最终,该工程由武义立川建设有限公司以1900余万元中标。

经审查,2015年至2018年,施某等24人在武义县工程项目公开招标时,通过借用多家公司的资质,统一安排报价或围标方式进行串通投标,并以中标价的2%至8%或合股施工的承诺约定利益共享。案件涉及武义县北岭市民广场等工程项目78个,累计中标金额达7.67亿元。

混乱的招投标秩序不可避免地对工程质量产生影响。2017年8月,武义县履坦镇何村的来料加工中心建成后,经检测存在严重质量问题,何村与施工单位金华名宇建设有限公司达成补充协议,将该工程拆除重建。名宇公司将拆除工程交由张某负责。张某承接工程后,在不具备建筑工程资质的情况下,又将拆除工程发包给不具备资质的邓某(另案处理),邓某既未对该拆除工程编制安全专项方案,且在施工前未对挖掘机驾驶员进行安全技术培训。之后,因挖掘机驾驶员闵某施工时违反技术规范,盲目拆除承重结构导致建筑物顶层坍塌,致闵某被埋当场身亡。

检察机关经审查后,对施某、张某等24名被告人以涉嫌串通投标罪、重大责任事故罪等罪名依法提起公诉。与此同时,该院对已受理的7件48人串通投标案件进行深入分析研究,目前已初步梳理出该系列案涉及全县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美丽乡村建设工程等项目,涉案中标金额近20亿元,并针对借用资质串标普遍、串标犯罪手段隐蔽、涉案主体之间形成关系网等特点,形成书面报告并向相关部门发送检察建议,以促进行业治理、规范市场秩序,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文章来源:中国招标网)


上海破获首例串通投标团伙案:

市政工程招标,90余家参与公司竟有80家系同一人控制


如果一个工程标的1000万,一般来说利润是40%,利润中30%给陆某——即千万标的中陆某能获利百万以上:“这是没有办法的事情,他们一联合,我们不通过他们中标的概率几乎为零。”

2017年1月,上海某郊区一项市政工程公开招标,吸引了90余家公司前往投标,最终的中标价格十分接近招标方事先公布的最高限价。

反常现象的背后究竟是何原因?公安部门经过调查,发现一个长期盘踞在上海某郊区,利用串通投标非法牟利的犯罪团伙。今年1月这一招标工程中,参与的90余家公司中高达80余家背后系同一力量控制,以确保他们以期望的价格中标。

据查证,2011年至今,该犯罪团伙参与串通投标工程百余起,涉案金额逾亿元。目前,检察机关已对首批集中收网的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


高价中标背后玄机:七成公司同一人控制


2017年1月,警方在工作中发现,本市某郊区一项市政工程开标过程中,虽然参与竞标公司多达90余家,最终中标价格却非常接近招标方事先公布的最高限定价。这一反常现象引起了警方的关注。

“招投标的过程,一般是招标单位设定一个最高限价,再由投标单位报价,取中间价上下最接近的几家公司,最后选出中标人。”据业内人士介绍,在这样的规则下想要中标并抬高中标价格,必然要与多数参与投标的公司联系,以测算并制定出关键因素“中间价格”。

警方随即对该招投标过程展开调查,却发现背后存在一个以陆某为首的势力在左右这个过程。参与竞标的公司中,有相当数量由陆某实际控制,此外还有多家公司与其相关,还有部分公司则获得陆某等人承诺,只要让他们指定的公司成功得标,将获得数万元的酬谢。这些盘根错节的关系串联起来的企业多达80余家,仅有10余家公司正常参与招投标!

2017年4月20日,上海市公安局经侦总队会同静安公安分局开展集中收网行动,在本市抓获包括陆某在内的犯罪嫌疑人10余名;经进一步侦查后,警方于近日对另10余名犯罪嫌疑人开展了第二波次打击,现场查扣大量涉案电脑、手机及招投标文件。通过两次集中收网行动,警方彻底摧毁了这一长期盘踞本市、利用串通投标非法牟利,严重扰乱、破坏市政施工工程招投标市场秩序的犯罪团伙。


参与者揭秘手法:不通过他们中标概率几乎为零


通过对陆某及其相关的公司和人员深入调查,侦查员发现自2011年起,陆某就开始伙同他人,在工程招标过程中利用“围标”手法串通投标、控制中标价格。希望中标的公司不得不花巨资找到陆某“帮忙”,陆某等人有时也会中标之后再转包给他人。

“围标”究竟如何操作?今天下午在看守所里,曾通过陆某中标某过程的一公司负责人周某讲述了整个过程。

“所谓的‘围标’,就是多家参与投标的公司把标的‘围’来,而这些公司的背后实际控制人却是同一个。”据周某称,陆某自行注册了多家公司参与工程投标,此外行业内还有一批公司,本身能力有限,存在的目的就是跟风投标赚取“小费”,陆某会许给这些公司数万元“小费”让他们参与工程招投标:“这些公司负责人目地就是拿‘小费’,不会真的打算中标和后续建设,所以企业形象什么完全不会考虑,有利可图即可。”

在这一规则下,控制参与投标的公司越多,中标的可能性就越大。陆某控制的这些公司就像“围攻”标的物一样,谁能中标,中标价格多少,他们有近乎决定性的影响力。“想要中标,一个工程利润的30%要给陆某。”据周某称,如果一个工程标的1000万,一般来说利润是40%,利润中30%给陆某——即千万标的中陆某能获利百万以上:“这是没有办法的事情,他们一联合,我们不通过他们中标的概率几乎为零。”


招标代理公司泄露正规投标公司信息


在陆某操控的一系列案件中,另一个发挥关键作用的是招标代理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招标人有权自行选择招标代理机构,委托其办理招标事宜。而招标代理机构应当遵守法律中关于招标人的规定。

该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招标人不得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以及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招标人设有标底的,标底必须保密。”——按照法律规定,招标代理机构同样应该遵守这样的保密规定。

