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508369/2022-8582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发布单位 | 区农业农村局 | 发文日期 | 2022-09-28 |
目录
一、概况..................................................................................................................... ( 2 )
(一)部门职责.........................................................................................................( 2 )
(二)机构设置.........................................................................................................( 5 )
二、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6 )
三、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6 )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6 )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6 )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7 )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7 )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7 )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5 )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5 )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7 )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7 )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19 )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 )
(十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20 )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 )
四、名词解释.......................................................................................................................( 37 )
一、概况
(一)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中央、省、市有关“三农”和林业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拟订“三农”工作的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农业综合执法和林业行政执法。参与涉农的金融保险以及林业经济调节等政策制定。
2、统筹推动发展全区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组织实施“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负责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参与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
3、拟订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深化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场等政策及配套措施,并监督实施。负责农民承包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负责指导林地承包经营以及纠纷调解仲裁工作,协同调处林权权属纠纷。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管理、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指导国有林场、农场建设管理发展工作。
4、负责高效生态农业产业体系建设。指导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发展工作。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的建议,培育、保护农业品牌,指导农产品营销管理工作和农业国际国内展示展销活动。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负责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5、负责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拟订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森林、湿地、草原和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估。
6、组织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和国土绿化工作。指导森林资源的培育,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负责公益林、商品林、天然林划定、建设、保护和利用。组织实施森林、湿地和草原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承担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组织实施林业生态补偿相关工作。
7、负责森林、湿地、草原资源和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监督管理。组织编制并监督执行全区森林采伐限额。负责林地管理,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湿地和草原保护利用规划和相关标准,监督管理湿地和草原的开发利用。组织开展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指导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保护和恢复、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人工繁育或培植、经营利用。按分工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负责古树名木保护、生物多样性相关工作。
8、负责监督管理国家公园等各类自然保护地。拟订各类自然保护地发展规划、政策和相关标准并监督实施。负责区政府直接行使所有权的国家公园等自然保护地的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负责各类自然保护地设立、调整、规划、建设、管理相关工作。指导世界自然遗产的申报,会同有关部门负责世界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的申报。
9、负责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等农产品生产。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负责农业机械、农药使用、渔政和渔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指导林区、林场、各类自然保护地、休闲观光农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指导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农业农村领域生态环境保护要求,配合做好农业生态环境污染的调查处理工作。
10、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林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参与制定农林产品质量安全地方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指导农林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指导划定农林产品禁止生产区域。拟订林业和草原资源优化配置及利用政策,拟订林草产业相关标准并监督实施。
11、负责农业资源管理和区划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负责管理外来物种。负责林业和草原种苗监督管理。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开展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草种质量。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
12、负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参与拟订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地方标准并监督实施。依法开展农林业行政许可及其监督管理。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工作,负责执业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开展兽医器械和有关肥料的监督管理。
