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检察院2021年度部门决算
日期:
2022-09-29 17:23
来源:
临安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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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详见附表)

三、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四、名词解释

 

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人民检察院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1、对叛国案、分裂国家案以及严重破坏国家的政策、法律、法令、政令统一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行使检察权。

  2、对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等侦查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不起诉。并对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3、对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裁定是否正确和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4、对监狱、看守所等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和监管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对十四类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行使侦查权。

  5、对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发现确有错误的,依法提出抗诉。

  6、对人民法院的行政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行政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

  7、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根据法律规定提起民事公益诉讼;发现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致使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根据法律规定提起行政公益诉讼。

(二)机构设置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检察院预算包括:本级预算及本部门所属事业单位检察事务中心(未单独核算)。内设机构有:办公室(挂司法警察大队牌子)、第一检察部(挂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牌子)、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第四检察部、第五检察部、第六检察部(挂公益损害与诉讼违法举报中心牌子)、政治部。另还设有昌化检察室、青山湖科技城检察室。

二、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

三、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总计3,542.32万元,支出总计3,542.32万元,与2020年度相比,增加21.18万元,增长0.6%。主要原因是:2021年人员招录增加经费。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3,423.29万元:包括财政拨款收入3,423.2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3,423.2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万元),占收入合计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其他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3,451.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14.65万元,占87.35%;项目支出436.45万元,占12.65%;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3,542.32万元,支出总计3,542.32万元,与2020年相比,增加21.18万元,增长0.6%。主要原因是2021年人员招录增加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2674.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2.42%,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不含年初结转结余、人员经费清算增加及省级转移支付追加等资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451.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0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48.99万元,增长1.44%。主要原因是: 2021年人员招录增加经费且2021年丧葬费抚恤金支出增加。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451.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万元,占0%;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0%;公共安全(类)支出2,926.7万元,占84.8%;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0%;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62.43万元,占7.6%;卫生健康(类)支出69.54万元,占2.01%;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0%;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0%;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0%;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0%;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0%;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0%;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占0%;住房保障(类)支出192.44万元,占5.58%;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万元,占0%;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0%。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674.98万元,支出决算为3,45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9.01%,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不含人员经费清算增加及省级转移支付追加等资金。

其中:

(1)、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其他公安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6.7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增加司法救助经费。

(2)、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1606.17万元,支出决算为2286.1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2.3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人员工资奖金清算增加。

(3)、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事业运行(项)。年初预算为220.93万元,支出决算为204.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事业编制人员车改补贴未支出且人员经费略有结余。

(4)、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其他检察支出(项)。年初预算为406.5万元,支出决算为429.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7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增加省补转移支付经费、司法救助经费。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09.48万元,支出决算为109.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54.74万元,支出决算为54.7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51.84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退休干部去世追加丧葬费、抚恤金。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年初预算为45.5万元,支出决算为46.3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9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增加离退休人员活动费。

(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59.25万元,支出决算为59.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8.49万元,支出决算为8.4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8万元,支出决算为1.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162.12万元,支出决算为192.4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8.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清算人员经费增加公积金。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014.6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683.1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等。

公用经费331.4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招待费、培训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安排,故无相关数据。

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0%。与2020年相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减少0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0万元,占0%;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0%;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0%;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0%;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0%;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0%;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0%;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万元,占0%。

3.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安排,故无相关数据。

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0%。与2020年相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减少0万元。

2.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国有资本经营(类)支出0万元,占0%。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63万元,支出决算为57.04万元,完成预算的90.54%,2021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院严控“三公”经费支出,预算略有结余。

2.“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为0万元,占0%,与2020年度持平,增加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53.04万元,占93.05%,与2020年度相比,增加15.34万元,增长40.69%,主要原因是2021年购置特种专业技术用车一辆且车辆逐年老化,运行维护经费较上年有所增加;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99万元,占7%,与2020年度相比,增加1.15万元,增长40.49%,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案件评查交流、跨区域办案等接待情况较上年度有所增加。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元。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涉及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数为57万元,支出决算为53.04万元,完成预算的93.0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我院公务用车运行总体情况良好,运行维护经费略有结余。

公务用车购置预算数为25万元,支出决算为24.98万元,完成预算的99.9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院严格按照预算金额及车辆采购相关规定购置车辆。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1辆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为32万元,支出28.06万元,完成预算的87.6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我院公务用车运行总体情况良好,严格控制运行维护费用支出,运行维护经费略有结余。主要用于办案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2021年度,本级及所属单位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9辆。