然而在这一案件中,一些招标代理公司私下将参与投标的公司信息泄露给陆某等人,陆某等人在控制大量参与投标公司的同时,还能根据招标代理机构泄露的真正参与招投标的公司的方案“见招拆招”,并在规则之下测算、抬高中标价格。记者从警方获悉,目前部分招标代理机构涉案的犯罪嫌疑人已被警方抓获归案。

据警方介绍,2011年至今,该犯罪团伙参与串通投标工程百余起,涉案金额逾亿元。目前,检察机关已对首批集中收网的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

(来源:新华社)


杭州一科长 4 次受处分不改过:

收受财物、吃喝游玩、帮人中标

吃喝游玩“兄弟”包 工程中标我来“包”


在建德当地,招投标管理科科长是个实权岗位。王飞“上位”后,嗅觉灵敏的商人李某某就前来“拜码头”。李某某出手阔绰,对王飞是燕窝、超市卡、现金等“糖衣炮弹”不断,请吃请喝更是常有的事,两人很快就以兄弟相称。担任科长短短一年多时间,王飞就收受各类财物 10多万元。2017 年,李某某先后两次约王飞及其家人赴澳门旅游,除了包揽吃住费用以外,还赠送数万元的港币供其购买筹码赌博和消费,两人的“兄弟情”与日俱增。

很快,王飞就用实际行动报答了李某某。2017 年 6月,建德市某工程对外招标,李某某让王飞在投标公司技术标进行随机编号的过程中,按指定顺序对其挂靠的三家公司进行编号,然后他再想办法买通评标专家串标。

王飞同意了,他故意支开原本负责编号的工作人员,独自一人偷偷将李某某挂靠的三家公司编写成指定的号码,最终李某某成功中标。之后,王飞又在另两次工程招投标中,帮助李某某与评标专家联系进行串标,并顺利中标。

据办案人员说,王飞的违纪违法问题早有“端倪”,也曾多次被举报,但他对自己的违纪违法问题总是避重就轻、欺瞒组织。

2017 年 2 月,王飞违规接受一个建筑公司项目经理宴请被举报,在组织调查期间,王飞第一时间退缴餐费,并承诺痛改前非,组织上给予诫勉处理。2017 年 10 月,王飞又因接受一家监理公司老板宴请被群众举报,这一次受到了党内警告处分。之后,王飞因违规从事营利性活动和履职不力等原因,分别受到组织的批评教育和诫勉处理,并调离了原岗位。为此,单位领导对其进行了长时间的谈心谈话,希望他能改过自新、好好工作。

“按理说,这时候王飞应该幡然醒悟,向组织彻底坦白交代。然而,他面对组织的一次次挽救,不但不醒悟不收手,还心存侥幸,以为被组织发现的只是一些小问题,其他违纪违法问题靠着自己的小聪明,能蒙混过关,他甚至在组织调查期间,还心安理得收人钱财,帮人串标谋利。”建德市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徐建新说。

就在王飞阳奉阴违对抗组织之时,一张大网已经撒开。

2018 年 5 月,建德市纪委监委对李某某开展外围初查,王飞和李某某有所察觉,急忙商量对策。他们认为李某某所送的 3 万元的杭州银泰百货储值卡已被王飞使用,容易被发现,遂让王飞以现金方式返还,并由李某某出具收条,同时将落款日期提前数月,形成在组织调查前已归还的假象。

由于王飞的妻子在建德某医院工作,而李某某的父母曾在这家医院住过院,于是王飞与李某某便订立攻守同盟,约定在接受调查时提供虚假陈述,谎称李某某送卡是为了感谢王飞妻子洪某在李某某父母住院时予以照顾,是送给洪某的,以此对抗组织调查。

但这些看似稳固的“同盟”,在组织调查面前很快就土崩瓦解了。2018 年 11 月 2 日,王飞因涉嫌受贿罪被建德市纪委监委留置。当调查人员向王飞宣读《留置决定书》时,他却说“我下午还要去开个会”,以为跟之前一样,只要自己积极配合,谈完话做完笔录马上就能回家了。同年 12 月 29 日,王飞因涉嫌受贿罪被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在庭审时,王飞对自己的犯罪问题供认不讳,泪流满面地说:“组织上给过我机会,希望我能够回头,结果我辜负了组织,错过了机会……”

王飞案发后,建德市纪委监委举一反三,对全市所有重大工程项目进行突击检查,发现问题 57 个,发出问题整改意见书 15 份,督促全市各级建立“一工程一档案”和完善招投标廉政风险防控机制。

“我们督促相关职能单位对招投标等重要风险点和岗位予以严格管控,对违纪违法问题,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用好王飞这个典型案例,做好警醒教育,深入开展以案促改。”建德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周萍英说。


(文章来源:杭州网)


串标围标、贪污受贿,杭州一公职人员被判刑


拆解合同规避公开招投标,纵容关联单位虚假竞价比选,却终究“纸包不住火”,锒铛入狱……近期,杭州市上城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办事员徐某因犯贪污罪和受贿罪获刑4年9个月。

杭州市上城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为上城区文广新局下属单位,2019年, 杭州市上城区审计局在上城区原文广新局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中,对其下属单位进行了延伸审计。审计发现,由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组织实施的“望仙阁”提升改造工程存在工程配套采购拆解合同规避公开招投标、相关设备安装调试费用重复计费等问题。审计人员还发现,在非物质文化遗产宣传体验和教学非公开招标项目中,参与竞价的部分比选企业为关联单位,甚至存在无资质企业参与竞价的情况。对此,上城区审计局及时将上述问题线索移送至区纪委监委。

经上城区纪委监委查证核实,2009年至2019年期间,原上城区文广新局下属非遗中心办事员徐某多次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多次索要或非法收受财物,涉嫌受贿。2009年至2014年,徐某多次以高开、虚开发票报销的方式骗取公共财物,涉嫌贪污。该区纪委监委给予徐某开除公职处分,并将线索移送至司法机关。