13、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负责农作物重大病虫害、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监测、防治、检疫工作。指导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区内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监测动植物疫情病情并组织扑灭。拟订森林和草原火灾防灾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森林和草原防火巡护、野外用火管理、防火设施建设、宣传教育、监测预警和督促检查等工作。必要时,可以提请区应急管理局,以指挥机构名义部署相关防治工作。
14、负责农林业投资管理。提出农林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区投资安排的农林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农林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按权限审批农林业投资项目、负责农林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参与监督管理各级林业资金。负责政策性林木保险和林业非税收入征管。
15、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技术推广队伍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业领域应用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监督管理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
16、指导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拟订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指导农业、林业和草原科技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组织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组织开展农林业对外交流合作工作。承办有关农业涉外事务,组织开展农业贸易促进和有关国际交流合作,参与有关农业对外援助项目,参与湿地、濒危野生动植物等国际公约履约工作。完成上级扶贫机构交办的有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衔接重点帮扶工作。
17、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杭州市临安区农业农村局(汇总)部门决算包括:局本级决算。
纳入杭州市临安区农业农村局(汇总)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临安区畜牧农机发展中心、临安区农林技术推广中心。
二、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
1、公开表01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公开表02 收入决算表(分单位)
3、公开表03 收入决算表(分科目)
4、公开表04 支出决算表(分单位)
5、公开表05 支出决算表(分科目)
6、公开表06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7、公开表07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8、公开表08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9、公开表09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 算表
10、公开表10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11、公开表11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三、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总计24,941.99万元,支出总计24,941.99万元,与2020年度相比,各增加4303.46万元,增长20.85%。主要原因是:2021年财政下拨的中央、省、市、区专项资金比上年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24,941.99万元;包括财政拨款收入24,941.9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2,792.0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2,149.93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万元),占收入合计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其他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24,859.7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052.87万元,占40.44%;项目支出14,806.87万元,占59.56%;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24,941.99万元,支出总计24,941.99万元,与2020年相比,各4303.46万元,增长20.85%。主要原因是:2021年财政下拨的中央、省、市、区专项资金比上年增加;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9777.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55.1%,主要原因:一是年中职工工资、福利、公积金等清算;二是财政年中下拨的中央、省、市、区等专项资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709.8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1.35%。与2020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4582.98万元,增长25.28%。主要原因是:2021年财政下拨的中央、省、市、区专项资金比上年增加。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18,126.83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709.8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6.98万元,占0.03%;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0%;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0%;教育(类)支出7.72万元,占0.03%;科学技术(类)支出102.56万元,占0.45%;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176.71万元,占5.18%;卫生健康(类)支出359.39万元,占1.58%;节能环保(类)支出34.54万元,占0.15%;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0%;农林水(类)支出20,213.27万元,占89.01%;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0%;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80万元,占0.35%;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0%;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7.1万元,占0.03%;住房保障(类)支出721.55万元,占3.18%;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万元,占0%;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0%。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9777.17万元,支出决算为22,709.8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32.27%,主要原因:一是年中职工工资福利、公积金等清算;二是中央、省、市、区等专项资金的拨入。其中: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信访事务(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31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年中财政拨入信访人员的津贴。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档案事务(款)其他档案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5.17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年中财政拨入的档案整理专项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其他组织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5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年中财政拨入两新党组织活动经费。
教育支出(类)职业教育(款)其他职业教育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7.72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财政拨入提前下达2021年学生资助补助经费。