(3)公务接待费预算数为6万元,支出决算为3.99万元,完成预算的66.5%。国内公务接待63批次,累计784人次。主要用于接待省内外同系统及外单位协助办案、异地提审、案件交叉评查等工作餐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院严格按照各项制度控制招待支出。其中: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接待0批次,累计0人次。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3.99万元,主要用于接待省内外同系统及外单位协助办案、异地提审、案件交叉评查等工作餐支出。接待63批次,累计784人次。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年初预算数为319.86万元,支出决算为331.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6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增加离退休人员活动费、派驻纪检组人员福利费及公用经费等;比2020年度减少56.58万元,下降14.58%,主要原因是2020年度人员经费中个人所得税金额体现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53.4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53.4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53.4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76.08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49.59%;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十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检察院本级及所属各单位共有车辆9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7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院组织对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二级项目5个,共涉及资金436.4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本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本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

本年无部门评价。

本年无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

本年无下属部门或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评价。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检察院在2021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技侦大楼运行资金”及“办案(业务)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技侦大楼运行支出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自评结论为“优”。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95万元,执行数为19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物业服务完成度100%;二是空调、消防、电梯等设备定期维保;三是保障全院办公办案需求。发现的问题及原因:空调电梯等设备因使用年限增加,维修维护支出呈增长态势。下一步改进措施:分步骤、有重点进行设备维保更新,加强日常管理,保障空调、电梯的合理高效使用。

临安区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1年度)


项目名称

技侦大楼运行支出


主管部门

检察院

实施单位

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检察院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初    预算数

全年    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195

195

195

10

100.00%

10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195

195

195

10

100.00%


      上年结转资金






  其他资金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保障大楼运行所需水电、物业、维修维护等日常支出

全年大楼运行安全高效,各项支出保障到位


绩   效   指   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        指标值

实际    完成值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产出指标(30)

数量指标

空调维保次数

2

2

5

5



消防维保次数

12

12

5

5



电梯维保次数

24

24

5

5



绿化养护次数

12

12

5

5



质量指标

办公综合保障水平

提高

提高

5

5



时效指标

物业服务完成度

100%

100%

5

5



成本指标








效益指标(50)

经济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办案保障率

100%

100%

50

50



生态效益指标








可持续影响指标








满意度指标(10)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干警职工满意度

100%

100%

10

10



总分

100

100



  办案(业务)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自评结论为“优”。项目全年预算数为49万元,执行数为4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二是未检、公益诉讼等得到有效宣传。发现的问题及原因:近年来,随着案件数量和案件复杂度的增加,办案资金保障需求随之增加,办案经费日益紧张。下一步改进措施:合理高效分配现有办案经费,确保办案工作高效开展。


临安区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1年度)


项目名称

办案(业务)经费


主管部门

检察院

实施单位

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检察院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初    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49

49

49

10

100.00%

10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49

49

49

100.00%


      上年结转资金






  其他资金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保障办案开支,提高办案效率。

各项办案活动保障到位,开展有序高效。


绩   效   指   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        指标值

实际完成值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产出指标(30)

数量指标








质量指标

罚没物资保管完好率

100%

100%

15

15



时效指标

案件办理时限达标率

法定时限

法定时限

15

15



成本指标








效益指标(50)

经济效益指标

罚没物品处置及时率

100%

100%

10

10



社会效益指标

未成年人检察社会影响力

提升

提升

10

10



公益诉讼社会影响力

提升

提升

10

10



扫黑除恶宣传影响力

提升

提升

10

10



生态效益指标








可持续影响指标

案件影响力

履责法律监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强化法律约束,加大违法行为的法律威慑,维护社会稳定

10

10



满意度指标(10)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执法办案行为投诉率

0

0

10

10



总分

100

100



3.财政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无。

4.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无。

说明:部门评价项目是指本部门自行开展的评价对象为本部门政策、项目、整体支出或下属单位整体支出的绩效评价;财政评价项目是指以由财政部门开展的评价对象为本部门政策、项目或整体支出的绩效评价项目。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8.年初结转和结余:指预算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9.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10.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11.项目支出:指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上缴上级支出:填列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3.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4.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填列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5.“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6.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7.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18.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事业运行(项):指事业人员基本支出。

19.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其他检察支出(项):指本部门经常性项目支出。

20. 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其他公安支出(项):指司法救助资金支出。

2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2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离退休人员活动费和退管人员活动经费。

  2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部门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