2020年8月,上城区人民法院以贪污罪和受贿罪一审判处徐某有期徒刑4年9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万元;扣押在案的赃款57.66万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退缴在案的贪污款13.51万元退还相关单位。


(文章来源:浙江审计)


杭州上城区邱诚浩贪污案件


2019年2月至2020年7月,邱诚浩在担任上城区审管办驻区住建局保障性住房业务窗口工作人员期间,利用负责市区廉租住房货币补贴业务的受理(初审)、复审等职务便利,冒用张琪、王宝根等120户的廉租住房保障资格信息,以其朋友徐斌、程敏杰、马少华、裘少波、高力、胡剑飞及其本人作为假冒房东,采用在廉租住房货币补贴申请业务受理环节伪造房屋租赁备案证、房屋租赁合同等申请材料完成审批(作案38次),以及在杭州市住房保障系统平台上进行篡改廉租住房货币补贴备案信息(房东身份信息和银行卡号等)、虚增廉租住房保障家庭成员、违规延长保障资格有效期、违规审批(作案177次)等操作的方式,先后215次骗取廉租住房货币补贴共计人民币3251966.4元,贪污金额特别巨大,手段隐蔽,严重破坏了行政机关的正常管理秩序,并造成较为负面的社会影响。

2020年8月6日,邱诚浩在区审管办和区住建局有关领导劝导和陪同下主动投案,经留置后又被提起公诉。该案件的典型之处在于,年轻人违法犯罪(邱仅32岁)、低层次编外人员犯罪、作案手段隐蔽、高智商职务犯罪,同时也反映出了审批监管内控机制薄弱、日常管理缺失不到位、实际用工人员用人不当等体制机制管理上的漏洞。


杭州交易中心卢维恺串通投标案件


卢维恺,原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处工程师,事业编制,专业技术八级。2018年10月至11月期间,卢维恺与浙江广厦建筑设计研究有限公司副院长刘亮事先商量,由卢维恺使用本单位业务管理系统后台账号密码登录本单位数据库获取评标专家信息,提供给刘亮提前向评标专家打招呼照顾打分。2018年11月22日,在杭州市萧山区“所前镇城南村城中村改造安置房项目EPC总承包”项目开标当日,卢维恺使用本单位业务管理系统后台账号密码登录本单位数据库获取了前述项目的评标专家名单,并将评标专家名单提供给刘亮,刘亮根据该名单让有关人员给每位评标专家送现金打招呼照顾打分。2018年12月29日,卢维恺被刑事拘留,2019年1月22日被取保候审,2020年1月22日被继续取保候审。案发后,卢维恺的家属代为退赃30000元。2020年4月16日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以卢维恺犯串通投标罪,判处卢维恺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30000元。卢维恺身为国家公职人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与投标利益人串通投标,其行为已严重违犯政务法规,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一款,2020年5月22日被开除公职。


抄送:区纪委派驻第二纪检监察组。

杭州市临安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办公室        2022年5月2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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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773590348/2022-84029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单位 区审管办
发文日期 2022-05-20
区审管办关于开展专项以案促改警示教育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7-20
信息来源: 区审管办
浏览量:

临审管办党组〔2022〕1号

各分中心、各科室,窗口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和中央、省、市、区纪委全会精神,常态化长效化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根据《市审管办关于在全市审管系统开展专项以案促改警示教育活动的通知》要求,把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作为整体一体推进,经研究,决定围绕市审管系统违法违纪案件,在中心开展“一体塑形”专项以案促改警示教育活动,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的重要讲话和李克强总理在国务院第五次廉政工作会议上讲话精神,突出清廉机关模范机关建设“总牵引”,坚定不移地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通过对近年来市审管系统违纪违法案件深入剖析,全面查找中心党员干部职工在思想认识、党性观念、规矩意识、廉洁自律、工作纪律、群众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以案促治、以案促改、以案促管,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引导全体党员干部职工进一步增强廉洁意识,筑牢拒腐防变思想,推动形成权力结构配置更加科学、权力运行更加规范透明的良好格局,努力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活动范围

中心全体党员干部和工作人员

三、活动内容

(一)开展“五自查”,找准不足。

1.自查党性观念强不强。重点自查是否维护“两个维护”“两个确立”,是否严格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的决策部署,是否在个人社交媒体、公众场合造谣传播损害党和国家形象不当言论等问题。

2.自查“四风”问题改没改。重点自查是否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是否存在“不吃公款吃老板”“一桌餐”“吃公函”等变相违规吃喝问题,借快递物流、电子礼品卡等隔空送礼问题。

3.自查廉洁自律标准高不高。重点自查是否存在是否收受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是否违规经商办企业、在企业兼职取酬等问题。

4.自查以权谋私有没有。重点自查是否存在行政审批和公共资源交易过程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和插手工程建设,特别是我们廉政建设视线“空白档”的机关和窗口临时用工,是否在行政审批、招投标领域、政务服务等方面利用工作便利进行利益交换、贪污受贿或谋取利益等问题。

5.自查工作纪律严不严。重点自查是否存在不作为、乱作为等懒政怠政现象,是否违反作风纪律涣散、无故脱岗等问题。

(二)实施“五举措”,确保实效。

1.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制定专项以案促改警示教育活动工作方案。(活动时间:2022年5月底前)

2.组织召开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动员大会,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活动时间:2022年6月底前)

3.召开案例分析会,深刻剖析案例,联系工作实际,深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切实做到红红脸、出出汗,达到共同提高的目的。(活动时间:2022年7月底前)

4.进行党员干部职工廉政谈话,突出实干担当有为,组织开展“单位履行核心职能、干部‘在状态’成为常态”专项督查,开展“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全员廉政谈话。(活动时间:2022年7月底前)

