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直属学校、镇(街道)中小学、幼儿园及各民办学校(幼儿园):
根据临安区物价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教育收费公示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各校在开学时要认真做好2022年秋季学期收费公示工作,收费公示必须张贴在校园醒目处(民办学校可根据物价局批复的收费许可证对收费标准作相应修改),并保留一学期 ,同时根据省教育厅有关要求(浙教计〔2012〕2号)将食堂有关信息进行公示以接受社会监督(食堂信息公示后须存档)。
附件2:临安区食堂管理信息公示(样张)
临安区教育局
2022年8月22日
教育局 > | 教育阳光工程 > | 阳光收费 > |
各直属学校、镇(街道)中小学、幼儿园及各民办学校(幼儿园):
根据临安区物价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教育收费公示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各校在开学时要认真做好2022年秋季学期收费公示工作,收费公示必须张贴在校园醒目处(民办学校可根据物价局批复的收费许可证对收费标准作相应修改),并保留一学期 ,同时根据省教育厅有关要求(浙教计〔2012〕2号)将食堂有关信息进行公示以接受社会监督(食堂信息公示后须存档)。
附件2:临安区食堂管理信息公示(样张)
临安区教育局
2022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