科学技术支出(类)技术研究与开发(款)其他技术研究与开发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7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年中财政拨入香榧根腐病病原鉴定与防治技术研究及应用项目7万元和杭州市第一批科技发展项目20万元。
科学技术支出(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75.56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年中财政拨入的 “天目农房”全周期“掌上一件事”服务管理系统资金23.56万元和杭州市数字乡村现场会52万元。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时功能科目为农林水(类)农业农村(款)行政运行(项),后因财政管理要求进行科目调整,从行政运行(项)调整到行政单位离退休(项),预算金额不变。年初预算为102.12万元,支出决算为8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1.6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离休人员死亡1人,未用资金财政指标收回。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时功能科目为农林水(类)农业农村(款)事业运行(项),后因财政管理要求进行科目调整,从事业运行(项)调整到事业单位离退休(项),预算金额不变,年初预算为18.48万元,支出决算为19.4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0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离休人员年中增加工资。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419.67万元,支出决算为414.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8.6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单位退休人员多于新进人员,相抵的差额,未用资金财政指标收回。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09.83万元,支出决算为204.8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6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单位退休人员多于新进人员,相抵的差额,未用资金财政指标收回。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95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年中财政拨入离休干部四项经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68.16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财政拨入的死亡职工的抚恤金及生活补助。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年初预算为361.5万元,支出决算为385.8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6.7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年中财政拨入的离退休人员的活动经费,人均900元/年。
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04.73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年中财政拨入的2021年食品安全检测经费。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82.11万元,支出决算为81.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73%。单位退休人员多于新进人员,相抵的差额,未用资金财政指标收回。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177.55万元,支出决算为173.5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7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年中单位退休人员多于新进人员。
节能环保支出(类)天然林保护(款)停伐补助(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4.54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年中财政拨付的2021年中央财政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项目停伐补助资金。
农林水(类)农业农村(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1994.86万元,支出决算为3135.2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7.1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年中财政拨入清算的考核奖、职工工资、福利等增资部分。(因财政要求本科目调出102.12万元到行政离退休项)
农林水(类)农业农村(款)事业运行(项)。年初预算为3889.66万元,支出决算为4409.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3.3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年中财政拨入清算的考核奖、职工工资、福利等增资部分。(因财政要求本科目调出18.48万元到事业离退休项)
农林水(类)农业农村(款)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项)。年初预算为126万元,支出决算为505.8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01.4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香榧根腐病病原鉴定与防治技术研究及应用项目7万元及浙江省临安区湖羊育种创新基地建设项目380万元。
农林水(类)农业农村(款)病虫害控制(项)。年初预算为878.95万元,支出决算为870.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决算数与预算数的基本持平。
农林水(类)农业农村(款)农产品质量安全(项)。年初预算为65万元,支出决算为18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83.0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年中财政拨入的新农村专项农产品安全补助经费119.46万元。
农林水(类)农业农村(款)执法监管(项)。年初预算为108万元,支出决算为1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农林水(类)农业农村(款)防灾减灾(项)。年初预算为35万元,支出决算为34.5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7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救灾(应急)种子储备项目招标后的少量结余,余额指标财政已收回。
农林水(类)农业农村(款)农业生产发展(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3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财政年中拨入的粮食生产专项扶持项目资金。
农林水(类)农业农村(款)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801.36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年中财政拨入的2021年中央财政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项目资金、提前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项目、耕地质量提升与化肥减量增效、中央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中央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临安元杰养殖粪污治理项目)。
农林水(类)农业农村(款)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项)。年初预算为588万元,支出决算为6501.3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05.6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财政年中拨入的专项资金多,如全区人才工作经费、农经审计经费、土地流转、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建设、低收入农户保险补助与下山移民安置、新时代美丽乡村达标创建监理及绩效评估、杭州市临安区灾毁农田修复项目、2020-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2020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项目、第二批中央农田建设补助项目(浙财农[2020]35号)、2021年中央农田建设、清洁乡村垃圾分类专项、农民素质培训、农技推广专家人才专项、农技推广经费、农业项目申报和审计、外宣经费、对口帮扶工作经费、森林火灾风险评估与区划、执法队用车租赁费、临安区“两进两回”与乡村振兴临安交流大会、 “两进两回”人才政策、中央补助农村固定观察点调查经费、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商品有机肥推广、省级渔业健康养殖示范场补助资金、杭州市临安区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生石灰、农业产业化、山核桃生态化治理、粮食生产专项扶持项目资金、农产品品牌推广、科技项目、2021年第二批省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农业产业化项目、省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省级乡村振兴绩效提升奖补资金、2020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项目、农业项目申报审计、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省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省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动物疫病防控、农业产业化(畜牧业、农林渔业)、农业机械化促进(农机补贴)、2021年第二批中央农业生产发展等专项资金任务清单、中央财政农业发展资金等中央、省、市、区级专项经费。
