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508406/2022-8413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发布单位 | 区教育局 | 发文日期 | 2022-07-22 |
各直属学校(单位)、镇(街道)中小学、幼儿园和成校:
根据杭州市教育局2022年度职称评审文件要求,申报晋升中小学教师系列(含实验、教育管理、中专)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须提供2篇任现职以来的代表性教育教学研究成果进行专家鉴定。现将报送鉴定成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育教学成果类别与报送数量
(一)论文:包括优秀教案、教育教学案例分析、课题研究报告、教育教学反思等教科研实践与改革成果,至少1篇;
(二)数字资源:包括课堂教学实录、在线课堂及微课程资源、信息化教学资源等成果展示、职业技能比赛和活动等,最多1项。
对任现职以来在乡村学校工作满3年且现仍在乡村学校任教的教师(全市乡中心区、村庄学校教师以及条件比较艰苦或地理位置偏远的享受当地农村特岗教师津贴的非镇中心区学校教师,即即除锦城街道、锦北街道、锦南街道、玲珑街道、青山湖街道和於潜镇、昌化镇以外的学校教师),教育教学研究成果不作刚性要求。
二、报送方式
申报成果鉴定(认定)通过“浙江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与评审管理服务平台”(https://zcps.rlsbt.zj.gov.cn/)(详见附件1),单位审核提交并上交纸质论文材料(详见附件2)。
三、成果送审资格
(一)论文
1.在合法公开刊物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
2.在《杭州教育》、《杭州职教》(2012年第3期起)、《杭州教育技术》(2020年第1期起)、《浙江教育科学》(2021年第1期起)和《浙江教学研究》(2021年第1期起)上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
3.在有中国标准书号公开出版的书籍上发表的论文;
4.获得教育行政部门或教科研部门评选的本省级三等奖及以上、本市级二等奖及以上、本区(县、市)级一等奖的论文,其中部分获奖论文可直接认定相应等级(详见附件3、4)。
公开刊物指有国内统一刊号(CN),且在国家新闻出版署网站(www.nppa.gov.cn)“办事服务——从业机构和产品查询”中能查到的刊号。中国标准书号由国际标准书号(ISBN)和“图书分类——种次号”两部分组成,其中国际标准书号是中国标准书号的主体,可独立使用。网络首发及优先数字出版等暂不予认定。
论文鉴定结论5年内(任现职期内取得)有效,如2022年鉴定合格的论文,2026年前有效。送审论文发表、获奖时间均截止到2022年6月底。根据杭教人〔2013〕8号文件精神,2013年及以前已经通过论文鉴定合格的论文仍有效。
(二)数字资源
适用教育教学成果认定的优质数字资源范围包括:获得教育行政部门或教科研部门组织(不含学会或协会自行组织)的优秀课堂实录评选、教学能力大赛、教育教学信息化交流活动等本省级二等奖及以上、本市级一等奖的作品;在浙江省及国家权威机构开设的官方网络平台上发布的线上教育教学课程(详见附件5)。
所有数字资源认定适用人(详见附件5)。除限定申报类型外,同一项优质数字资源在免面试与研究成果认定两种申报中可以任选一种进行申报,但不能一项两用。
数字资源鉴定结论5年内(任现职期内取得)有效,如2022年鉴定合格的成果,2026年前有效。送审成果发表、获奖时间均截止到2022年6月底。
(三)字数、内容要求
在公开刊物发表或获奖的论文内容应与所教学科(从事专业)对口,能反映本人学术知识水平和业务能力,正文字数3000字以上。
各学校应严格按要求报送,不符合报送要求的成果一律不具备鉴定(认定)资格。逾期无效或往年鉴定未通过的成果,不得再次上报。
市教育局对送审成果进行逐一查重,对学术不端行为实行“零容忍”。凡弄虚作假、抄袭论文、剽窃他人成果者,一经查实,即在系统内通报,取消其送审资格,原发奖单位取消对其所发奖项;纳入个人信用记录,按照有关职称评审规定,从次年起3年内不得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称。曾查重未通过的成果不能再次申报鉴定。
四、上报要求
纸质论文一式两份,装订方式:第一页评估量表,第二页专家鉴定意见,第三页开始论文复印件,所有复印件需去除送审学校、姓名等信息,复印件首页上填写论文编号,双面复印。评估量表和专家鉴定意见两页用胶水贴在论文复印件左上角,请勿使用双面胶。
特别提醒:发表的论文需复印杂志或书籍的封面和目录页一式一份及国家新闻出版总署网站查询期刊号截图打印稿一份(查询方法:登陆国家新闻出版总署网站https://www.nppa.gov.cn/,查询路径:“办事服务”——“从业机构和产品查询”——“期刊/期刊社”或者“报纸/报社”,输入期刊名称和验证码,搜索到相关期刊,点击“查看详情”,截图后打印即可),供区教育局审核,单独上交,不装订进纸质论文中。
系统报送截止时间为7月28日(周四),各学校纸质送审材料请在8月2日前上交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二),逾期不候。联系人:周朝民,联系方式:63721938。
附件:
1. 杭州市教育教学研究成果鉴定(认定)申报操作手册
2. 管理员审核及纸质材料报送要求
3.杭州市教育系统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职称适用的省、市获奖论文目录(2022版)
4.杭州市教育系统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职称适用的各区、县(市)获奖论文目录(2022版)
5.杭州市教育系统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职称适用教育教学研究成果认定的优质数字资源目录(2022版)
临安区教育局
2022.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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