5.针对查摆剖析发现的问题,建立整改台账,制定整改措施,始终把解决突出问题贯穿以案促改全过程。(活动时间:2022年12月底前)

四、组织领导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加强审管办党组组织领导,领导干部要深刻剖析反面典型,以案例明法纪、促整改,发挥警示作用。同时要担负好指导责任,抓好分管科室和窗口单位的警示教育,推动形成领导带头、上下联动的生动局面。

(二)压实两个责任。要认真履行以案促改警示教育主体责任,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加强对分管领域和科室的以案促改工作指导,要层层压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推动以案促改工作向基层延伸。

(三)强化督导问责。要把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工作列入本年度党建工作内容,与全面从严治党述责述廉相结合,以案促改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内容,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通过反馈、约谈、通报、问责等形式,推进以案促改工作落到实处。

(四)形成工作合力。建立信息共享、协调配合等机制,发挥主导推进作用,把以案促改工作列入中心全体党员干部职工教育内容,教育党员干部职工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通过多种形式宣传以案促改工作的典型事例和突出成效,扩大覆盖面、影响力。


附件:1.以案促改警示教育活动自查情况表

2.近年审管系统及公共资源交易领域违法违纪

典型案例


中共杭州市临安行政审批

服务管理办公室党组

2022年5月20日


附件1

以案促改警示教育活动自查情况表

填报科室(窗口):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自查问题

存在问题

整改举措

已整改问题

党性观念

强不强

是否维护“两个维护”“两个确立”


是否严格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的决策部署


是否在个人社交媒体、公众场合造谣传播损害党和国家形象不当言论


四风”问题

改没改

是否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


是否存在“不吃公款吃老板”“一桌餐”“吃公函”等变相违规吃喝问题


是否存在借快递物流、电子礼品卡等隔空送礼问题


廉洁自律标准高不高

是否存在是否收受礼品、礼金、有价证券


是否违规经商办企业、在企业兼职取酬


以权谋私

有没有

是否存在行政审批和公共资源交易过程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和插手工程建设


是否在行政审批、招投标领域、政务服务等方面利用工作便利进行利益交换、贪污受贿或谋取利益


工作纪律

严不严

是否存在不作为、乱作为等懒政怠政现象


是否违反作风纪律涣散、无故脱岗等问题


附件2

近年审管系统及公共资源交易领域违法违纪典型案例


藏在开评标室里的“内鬼”


“我一个‘临时工’,原以为出了事,大不了不干了,没有想到犯了法……”这是痛失自由的伍佳烨在留置室里多次提到的一句话。

伍佳烨,曾系浙江省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科的一名劳务派遣制工作人员。然而,就是这个看似没有多大权力的“临时工”,却通过泄露内部信息、向专家打招呼,收受投标老板所送271.81万元好处。

2015年6月,28岁的伍佳烨在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科担任工作人员,负责开评标现场见证、监督、管理等。工作中,伍佳烨有机会第一时间获得开评标相关信息和资料,并熟悉部分评标专家。

随着时间流逝,经常看着几千万甚至上亿、十几亿的工程项目被出手阔绰的老板拿下,自己却拿着微薄的工资,她的心态慢慢发生了变化。伍佳烨开始寻思“从他们身上赚点钱”,于是向投标老板推销空气净化器、床垫,以及茶叶、月饼、粽子等“商品”,老板们纷纷掏了腰包。

2019年4月,正合计如何“赚大钱”的伍佳烨遇到了投标老板向某。在一个项目开评标前,向某找到伍佳烨,让她把有无废标等信息第一时间传递出来,请熟悉的评标专家打高分,并许诺给她好处费。在向某的劝说和金钱的利诱下,伍佳烨帮助向某顺利中标,拿到3万元好处费。

有了第一次,感到“来钱快”的伍佳烨再也无法关闭欲望的大门,知道伍佳烨“能耐”的老板也越来越多。新冠肺炎疫情暴发后,投标单位不能进到开标现场,无法第一时间得知商务标抽签系数、各投标单位商务报价情况,也无法计算出商务标排名,这给伍佳烨提供了另一条“生财之道”。

为获取好处,伍佳烨频频向老板提供投标单位信息、专家打分情况、评标专家的身份信息等资料,向熟悉的评标专家打招呼,涉及的项目工程从几百万到数亿元,项目种类也从水利工程到市政、土建、绿化等众多领域。

在一笔笔好处费中,伍佳烨的底线也一退再退,愈发贪婪起来。尤其是到了后期,她不再等投标老板“上门”,而是主动“招揽生意”,看哪家公司可能中标,就提前联系老板,称自己能帮忙中标,要求给予好处。经查,2019年4月至2021年8月,伍佳烨71次收受19个投标老板贿赂,平均每个月“入账”9万余元。特别是在2020年、2021年,伍佳烨共收受贿赂236.2万元,甚至在被留置的半个月前,伍佳烨还收了16万元好处。然而,伍佳烨只做了个临时“保管员”,她将每次收到的贿赂款放在汽车副驾驶位置下,积攒到一定数量后存到他人名下——一分钱都没有花。“我就看着银行卡上的数字越来越多,内心就有一种幸福感。”伍佳烨告诉办案人员。

2021年9月,经嘉兴市监委指定管辖,嘉兴市秀洲区监委对伍佳烨涉嫌严重违法问题立案调查并采取留置措施。10月,伍佳烨劳动关系被解除。12月28日,秀洲区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伍佳烨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并处罚金六十万元。

(文章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涉及串通投标等五项罪名,李雄图等人被判刑


“被告人李雄图犯串通投标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250000元;犯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100000元;犯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100000,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450000元。”。

2019年,10月10日下午,由建德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浙江鑫冉建设有限公司、李雄图、潘杰等人串通投标、敲诈勒索、强迫交易、行贿以及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案在建德市人民法院宣判。