农林水(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资源管理(项)。年初预算为120万元,支出决算为119.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33%。决算数与预算数的基本持平。
农林水(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23.31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年中财政拨入生态公益林管护、管理费用。
农林水(类)林业和草原(款)动植物保护(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16.3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财政年中拨入的临安区野生动物资源本底调查项目经费、松材线虫病防治和枯死松树清理经费、省级林业专项资金等。
农林水(类)林业和草原(款)林业草原防灾减灾(项)。年初预算为36万元,支出决算为255.7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10.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财政年中拨入的松材线虫病防治和枯死松树清理资金和临安区第一次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国家试点县项目资金。
农林水(类)林业和草原(款)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506.93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年中财政拨入的新增百万亩国土绿化行动项目、毛竹林定向培育关键技术、省级林业专项资金、山核桃开杆节及天目山宝品牌规划发布会、临安区山核桃数字赋能综合示范基地建设、2020年省级林业专项资金、2021年省级林业专项资金等专项资金。
农林水(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其他农村综合改革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37.07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年中财政拨入的2018年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资金。
农林水(类)其他农林水支出(款)其他农林水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074.91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年中财政拨入的生态公益林建设、市级美丽乡村建设和乡村振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乡村振兴产业发展、2021年第二批市级乡村振兴产业发展资金(2021年第一期引种补贴)、2019年杭州市乡村振兴产业发展资金指导性任务项目、2019年度杭州市乡村振兴产业发展资金、2020年省级乡村振兴绩效提升奖补资金、粮食生产专项扶持项目资金、乡村振兴产业发展专项等项目经费。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商业流通事务(款)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8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年中财政拨入的2020年中央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自然资源利用与保护(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7.1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年中财政拨入2021年杭州市临安区灾毁农田修复项目、2020-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灾毁农田修复项目等专项资金。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 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564.42万元,支出决算为721.5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7.8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年中财政清算拨入的考核奖金、增资部分12%公积金。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052.8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8,848.0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其他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临聘人员工资、离休费、抚恤金、精减遗属退休人员生活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等。
公用经费1,204.8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福利费、工会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车贴)、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49.9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65%。与2020年相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288.51万元,下降11.83%。主要原因是:政府性基金由财政统一安排,有时多有时少。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49.9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0万元,占0%;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0%;城乡社区(类)支出1,813.26万元,占84.34%;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0%;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0%;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0%;其他(类)支出336.67万元,占15.66%;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0%;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万元,占0%。
3.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149.93万元,主要原因是年中财政安排政府性基金项目拨入数。其中:
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6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年中财政拨入2021年小型农田水利项目资金。
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812.66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年中财政拨入的2021年杭州市临安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22020-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农技推广基金会注册、垦造耕地后续管护市级项目19-21年度、土壤检测、动物疫病防控、农业产业化(畜牧业、农林渔业)、无规定马属动物疫病区实验室建设等项目专项资金。
其他支出(类)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36.67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年中财政拨入的农业综合开发存续项目(16-18年上缴结余资金)、2020年度中央补助农村固定观察点调查经费、规划编制类经费(产业类)、杭州市临安区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科技项目等专项资金。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安排,故无相关数据。
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0%。