附件:检察院2021年度决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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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检察院2021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2-09-29 17:2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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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详见附表)

三、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四、名词解释

 

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人民检察院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1、对叛国案、分裂国家案以及严重破坏国家的政策、法律、法令、政令统一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行使检察权。

  2、对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等侦查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不起诉。并对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3、对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裁定是否正确和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4、对监狱、看守所等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和监管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对十四类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行使侦查权。

  5、对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发现确有错误的,依法提出抗诉。

  6、对人民法院的行政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行政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

  7、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根据法律规定提起民事公益诉讼;发现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致使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根据法律规定提起行政公益诉讼。

(二)机构设置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检察院预算包括:本级预算及本部门所属事业单位检察事务中心(未单独核算)。内设机构有:办公室(挂司法警察大队牌子)、第一检察部(挂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牌子)、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第四检察部、第五检察部、第六检察部(挂公益损害与诉讼违法举报中心牌子)、政治部。另还设有昌化检察室、青山湖科技城检察室。

二、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

三、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总计3,542.32万元,支出总计3,542.32万元,与2020年度相比,增加21.18万元,增长0.6%。主要原因是:2021年人员招录增加经费。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3,423.29万元:包括财政拨款收入3,423.2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3,423.2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万元),占收入合计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其他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3,451.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14.65万元,占87.35%;项目支出436.45万元,占12.65%;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3,542.32万元,支出总计3,542.32万元,与2020年相比,增加21.18万元,增长0.6%。主要原因是2021年人员招录增加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2674.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2.42%,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不含年初结转结余、人员经费清算增加及省级转移支付追加等资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451.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0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48.99万元,增长1.44%。主要原因是: 2021年人员招录增加经费且2021年丧葬费抚恤金支出增加。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451.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万元,占0%;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0%;公共安全(类)支出2,926.7万元,占84.8%;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0%;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62.43万元,占7.6%;卫生健康(类)支出69.54万元,占2.01%;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0%;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0%;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0%;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0%;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0%;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0%;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占0%;住房保障(类)支出192.44万元,占5.58%;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万元,占0%;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0%。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674.98万元,支出决算为3,45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9.01%,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不含人员经费清算增加及省级转移支付追加等资金。

其中:

(1)、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其他公安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6.7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增加司法救助经费。

(2)、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1606.17万元,支出决算为2286.1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2.3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人员工资奖金清算增加。

(3)、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事业运行(项)。年初预算为220.93万元,支出决算为204.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事业编制人员车改补贴未支出且人员经费略有结余。

(4)、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其他检察支出(项)。年初预算为406.5万元,支出决算为429.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7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增加省补转移支付经费、司法救助经费。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09.48万元,支出决算为109.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54.74万元,支出决算为54.7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51.84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退休干部去世追加丧葬费、抚恤金。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年初预算为45.5万元,支出决算为46.3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9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增加离退休人员活动费。

(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59.25万元,支出决算为59.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8.49万元,支出决算为8.4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8万元,支出决算为1.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162.12万元,支出决算为192.4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8.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清算人员经费增加公积金。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014.6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683.1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等。

公用经费331.4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招待费、培训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安排,故无相关数据。

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0%。与2020年相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减少0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0万元,占0%;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0%;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0%;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0%;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0%;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0%;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0%;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万元,占0%。

3.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安排,故无相关数据。

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0%。与2020年相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减少0万元。

2.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国有资本经营(类)支出0万元,占0%。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63万元,支出决算为57.04万元,完成预算的90.54%,2021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院严控“三公”经费支出,预算略有结余。

2.“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为0万元,占0%,与2020年度持平,增加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53.04万元,占93.05%,与2020年度相比,增加15.34万元,增长40.69%,主要原因是2021年购置特种专业技术用车一辆且车辆逐年老化,运行维护经费较上年有所增加;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99万元,占7%,与2020年度相比,增加1.15万元,增长40.49%,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案件评查交流、跨区域办案等接待情况较上年度有所增加。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元。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涉及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数为57万元,支出决算为53.04万元,完成预算的93.0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我院公务用车运行总体情况良好,运行维护经费略有结余。

公务用车购置预算数为25万元,支出决算为24.98万元,完成预算的99.9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院严格按照预算金额及车辆采购相关规定购置车辆。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1辆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为32万元,支出28.06万元,完成预算的87.6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我院公务用车运行总体情况良好,严格控制运行维护费用支出,运行维护经费略有结余。主要用于办案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2021年度,本级及所属单位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9辆。