被告人李雄图是被告单位浙江鑫冉建设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2018年12月,李雄图曾因串通投标罪被建德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两个月,并处罚金25万。检察机关指控,2017年,被告人李雄图为谋取非法利益,多次通过贿赂手段,让原建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业管理处招投标管理科科长王飞(已判刑)违反规定,向其提供评标专家的联系方式,并让其在项目招投标过程中违规提供帮助。

同时,通过贿赂手段,买通评标专家,让评标专家在评标时帮助其参与评标的公司打高分,以达到帮助其公司中标的目的。被告人李雄图通过上述行贿手段在我市的多个工程中参与投标,并中标。

在上述招投标过程中,被告人李雄图向评标专家张建立行贿41万,并且还有向其他专家行贿的行为。为感谢王飞对其提供的帮助,先后向王飞行贿现金、消费卡共计价值人民币137664.5元以及箱包、酒等财物。

在招投标过程中,被告人李雄图还串通被告人潘杰、揭伟仲等人利用他们实际控制的公司,并找来其他公司,一起帮助浙江鑫冉建设有限公司投标。

检察机关还指控,在2015年至2017年期间,被告人潘杰、揭伟仲、郑志生、钟邵龙等人在我市的招投标领域、招投标过程中多次对中标企业实施敲诈勒索、强迫交易的犯罪行为。敲诈数额达上百万元,强迫交易工程总价达三千多万元。

建德市人民法院认为,被告单位浙江鑫冉建设有限公司、被告人李雄图、潘杰、揭伟仲等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损害招标人、其他投标人利益,情节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串通投标罪,浙江鑫冉建设有限公司构成单位犯罪。李雄图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其行为构成行贿罪。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工程评标专家以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

被告人潘杰、揭伟仲、郑志生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单独或结伙以威胁、要挟的手段强行索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均已构成敲诈勒索罪。被告人钟邵龙以威胁手段,强迫他人将中标工程转包与其,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强迫交易罪。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李雄图做出上述判决。判决浙江鑫冉建设有限公司犯串通投标罪,判处罚金人民币1500000元。同时对潘杰等人判处相应的刑罚。


(文章来源:建德检察)


补上制度漏洞

萧山翻出牵涉 27 名专家的招投标案


萧山一起招投标案,涉及评标专家 27 人,投标人是如何钻制度的空子行贿的?近日,萧山区委第四巡察组走进浙江南湖监狱一监区,与服刑犯人陈某面对面,来了一场对话。

陈某曾是浙江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原法定代表人,与其相关的案件,为何重新浮出水面?翻出这起案件的是萧山区委第四巡察组。巡察组在各市县都有,由市县一级派出。巡察工作既视更察,任务具体,要求细致,强调要找出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萧山区纪委相关负责人介绍,当前萧山巡察工作强调做好后半篇文章,着力破解“新官不理旧账”困局,做到“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

而近期,萧山区委第四巡察组进驻区办事服务中心巡察时,发现招投标过程中问题不少。

作为亚运筹备的核心区,杭州萧山区工程之多、资金之巨是前所未有的,腐败风险也同步增长。面对贪腐风险,找出本质原因,弥补制度漏洞,助推经济社会发展,成为巡察工作进一步细化的首要任务。

苦思两周后,萧山区委第四巡察组研究决定,重新挖掘造成极其恶劣社会影响的案件,让当事人来分析、挖掘招投标中的弊病。因此,才有了与服刑犯人陈某的一场对话。

夏末的天气有点闷热,浙江南湖监狱一监区也显得有点沉闷,只有阵阵蝉鸣声。刚开始时,陈某有点吃惊,在他看来,似乎习惯了严肃的盘问。在巡察组的解释下,他逐渐打开了回忆的大门。“我从事工程十多年了,知道要在竞争激烈的萧山招投标市场分一杯羹相当不易,所以我花了很大功夫去寻找招投标制度上的缺陷……”

巡察组成员说,从陈某的话语中可以看出,他在业务上是很专业的,但可惜用错了地方。“评标专家是随机抽取的,你是如何确认该名专家就是你要的专家?”一位巡察组成员问道。

“我重点‘攻下’几个专家,再用他们去影响其他专家,即使其他专家不被抽中,不出几分钟几个电话下来,他们在圈子里就知道是谁在评标,继而为我说情。”

“从你的角度分析,如何才能杜绝此类现象的发生?”

……

一问一答中,招投标过程中的深层次问题逐一展现开来。

中午休息时,针对陈某的叙述,萧山区委第四巡察组对与陈某有关的案件材料,重新进行了梳理归纳。像前年某工程招标中,陈某就联系了三家单位去投标,并把名单告诉了评标专家周某,周某最后让这三家都中了标。陈某从每家投标单位收取二十万元后,送了周某七

万元。

萧山区委第四巡察组还发现,同时暴露的一个显著问题是,本地专家库里的专家许多都是企业老板,他们有时是评标专家,有时是投标当事人,存在着“既是运动员又是裁判员”的现象,所以“今天你帮我、明天我帮你”,这种“投桃报李”现象在圈内屡见不鲜。

“我们如果不来监狱,有些情况很难知道啊。”第一次参加巡察工作的年轻人沈杰说。“对招投标过程中的腐败,我们只知其然却不知其所以然。比如说,我们光知道有的老板肯定有‘猫腻’,但具体方法的隐蔽性和迷惑性,是通过与陈某谈话才更加了解的,这样的情况的确触目惊心。”组长马列火在分析会上严肃地说。

异地交叉评标、抽取省级专家库、减少乃至杜绝企业法人成为“专家库”成员、收取“专家库”成员“廉洁保证金”制度……讨论分析会上,巡察组人员提出了许多可行性很强的建议。

(来源:浙江新闻 2018年)


因受贿、串通投标,

杭州6位评标专家被取消资格!有人判刑7个月!