2.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国有资本经营(类)支出0万元,占0%。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99万元,支出决算为95.43万元,完成预算的96.39%,2021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因疫情影响没有安排出国考察。
2.“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为0万元,占0%,与2020年度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因疫情影响没有安排出国考察;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55.49万元,占58.15%,与2020年度相比,增加43.01万元,增长344.63%,主要原因是更新森林消防车1辆、更新畜牧防控车1辆,计39.51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9.94万元,占41.85%,与2020年度相比,增加6.73万元,增长20.26%,主要原因:一是2020年因公用经费紧张,有一部分招待费在2021年支付;二是2021年我局数字乡村工作、农村改革工作、美丽乡村工作取得较好的成绩,位列全省前茅,外地来临参观考察取经的人员和单位增加明显。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为5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因疫情影响没有安排出国考察。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涉及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数为36万元,支出决算为55.49万元,完成预算的154.1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畜牧农机发展中心防控车辆因太旧提前更新。
公务用车购置预算数为20万元,支出决算为39.51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完成预算的197.5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畜牧农机发展中心防控车辆因太旧提前更新。主要用于购置更新的2辆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为16万元,支出15.9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主要用于森林消防车,畜牧防控车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2021年度,本级及所属单位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
(3)公务接待费预算数为58万元,支出决算为39.94万元,完成预算的68.86%。国内公务接待1,643批次,累计6,780人次。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省内外兄弟单位的工作指导、学习考察、执行公务等接待支出,及镇(街道)、相关单位工作联系、工作对接等工作餐接待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格履行接待审批手续,从严控制接待陪同人员、就餐标准,就餐地点以单位职工食堂为主等支出。其中: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接待0批次,累计0人次。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39.94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省内外兄弟单位的工作指导、学习考察、执行公务等接待支出,及镇(街道)、相关单位工作联系、工作对接等工作餐接待支出,接待1,643批次,累计6,780人次。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年初预算数为676.42万元,支出决算为783.4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5.8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年中划入第七纪检监察组人员经费3.92万元,划入新招入人员及混岗人员经费68.18万元;二是办公设置采购项目在年初预算时放在项目支出,但功能科目是行政运行,所以在决算时只能放在基本支出中列支,资金73.72万元;比2020年度增加61.47万元,增长8.51%,主要原因是:办公设置采购项目在年初预算时放在项目支出,但功能科目是行政运行,所以在决算时只能放在基本支出中列支,资金73.72万元。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345.9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99.0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846.89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345.9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201.91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73.68%;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10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100%。
(十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我局及所属各单位共有车辆5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5辆,其他用车主要是森林消防专用车、科技宣传直通车、畜牧农机执法用车、疫木处理专用叉车2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农业农村局组织对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0个,二级项目58个,共涉及资金19033.7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组织对2021年度0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
本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
组织对“清洁乡村、垃圾分类”、“ 农村经济经营服务”、“畜禽屠宰管理及安全检测经费”、“基层防疫员养老保险补助”、“农林技术培训项目”、“商品有机肥推广”等6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660.5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其中,对“清洁乡村、垃圾分类”、“ 农村经济经营服务”、“畜禽屠宰管理及安全检测经费”、“基层防疫员养老保险补助”、“农林技术培训项目”、“商品有机肥推广”等6个项目委托“浙江华夏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第三方机构开展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6个项目资金由财政预算安排,资金到位及时,会计核算规范、及时、完整,项目推进有序,各项工作完成情况较好,评价得分都在83分以上,评价等次为良好以上。
本年无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
本年无下属部门或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评价。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局在2021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救灾(应急)种子储备”及“松材线虫病防控”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救灾(应急)种子储备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自评结论为“优”。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5万元,执行数为34.55万元,完成预算的98.71%。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确保完成全区5万斤救灾种子储备与动用。
“松材线虫病防控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5分,自评结论为“优秀”。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500万元,执行数为15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完成松材线虫病防治328657亩,打孔注药10万瓶;二是完成清理枯死松树672345株,保护活松树大于36518株;三是社会公众知晓度、参与度进一步提高;四是森林生态安全得到进一步提升。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松材线虫病资金量不足;二是防治效果还需进一步提高。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提议财政进一步加大资金支持力量;二是探索更有效的松材线虫病防治办法,切实提高防治效果。
详见下面附表
3.财政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无
4.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公开部门评价项目2个:分别是“清洁乡村、垃圾分类”、 “基层防疫员养老保险补助”。
详见下面附件:部门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部门项目绩效评价报告文字部分
一、项目基本性质、 用途和主要内容、涉及范围
