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508799/2022-84796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发布单位 | 锦南街道 | 成文日期 | 2022-08-16 |
现就《2022年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简要汇报如下:
一、制定背景
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深化法治政府建设,根据区司法局要求,对部门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
二、《征求意见稿》起草依据
《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第三十条规定:“制定机关根据上级机关的要求或者认为确有必要的,可以对其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开展专项清理或者即时清理”。
清理原则如下:(一)行政规范性文件内容与上位法或者改革措施相抵触,或者已被新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所替代,或者已经明显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要予以废止;
(二)行政规范性文件适用期已过,调整对象已消失,实际上已经不再实施的,要宣布失效;
(三)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部分内容与上位法或者改革措施不一致的,要予以修改;
(四)行政规范性文件需继续有效但有关财税内容、收费标准需执行现行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及本次清理结果公布前行政规范性文件已废止或者自动失效的,在报送时要予以注明。
三、《征求意见稿》起草过程
2022年8月15日,完成草稿。8月16日至8月26日,向机关各科室、各村社(经合社)、驻街基层站所内部征询意见。8月16日至8月26日,公示于临安政府官网,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该方案的制定程序符合《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和第十二条的规定。
四、《征求意见稿》主要内容
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 372 号)要求,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政府锦南街道办事处对2021年12月31日前发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清理结果为:拟废止1件。
分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