2019年,杭州市城建委发布了一则通报,一次性取消了6位评标专家的资格,具体如下:

关于取消盛忆寒等6人杭州市建设工程评标专家资格的

处理通报

各有关单位、各评标专家:

盛忆寒2015年10月在萧山区空港新城城市示范村靖江区块(空港家园)项目施工监理项目、萧山区北干街道畈里张社区棚户区改造安置用房施工监理项目评标过程中,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经《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浙0109刑初1749号)判决:盛忆寒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叶晓明2015年10月在萧山区闻堰街道三江口村湘湖三期安置房项目评标过程中,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经《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浙0109刑初1749号)判决:叶晓明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

周强2015年12月在萧山区钱江世纪城盈二安置小区项目、2015年11月在萧山区文创大厦监理项目评标过程中,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经《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浙0109刑初1749号)判决:周强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汪胡帆2015年12月在萧山区钱江世纪城盈二安置小区项目监理项目评标过程中,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经《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浙0109刑初138号)认定,汪胡帆犯串通投标罪,判处拘役五个月,缓刑七个月,并处罚金9000元。

蒋体贤2015年12月在萧山区闻堰街道三江口村湘湖三期安置房项目监理项目评标过程中,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经《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浙0109刑初138号)认定,蒋体贤犯串通投标罪,判处拘役五个月,缓刑七个月,并处罚金9000元。

刘柳让2015年11月在萧山区文创大厦监理项目评标活动,违规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经《杭州市萧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萧市监稽处字〔2018〕105号)对刘柳让处以没收违法所得6000元;罚款10000元的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评标专家不良行为认定与记录暂行办法》浙招标专家(2014)41号第十五条,决定自即日起取消盛忆寒、叶晓明、周强、汪胡帆、蒋体贤、刘柳让杭州市建设工程评标专家资格,清出杭州市建设工程评标专家库永不再录用。


(新闻来源:杭州市城建委)


又一特大串标案被揭开!

涉及78个项目、涉案金额7.67亿、24人被公诉


伙同其他投标者借用多家公司资质,统一报价串通投标,并约定利益共享,最终78个工程全部中标,使招投标制度形同虚设。浙江省武义县检察院对一起涉案金额高达7.67亿元的特大串通投标案的首批24名被告人依法提起公诉。

2018年8月14日,武义县供水调度中心建设工程进行公开招标。被告人施某伙同张某、董某等6人使用12家公司资质进行串通投标。其中,施某借用3家公司资质,与自己父亲参股的武义立川建设有限公司资质一起参与投标。施某与张某共同商定好上述12家公司的报价,以集中统一安排并错开报价的方式提高中标率,参与串通投标的人根据商定的报价填写标书投标,并约定中标后由中标人拿出中标价的百分之二进行分红。最终,该工程由武义立川建设有限公司以1900余万元中标。

经审查,2015年至2018年,施某等24人在武义县工程项目公开招标时,通过借用多家公司的资质,统一安排报价或围标方式进行串通投标,并以中标价的2%至8%或合股施工的承诺约定利益共享。案件涉及武义县北岭市民广场等工程项目78个,累计中标金额达7.67亿元。

混乱的招投标秩序不可避免地对工程质量产生影响。2017年8月,武义县履坦镇何村的来料加工中心建成后,经检测存在严重质量问题,何村与施工单位金华名宇建设有限公司达成补充协议,将该工程拆除重建。名宇公司将拆除工程交由张某负责。张某承接工程后,在不具备建筑工程资质的情况下,又将拆除工程发包给不具备资质的邓某(另案处理),邓某既未对该拆除工程编制安全专项方案,且在施工前未对挖掘机驾驶员进行安全技术培训。之后,因挖掘机驾驶员闵某施工时违反技术规范,盲目拆除承重结构导致建筑物顶层坍塌,致闵某被埋当场身亡。

检察机关经审查后,对施某、张某等24名被告人以涉嫌串通投标罪、重大责任事故罪等罪名依法提起公诉。与此同时,该院对已受理的7件48人串通投标案件进行深入分析研究,目前已初步梳理出该系列案涉及全县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美丽乡村建设工程等项目,涉案中标金额近20亿元,并针对借用资质串标普遍、串标犯罪手段隐蔽、涉案主体之间形成关系网等特点,形成书面报告并向相关部门发送检察建议,以促进行业治理、规范市场秩序,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文章来源:中国招标网)


上海破获首例串通投标团伙案:

市政工程招标,90余家参与公司竟有80家系同一人控制


如果一个工程标的1000万,一般来说利润是40%,利润中30%给陆某——即千万标的中陆某能获利百万以上:“这是没有办法的事情,他们一联合,我们不通过他们中标的概率几乎为零。”

2017年1月,上海某郊区一项市政工程公开招标,吸引了90余家公司前往投标,最终的中标价格十分接近招标方事先公布的最高限价。

反常现象的背后究竟是何原因?公安部门经过调查,发现一个长期盘踞在上海某郊区,利用串通投标非法牟利的犯罪团伙。今年1月这一招标工程中,参与的90余家公司中高达80余家背后系同一力量控制,以确保他们以期望的价格中标。

据查证,2011年至今,该犯罪团伙参与串通投标工程百余起,涉案金额逾亿元。目前,检察机关已对首批集中收网的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


高价中标背后玄机:七成公司同一人控制


2017年1月,警方在工作中发现,本市某郊区一项市政工程开标过程中,虽然参与竞标公司多达90余家,最终中标价格却非常接近招标方事先公布的最高限定价。这一反常现象引起了警方的关注。

“招投标的过程,一般是招标单位设定一个最高限价,再由投标单位报价,取中间价上下最接近的几家公司,最后选出中标人。”据业内人士介绍,在这样的规则下想要中标并抬高中标价格,必然要与多数参与投标的公司联系,以测算并制定出关键因素“中间价格”。

警方随即对该招投标过程展开调查,却发现背后存在一个以陆某为首的势力在左右这个过程。参与竞标的公司中,有相当数量由陆某实际控制,此外还有多家公司与其相关,还有部分公司则获得陆某等人承诺,只要让他们指定的公司成功得标,将获得数万元的酬谢。这些盘根错节的关系串联起来的企业多达80余家,仅有10余家公司正常参与招投标!