清洁乡村、垃圾分类项目系经常性项目,由2021年度省级财政预算安排500.00万元,市级财政预算安排87.00万元,区级财政预算安排2689.5409万元。该项目资金主要用于下拨各类补助资金和委托第三方实施清洁乡村、农村公厕、清洁能源等检查、调研预算经费。
二、项目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该项目资金全部来源财政拨款,项目总资金为3276.5409万元,资金到位及时。
(二)项目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由财政部门集中统一拨付,使用管理规范,实际支出符合有关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的规定,资金的使用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会计核算较规范、及时、完整。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一)项目组织情况
清洁乡村、垃圾分类项目是杭州市临安区农业农村局根据省市工作部署,以助力新时代美丽乡村、提升农农村人居环境为主要目标,实施的2021年度工作计划,由财政拨款支持的项目。根据清洁乡村、垃圾分类项目预算计划分时段按步骤进行,按进度开展各项工作支岀。
(二)项目管理情况
为了切实提升项目绩效,杭州市临安区农业农村局聘请第三方公司对18个镇街270个行政村清洁乡村、垃圾分类、农村公厕进行检查并汇总通报,用以衡量长效管理成效。项目完成后,各乡镇、街道将项目总结、验收报告、资金适用情况等报送杭州市临安区农业农村局。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的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1.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创建省级高标准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示范村2个、省级垃圾分类处理村14个、巩固提升村68个,创建杭州市级示范村(省级预备村)65个,区级示范村40个;对锦南街道、玲珑街道、潜川镇和岛石镇等4个农村生活垃圾资源化处理站设备进行提升改造,评定农村生活垃圾资源化处理站星级站点11个,申报省市五星级和四星级站点5个。锦北、锦城、太湖源、板桥4个镇街的易腐垃圾纳入区级处理。全区270个行政村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农村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99%,无害化处理率100%,生活垃圾总量实现零增长。
2.农村公厕长效管理工作。2021年度共有19座新改建公厕项目,截止11月底基本竣工验收。年初我们对全区640座农村公厕全部进行了排摸,更新了农村公厕底数,并确定了一批基础条件较好,日常管理较优的农村公厕作为星级公厕的备选库。在通过自主申报、择优录取的原则,确定2021年20座省级星级公厕创建申报。农村环境管理服务站今年对星级公厕创建村下乡专门指导12次,每个公厕指导不低于2次。10月底对照省级星级公厕标准对20座创建公厕进行了初步验收,评分均达80分以上。12月全部通过省级验收。
3.农村改水改厕工作。2021年实施农村改水项目4个(包括太阳镇鹤里村、武山村,太湖源镇白沙村和东坑村),11月通过杭州市级交叉检查验收。农村无害化户厕今年杭州市下达任务700座,全年完成809座,覆盖率达到100%。
4.秸秆综合利用工作。2021年我区农作物秸秆可收集资源量约为7.97万吨,已利用秸秆量9.36万吨,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5.12%,完成省市要求95%的目标任务。
5.清洁乡村工作。2021年5月起聘请第三方公司对全区18个镇街270个行政村进行2月一次村庄清洁和农村公厕长效管理检查考核,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镇街和行政村要求限期整改,对日常保洁、管理等工作实施优秀的镇村给予一定工作补助奖励。全年实施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春秋村庄清洁活动2次,重大节日清洁活动4次。这些工作的开展在一定程度上让我们的农村环境更加整洁,乡村更加美丽。
6.农村能源工作。在农村清洁能源工作方面,继续做好农村清洁能源率工作调查,做好农村沼气安全生产指导工作,全年深入农户和畜牧企业指导相关工作40余次。
6项指标均已按照时点完成,完成率99.24%,完成情况较好。在支出成本(预算)控制情况较好的情况下,临安区被浙江省“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评为2021年度全省新时代美丽乡村(农村人居环境)优胜县(市区)、2021年度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考核优胜县(市区)。
(二)项目的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1.社会效益
6项工作进一步提高了广大农户垃圾分类和环境保护意识,提高分类质量,减少垃圾产生。
2.生态效益
6项工作进一步减少对农村环境污染,提升和美化农村人居环境。
3.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各项工作涉及的村集体、村民、经营主体满意度94.93%。
五、综合评论情况及评价结论
经评价组评定,清洁乡村、垃圾分类项目,综合得分89分,评价等次为良好。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建议
1.乡镇、街道补助资金未足额拨付。截止2022年8月2日,太阳镇尚有20.00万元资金未下拨。
建议及时足额拨付资金。各乡镇、街道应及时足额拨付市级补助资金,减少补助资金滞留在财政的时间,真正发挥项目补助资金的作用。
2.核算不规范。临安区财政局未将清洁乡村、垃圾分类项目资金独立核算,与其他资金一并拨付至各乡镇、街道。
建议加强资金使用的管理和监督,分项目核算,确保专款专用。
项目绩效评价报告文字部分
一、项目基本性质、 用途和主要内容、涉及范围
基层防疫员养老保险补助项目系经常性项目,由2021年度区级财政预算安排26.00万元。该项目资金主要用于支付基层动物防疫员养老保险补助经费。
二、项目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该项目资金全部来源财政拨款,项目总资金为26.00万元,资金到位及时。
(二)项目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由财政部门集中统一拨付,使用管理规范,实际支出符合有关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的规定,资金的使用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会计核算较规范、及时、完整。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基层防疫员养老保险补助项目资金26.00万元是根据杭州市临安区农业农村局2021年工作计划由财政拨款支持的项目支岀。根据农村经济经营服务项目预算计划分时段按步骤进行,按进度开展各项工作支岀。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的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按标准对核定的动物防疫员进行养老保险补助,补助个体参保人员缴纳养老保险金最低档次的50%。该项工作指标其中於潜诊疗所8人,应拨付30,072.00元,缺口6,579.00元(22年拨付),实际拨付23,493.00元,完成率100.00%,完成情况较好,在支出成本(预算)控制情况较好的情况下,确保养老保险补助到位。
(二)项目的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1.社会效益
养老保险补助到位,动物防疫员队伍稳定。基层动物防疫工作确保有人干事,保障县级动物防疫体系完善,各项防控措施落到实处,确保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为我区畜牧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2.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各项工作涉及的补助人员、畜牧农机发展中心相关人员满意度94.40%。
五、综合评论情况及评价结论
经评价组评定,基层防疫员养老保险补助项目,综合得分91.00分,评价等次为优秀。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建议
预算编制不够合理。资金缺口6,579.00元,于2022年拨付。
建议细化预算编制工作,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准确性,按照“量入为出,统筹兼顾、保证重点、收支平衡”的原则,科学合理编制预算。
说明:部门评价项目是指本部门自行开展的评价对象为本部门政策、项目、整体支出或下属单位整体支出的绩效评价;财政评价项目是指以由财政部门开展的评价对象为本部门政策、项目或整体支出的绩效评价项目。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8.年初结转和结余:指预算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9.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10.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11.项目支出:指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上缴上级支出:填列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3.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4.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填列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5.“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6.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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