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 002508772/2022-85743 | 文件编号 | |
责任部门 | 板桥镇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点击次数 | 发布时间 | 2022-09-27 16:35:08 | |
目 录
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三、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四、名词解释
一、概况
(一)部门职责
1、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和完善党对各领域各方面工作领导,加强党的组织体系建设。增强党的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群众组织力、社会号召力。统筹抓好辖区内新领域新业态新群体党建工作,强化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加强基层意识形态工作。
2、统筹区域经济发展。适应区域一体化发展需要,合理确定镇经济发展定位。加快推进高新产业发展;把经济工作重心转移到推进产业升级上来,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转变,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和人居环境;实施乡村振兴各项措施;配合做好城市有机更新工作,推动辖区社会经济健康、有序、可持续发展;开展招商引资等工作;统筹做好企业服务工作、优化投资环境。
3、强化公共服务职能。推进镇职能由“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积极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推动城镇优质公共服务资源向村(社区)延伸。创新公共服务供给方式,加快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公共服务供给模式;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着力推动由花钱养人向花钱办事转变。加快完善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各项公共服务。
4、优化综合管理职能。负责对辖区内集镇管理、人口管理、社会管理等地区性、综合性工作,承担组织领导、推进实施、综合协调和监督检查职能。统筹协调“基层治理四平台”日常管理工作。加强和完善经济发展、综合执法、应急管理、市场监管、自然资源管理、生态环境保护、农业农村发展等方面工作;负责辖区内物业管理的监督指导和住宅小区的综合管理。
5、积极组织社会治理。坚持以基层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动员指导辖区内各单位、社会组织和村(社区)居民等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治理,引导辖区单位履行社会责任,整合区域内各种社会力量为镇、村(社区)发展服务。做实做强由党建引领的基层共治基本单元,构建党组织统一领导、各类组织积极协同、广大群众广泛参与的基层治理体系。
6、领导基层群众自治。发挥村(社区)党组织在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完善党领导下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推进社会主义基层协商民主建设,做好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工作,发挥村(居)民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主体作用,提高基层自治整体水平。
7、维护社会安全稳定。负责辖区平安建设、综合治理、安全生产管理等有关工作,处理群众来信来访,有效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坚持重心下移、力量下沉、保障下倾,实现区域综合治理网格化、一体化,提高公共安全体系精细化水平,加快推进高水平社会治理。
8、提升群众获得感。深化镇“最多跑一次”改革。进一步加强镇综合便民服务力量,推进镇便民服务平台标准化建设,推进审批服务事项向便民服务平台集中,推进“无差别全科受理模式”向村(社区)延伸,建立前台全科受理、后台分类办理、统一窗口出件的受办分离政务服务新模式,加快实现政务服务就近办、网上办、简化办。
9、完成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事项和区委、区政府下达的各项任务。
(二)政府机构设置情况
1、党政综合办公室
2、党建工作办公室(挂群团工作办公室牌子)
3、综合信息指挥室(挂综合管理办公室牌子)
4、公共服务办公室
5、平安建设办公室
6、村镇管理办公室
7、经济发展办公室
8、下属事业单位:杭州市临安区板桥镇党群服务中心、杭州市临安区板桥镇公共服务中心。
二、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
三、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总计10347.47万元,支出总计10347.47万元,与2020年度相比,各增加128.15万元,上升1.25%。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0347.47万元;包括财政拨款收入10347.4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6437.6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3909.73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08万元),占收入合计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其他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0347.4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22.60万元,占23.41%;项目支出7924.87万元,占76.59%;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0347.47万元,支出总计10347.47万元,与2020年相比,各增加128.15万元,上升1.25%。主要原因是政府根据收入情况减少了部分项目,并适当增加了基金的预算,主要为农污提升改造和垦造耕地等项目。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437.6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62.21%。与2020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025.71万元,下降13.74%。主要原因是政府根据收入情况减少了部分项目,并适当增加了基金的预算。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437.6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367.33万元,占36.77%;外交支出0万元,占0%;国防支出0万元,占0%;公共安全支出6.65万元,占0.10%;教育支出109.47万元,占1.7%;科学技术支出5万元,占0.08%;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14.17万元,占3.3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28.84万元,占8.21%;卫生健康支出71.04万元,占1.10%;节能环保支出70.03万元,占1.09%;城乡社区支出903.1万元,占14.03%;农林水支出1641.67万元,占25.5%;交通运输支出104.27万元,占1.62%;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94.68万元,占1.47%;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万元,占0%;金融支出0万元,占0%;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万元,占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0万元,占0%;住房保障支出202.02万元,占3.14%;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占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19.38万元,占1.85%;其他支出0万元,占0%;债务还本支出0万元,占0%;债务付息支出0万元,占0%;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0万元,占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422.5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291.8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130.7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909.73,占财政总收入的37.78%。
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909.7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37.78%。与2020年相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153.86元,主要原因为新增农污提升改造和垦造耕地等项目。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909.7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占0%;外交支出0万元,占0%;国防支出0万元,占0%;公共安全支出0万元,占0%;教育支出0万元,占0%;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占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万元,占0%;卫生健康支出0万元,占0%;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占0%;城乡社区支出1934.80万元,占49.49%;农林水支出0万元,占0%;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0万元,占0%;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万元,占0%;金融支出0万元,占0%;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万元,占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0万元,占0%;住房保障支出0万元,占0%;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占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0万元,占0%;其他支出1974.93万元,占50.51%;债务还本支出0万元,占0%;债务付息支出0万元,占0%;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0万元,占0%。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8元,占财政总收入的0.001%。
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0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0.001%。与2020年相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0.08万元,主要原因为2020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
2.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0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08万元,占100%。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1.“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46万元,支出决算为38.7万元,完成预算的84.13%,2021年度“三公”经费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部分车辆租赁费用未列入车辆运维费用中。
2.“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为0万元,占0%,与2020年度相比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5.1万元,占13.1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占86.82%。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的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国际旅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涉及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数为10万元,支出决算为5.1万元。
公务用车购置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持平;用于经批准购置的0辆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为10万元,支出5.1万元。2021年度,本级及所属单位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3)公务接待费预算数为36万元,支出决算为33.6万元,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基本持平。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国内公务接待821团组,累计7911人次。
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接待0团组,0人次。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接待0团组,0人次。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21年度一般性支出决算数为93.26万元,2020年度决算数为103.63万元,减少10.37万元,下降10.01%。2021年度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办公费用特别是控制办公耗材类的支出,二是控制“三公”经费特别是公务接待费的减少。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1年度政府采购总支出为3415245元,其中货物采购金额278645元,采购服务金额3136600元。货物采购中通用设备的计算机设备及软件和其它办公设备采购支出134670元,通用设备的办公家具、用具等采购支出44075元,森林消防特种专用车辆采购支出99900元。政府采购服务主要包括板桥镇保洁市场化运营服务项目270万,临安区板桥镇水库山塘运行维修养护项目43.66万。
(十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杭州市临安区板桥镇本级及所属各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8.年初结转和结余:指预算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9.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10.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11.项目支出:指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上缴上级支出:填列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3.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4.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填列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5.“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6.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2.杭州市临安区板桥镇人民政府2021年部门决算公开表格.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