2017年4月20日,上海市公安局经侦总队会同静安公安分局开展集中收网行动,在本市抓获包括陆某在内的犯罪嫌疑人10余名;经进一步侦查后,警方于近日对另10余名犯罪嫌疑人开展了第二波次打击,现场查扣大量涉案电脑、手机及招投标文件。通过两次集中收网行动,警方彻底摧毁了这一长期盘踞本市、利用串通投标非法牟利,严重扰乱、破坏市政施工工程招投标市场秩序的犯罪团伙。


参与者揭秘手法:不通过他们中标概率几乎为零


通过对陆某及其相关的公司和人员深入调查,侦查员发现自2011年起,陆某就开始伙同他人,在工程招标过程中利用“围标”手法串通投标、控制中标价格。希望中标的公司不得不花巨资找到陆某“帮忙”,陆某等人有时也会中标之后再转包给他人。

“围标”究竟如何操作?今天下午在看守所里,曾通过陆某中标某过程的一公司负责人周某讲述了整个过程。

“所谓的‘围标’,就是多家参与投标的公司把标的‘围’来,而这些公司的背后实际控制人却是同一个。”据周某称,陆某自行注册了多家公司参与工程投标,此外行业内还有一批公司,本身能力有限,存在的目的就是跟风投标赚取“小费”,陆某会许给这些公司数万元“小费”让他们参与工程招投标:“这些公司负责人目地就是拿‘小费’,不会真的打算中标和后续建设,所以企业形象什么完全不会考虑,有利可图即可。”

在这一规则下,控制参与投标的公司越多,中标的可能性就越大。陆某控制的这些公司就像“围攻”标的物一样,谁能中标,中标价格多少,他们有近乎决定性的影响力。“想要中标,一个工程利润的30%要给陆某。”据周某称,如果一个工程标的1000万,一般来说利润是40%,利润中30%给陆某——即千万标的中陆某能获利百万以上:“这是没有办法的事情,他们一联合,我们不通过他们中标的概率几乎为零。”


招标代理公司泄露正规投标公司信息


在陆某操控的一系列案件中,另一个发挥关键作用的是招标代理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招标人有权自行选择招标代理机构,委托其办理招标事宜。而招标代理机构应当遵守法律中关于招标人的规定。

该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招标人不得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以及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招标人设有标底的,标底必须保密。”——按照法律规定,招标代理机构同样应该遵守这样的保密规定。

然而在这一案件中,一些招标代理公司私下将参与投标的公司信息泄露给陆某等人,陆某等人在控制大量参与投标公司的同时,还能根据招标代理机构泄露的真正参与招投标的公司的方案“见招拆招”,并在规则之下测算、抬高中标价格。记者从警方获悉,目前部分招标代理机构涉案的犯罪嫌疑人已被警方抓获归案。

据警方介绍,2011年至今,该犯罪团伙参与串通投标工程百余起,涉案金额逾亿元。目前,检察机关已对首批集中收网的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

(来源:新华社)


杭州一科长 4 次受处分不改过:

收受财物、吃喝游玩、帮人中标

吃喝游玩“兄弟”包 工程中标我来“包”


在建德当地,招投标管理科科长是个实权岗位。王飞“上位”后,嗅觉灵敏的商人李某某就前来“拜码头”。李某某出手阔绰,对王飞是燕窝、超市卡、现金等“糖衣炮弹”不断,请吃请喝更是常有的事,两人很快就以兄弟相称。担任科长短短一年多时间,王飞就收受各类财物 10多万元。2017 年,李某某先后两次约王飞及其家人赴澳门旅游,除了包揽吃住费用以外,还赠送数万元的港币供其购买筹码赌博和消费,两人的“兄弟情”与日俱增。

很快,王飞就用实际行动报答了李某某。2017 年 6月,建德市某工程对外招标,李某某让王飞在投标公司技术标进行随机编号的过程中,按指定顺序对其挂靠的三家公司进行编号,然后他再想办法买通评标专家串标。

王飞同意了,他故意支开原本负责编号的工作人员,独自一人偷偷将李某某挂靠的三家公司编写成指定的号码,最终李某某成功中标。之后,王飞又在另两次工程招投标中,帮助李某某与评标专家联系进行串标,并顺利中标。

据办案人员说,王飞的违纪违法问题早有“端倪”,也曾多次被举报,但他对自己的违纪违法问题总是避重就轻、欺瞒组织。

2017 年 2 月,王飞违规接受一个建筑公司项目经理宴请被举报,在组织调查期间,王飞第一时间退缴餐费,并承诺痛改前非,组织上给予诫勉处理。2017 年 10 月,王飞又因接受一家监理公司老板宴请被群众举报,这一次受到了党内警告处分。之后,王飞因违规从事营利性活动和履职不力等原因,分别受到组织的批评教育和诫勉处理,并调离了原岗位。为此,单位领导对其进行了长时间的谈心谈话,希望他能改过自新、好好工作。

“按理说,这时候王飞应该幡然醒悟,向组织彻底坦白交代。然而,他面对组织的一次次挽救,不但不醒悟不收手,还心存侥幸,以为被组织发现的只是一些小问题,其他违纪违法问题靠着自己的小聪明,能蒙混过关,他甚至在组织调查期间,还心安理得收人钱财,帮人串标谋利。”建德市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徐建新说。