(3)公务接待费预算数为6万元,支出决算为3.99万元,完成预算的66.5%。国内公务接待63批次,累计784人次。主要用于接待省内外同系统及外单位协助办案、异地提审、案件交叉评查等工作餐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院严格按照各项制度控制招待支出。其中: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接待0批次,累计0人次。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3.99万元,主要用于接待省内外同系统及外单位协助办案、异地提审、案件交叉评查等工作餐支出。接待63批次,累计784人次。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年初预算数为319.86万元,支出决算为331.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6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增加离退休人员活动费、派驻纪检组人员福利费及公用经费等;比2020年度减少56.58万元,下降14.58%,主要原因是2020年度人员经费中个人所得税金额体现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53.4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53.4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53.4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76.08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49.59%;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十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检察院本级及所属各单位共有车辆9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7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院组织对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二级项目5个,共涉及资金436.4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本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本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

本年无部门评价。

本年无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

本年无下属部门或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评价。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检察院在2021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技侦大楼运行资金”及“办案(业务)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技侦大楼运行支出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自评结论为“优”。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95万元,执行数为19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物业服务完成度100%;二是空调、消防、电梯等设备定期维保;三是保障全院办公办案需求。发现的问题及原因:空调电梯等设备因使用年限增加,维修维护支出呈增长态势。下一步改进措施:分步骤、有重点进行设备维保更新,加强日常管理,保障空调、电梯的合理高效使用。

临安区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1年度)


项目名称

技侦大楼运行支出


主管部门

检察院

实施单位

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检察院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初    预算数

全年    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195

195

195

10

100.00%

10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195

195

195

10

100.00%


      上年结转资金






  其他资金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保障大楼运行所需水电、物业、维修维护等日常支出

全年大楼运行安全高效,各项支出保障到位


绩   效   指   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        指标值

实际    完成值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产出指标(30)

数量指标

空调维保次数

2

2

5

5



消防维保次数

12

12

5

5



电梯维保次数

24

24

5

5



绿化养护次数

12

12

5

5



质量指标

办公综合保障水平

提高

提高

5

5



时效指标

物业服务完成度

100%

100%

5

5



成本指标








效益指标(50)

经济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办案保障率

100%

100%

50

50



生态效益指标








可持续影响指标








满意度指标(10)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干警职工满意度

100%

100%

10

10



总分

100

100



  办案(业务)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自评结论为“优”。项目全年预算数为49万元,执行数为4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二是未检、公益诉讼等得到有效宣传。发现的问题及原因:近年来,随着案件数量和案件复杂度的增加,办案资金保障需求随之增加,办案经费日益紧张。下一步改进措施:合理高效分配现有办案经费,确保办案工作高效开展。


临安区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1年度)


项目名称

办案(业务)经费


主管部门

检察院

实施单位

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检察院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初    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49

49

49

10

100.00%

10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49

49

49

100.00%


      上年结转资金






  其他资金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保障办案开支,提高办案效率。

各项办案活动保障到位,开展有序高效。


绩   效   指   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        指标值

实际完成值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产出指标(30)

数量指标








质量指标

罚没物资保管完好率

100%

100%

15

15



时效指标

案件办理时限达标率

法定时限

法定时限

15

15



成本指标








效益指标(50)

经济效益指标

罚没物品处置及时率

100%

100%

10

10



社会效益指标

未成年人检察社会影响力

提升

提升

10

10



公益诉讼社会影响力

提升

提升

10

10



扫黑除恶宣传影响力

提升

提升

10

10



生态效益指标








可持续影响指标

案件影响力

履责法律监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强化法律约束,加大违法行为的法律威慑,维护社会稳定

10

10



满意度指标(10)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执法办案行为投诉率

0

0

10

10



总分

100

100



3.财政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无。

4.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无。

说明:部门评价项目是指本部门自行开展的评价对象为本部门政策、项目、整体支出或下属单位整体支出的绩效评价;财政评价项目是指以由财政部门开展的评价对象为本部门政策、项目或整体支出的绩效评价项目。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8.年初结转和结余:指预算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9.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10.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11.项目支出:指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上缴上级支出:填列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3.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4.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填列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5.“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6.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7.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18.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事业运行(项):指事业人员基本支出。

19.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其他检察支出(项):指本部门经常性项目支出。

20. 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其他公安支出(项):指司法救助资金支出。

2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2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离退休人员活动费和退管人员活动经费。

  2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部门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


附件:检察院2021年度决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