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政府关于纾困市场主体助力产业发展的政策意见
日期:
2022-08-23 18:05
来源:
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浏览量: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省市各驻临机构:

根据省政府《关于扶持个体工商户纾困发展的若干意见》 (浙政办发〔2022〕24号)、省发改委《浙江省关于促进服务 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政策意见》(浙发改服务〔2022〕8 5号)和市政府《关于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政策 意见》等文件精神,在第一时间落实中央、省、市各类助企纾 困政策的同时,为更大力度帮助我区困难行业渡过难关、恢复 发展,特制定本政策。

1.  给予物流补贴。对规模工业企业2022年4-6月的物流运 输费用,给予2%的补贴,单家企业最高不超过20万元。(区经信局)

2.应急保供企业利息补助。列入区应急保供名单内的企业, 当年新增贷款按人民银行公布上一年度12月份的LPR结算产生 利息额的30%进行补助,单家企业最高不超过30万元。执行时 间至2022年12月 31 EL (区经信局、区商务局)

3.    防疫、消杀支出补贴。对纳入进口物品防控的工业企业, 给予实际防疫、消杀支出50%的补贴,单家企业最高不超过10 万元;给予大型综合体每家4万元补贴,专项用于综合体内个 体工商户的防疫、消杀。执行时间至2022年12月31日。(区经信局、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管局)

4.     推动中小微企业信贷支持“两增一降”。鼓励增加信用贷款和中长期贷款,推动2022年中小微企业信贷余额比上年增加,中小微企业贷款增速超过当年贷款总体增速。降低中小微企业 融资成本,对资金困难的中小微企业,在原有贷款利率水平上下降5-10个基点,推动2022年中小微企业融资成本低于上年 水平。对受疫情影响较大,以及有发展前景但暂时受困的中小微企业,不得盲目抽贷、短贷、压贷;到期还款困难的,予以展期或续贷。(区发改局、人行临安支行)

5.    加大政府性融资担保支持力度。鼓励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 提高业务额度,简化审批流程,提高业务办理效率,担保费降 至1%以下。对为临安区服务业、零售业等小微企业提供担保业 务的融资担保机构,按不低于年日均担保余额0.7%的比例给予 保费补贴,单家机构补助最高不超过400万元;当年发生担保 代偿损失的,按照实际损失的2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100 万元。执行时间至2024年12月31日。(区发改局)

6.     实施汽车消费补贴。消费者购买14万以下的车辆,补贴2000元;14万(含)至28万的车辆,补贴3000元;28万(含)以上的车辆补贴5000元。执行时间至2022年9月30日。(区商务局)


原文: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政府关于纾困市场主体助力产业发展的政策意见(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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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政府关于纾困市场主体助力产业发展的政策意见
发布时间:2022-08-23 18: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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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省市各驻临机构:

根据省政府《关于扶持个体工商户纾困发展的若干意见》 (浙政办发〔2022〕24号)、省发改委《浙江省关于促进服务 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政策意见》(浙发改服务〔2022〕8 5号)和市政府《关于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政策 意见》等文件精神,在第一时间落实中央、省、市各类助企纾 困政策的同时,为更大力度帮助我区困难行业渡过难关、恢复 发展,特制定本政策。

1.  给予物流补贴。对规模工业企业2022年4-6月的物流运 输费用,给予2%的补贴,单家企业最高不超过20万元。(区经信局)

2.应急保供企业利息补助。列入区应急保供名单内的企业, 当年新增贷款按人民银行公布上一年度12月份的LPR结算产生 利息额的30%进行补助,单家企业最高不超过30万元。执行时 间至2022年12月 31 EL (区经信局、区商务局)

3.    防疫、消杀支出补贴。对纳入进口物品防控的工业企业, 给予实际防疫、消杀支出50%的补贴,单家企业最高不超过10 万元;给予大型综合体每家4万元补贴,专项用于综合体内个 体工商户的防疫、消杀。执行时间至2022年12月31日。(区经信局、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管局)

4.     推动中小微企业信贷支持“两增一降”。鼓励增加信用贷款和中长期贷款,推动2022年中小微企业信贷余额比上年增加,中小微企业贷款增速超过当年贷款总体增速。降低中小微企业 融资成本,对资金困难的中小微企业,在原有贷款利率水平上下降5-10个基点,推动2022年中小微企业融资成本低于上年 水平。对受疫情影响较大,以及有发展前景但暂时受困的中小微企业,不得盲目抽贷、短贷、压贷;到期还款困难的,予以展期或续贷。(区发改局、人行临安支行)

5.    加大政府性融资担保支持力度。鼓励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 提高业务额度,简化审批流程,提高业务办理效率,担保费降 至1%以下。对为临安区服务业、零售业等小微企业提供担保业 务的融资担保机构,按不低于年日均担保余额0.7%的比例给予 保费补贴,单家机构补助最高不超过400万元;当年发生担保 代偿损失的,按照实际损失的2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100 万元。执行时间至2024年12月31日。(区发改局)

6.     实施汽车消费补贴。消费者购买14万以下的车辆,补贴2000元;14万(含)至28万的车辆,补贴3000元;28万(含)以上的车辆补贴5000元。执行时间至2022年9月30日。(区商务局)


原文: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政府关于纾困市场主体助力产业发展的政策意见(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