就在王飞阳奉阴违对抗组织之时,一张大网已经撒开。

2018 年 5 月,建德市纪委监委对李某某开展外围初查,王飞和李某某有所察觉,急忙商量对策。他们认为李某某所送的 3 万元的杭州银泰百货储值卡已被王飞使用,容易被发现,遂让王飞以现金方式返还,并由李某某出具收条,同时将落款日期提前数月,形成在组织调查前已归还的假象。

由于王飞的妻子在建德某医院工作,而李某某的父母曾在这家医院住过院,于是王飞与李某某便订立攻守同盟,约定在接受调查时提供虚假陈述,谎称李某某送卡是为了感谢王飞妻子洪某在李某某父母住院时予以照顾,是送给洪某的,以此对抗组织调查。

但这些看似稳固的“同盟”,在组织调查面前很快就土崩瓦解了。2018 年 11 月 2 日,王飞因涉嫌受贿罪被建德市纪委监委留置。当调查人员向王飞宣读《留置决定书》时,他却说“我下午还要去开个会”,以为跟之前一样,只要自己积极配合,谈完话做完笔录马上就能回家了。同年 12 月 29 日,王飞因涉嫌受贿罪被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在庭审时,王飞对自己的犯罪问题供认不讳,泪流满面地说:“组织上给过我机会,希望我能够回头,结果我辜负了组织,错过了机会……”

王飞案发后,建德市纪委监委举一反三,对全市所有重大工程项目进行突击检查,发现问题 57 个,发出问题整改意见书 15 份,督促全市各级建立“一工程一档案”和完善招投标廉政风险防控机制。

“我们督促相关职能单位对招投标等重要风险点和岗位予以严格管控,对违纪违法问题,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用好王飞这个典型案例,做好警醒教育,深入开展以案促改。”建德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周萍英说。


(文章来源:杭州网)


串标围标、贪污受贿,杭州一公职人员被判刑


拆解合同规避公开招投标,纵容关联单位虚假竞价比选,却终究“纸包不住火”,锒铛入狱……近期,杭州市上城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办事员徐某因犯贪污罪和受贿罪获刑4年9个月。

杭州市上城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为上城区文广新局下属单位,2019年, 杭州市上城区审计局在上城区原文广新局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中,对其下属单位进行了延伸审计。审计发现,由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组织实施的“望仙阁”提升改造工程存在工程配套采购拆解合同规避公开招投标、相关设备安装调试费用重复计费等问题。审计人员还发现,在非物质文化遗产宣传体验和教学非公开招标项目中,参与竞价的部分比选企业为关联单位,甚至存在无资质企业参与竞价的情况。对此,上城区审计局及时将上述问题线索移送至区纪委监委。

经上城区纪委监委查证核实,2009年至2019年期间,原上城区文广新局下属非遗中心办事员徐某多次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多次索要或非法收受财物,涉嫌受贿。2009年至2014年,徐某多次以高开、虚开发票报销的方式骗取公共财物,涉嫌贪污。该区纪委监委给予徐某开除公职处分,并将线索移送至司法机关。

2020年8月,上城区人民法院以贪污罪和受贿罪一审判处徐某有期徒刑4年9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万元;扣押在案的赃款57.66万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退缴在案的贪污款13.51万元退还相关单位。


(文章来源:浙江审计)


杭州上城区邱诚浩贪污案件


2019年2月至2020年7月,邱诚浩在担任上城区审管办驻区住建局保障性住房业务窗口工作人员期间,利用负责市区廉租住房货币补贴业务的受理(初审)、复审等职务便利,冒用张琪、王宝根等120户的廉租住房保障资格信息,以其朋友徐斌、程敏杰、马少华、裘少波、高力、胡剑飞及其本人作为假冒房东,采用在廉租住房货币补贴申请业务受理环节伪造房屋租赁备案证、房屋租赁合同等申请材料完成审批(作案38次),以及在杭州市住房保障系统平台上进行篡改廉租住房货币补贴备案信息(房东身份信息和银行卡号等)、虚增廉租住房保障家庭成员、违规延长保障资格有效期、违规审批(作案177次)等操作的方式,先后215次骗取廉租住房货币补贴共计人民币3251966.4元,贪污金额特别巨大,手段隐蔽,严重破坏了行政机关的正常管理秩序,并造成较为负面的社会影响。

2020年8月6日,邱诚浩在区审管办和区住建局有关领导劝导和陪同下主动投案,经留置后又被提起公诉。该案件的典型之处在于,年轻人违法犯罪(邱仅32岁)、低层次编外人员犯罪、作案手段隐蔽、高智商职务犯罪,同时也反映出了审批监管内控机制薄弱、日常管理缺失不到位、实际用工人员用人不当等体制机制管理上的漏洞。


杭州交易中心卢维恺串通投标案件


卢维恺,原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处工程师,事业编制,专业技术八级。2018年10月至11月期间,卢维恺与浙江广厦建筑设计研究有限公司副院长刘亮事先商量,由卢维恺使用本单位业务管理系统后台账号密码登录本单位数据库获取评标专家信息,提供给刘亮提前向评标专家打招呼照顾打分。2018年11月22日,在杭州市萧山区“所前镇城南村城中村改造安置房项目EPC总承包”项目开标当日,卢维恺使用本单位业务管理系统后台账号密码登录本单位数据库获取了前述项目的评标专家名单,并将评标专家名单提供给刘亮,刘亮根据该名单让有关人员给每位评标专家送现金打招呼照顾打分。2018年12月29日,卢维恺被刑事拘留,2019年1月22日被取保候审,2020年1月22日被继续取保候审。案发后,卢维恺的家属代为退赃30000元。2020年4月16日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以卢维恺犯串通投标罪,判处卢维恺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30000元。卢维恺身为国家公职人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与投标利益人串通投标,其行为已严重违犯政务法规,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一款,2020年5月22日被开除公职。


抄送:区纪委派驻第二纪检监察组。

杭州市临安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办公室        2022年5月2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