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MB160173X/2023-00230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单位 医疗保障局临安分局 发文日期 2023-01-12
统一编号 有效性
杭州市医疗保障局临安分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
2023-01-12 14:56
来源:
医疗保障局临安分局
浏览量:

年度报告由杭州市医疗保障局临安分局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编制而成。全文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2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从杭州市医疗保障局临安分局门户网站(http://www.linan.gov.cn/art/2021/4/21/art_1229310761_3867744.html)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杭州市医疗保障局临安分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571—89542199)。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工作情况

2022年,医保临安分局在“杭州临安”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各类信息共计19条,其中组织机构4条,规划计划1条,部门预决算2条,人事信息1条,公示公告7条,行政执法公开4条。

(二)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

2022年,医保临安分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

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制度,加强对公开渠道的管理,严格内容和格式审查,确保政府信息管理规范、到位。

(四)平台建设情况

在区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的指导下,认真抓好门户网站、政务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多种途径的日常维护和运行,充分整合资源,提升政务公开的实效。

(五)监督保障

成立了由梅晓波局长为组长,章菊芬副局长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政务公开办公室,由副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各科室长为办公室成员,并安排一名业务骨干作为联络员,负责政务公开日常工作,确保了局政务公开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人负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医保分局较好地完成了年度政务公开工作任务。但是与上级要求和群众期待相比,工作中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各科室、中心对政务信息公开意识有待提高;二是信息公开内容丰富程度有待提升;三是与群众互动有待加强。

2023年,医保临安分局将进一步加大政务公开力度,扩大对外宣传力度,努力提升公开实效。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提高对信息公开工作的思想意识,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相关政策文件纳入干部学习内容,增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能力。  二是完善相关制度。严格按照政务公开有关规定,及时公开医保政策和信息,保证政务公开信息的质量、时效。进一步完善局内政务公开制度、机制、内容、平台、栏目等,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公开任务。三是增强信息公开的趣味性。运用好“临安医保”政务微信平台,采用动画、视频等丰富信息公开形式,做好政策解读、新媒体宣传。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分享:
字体: [

]
打印
索引号 MB160173X/2023-00230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单位 医疗保障局临安分局医疗保障局临安分局
发文日期 2023-01-12
杭州市医疗保障局临安分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12
信息来源: 医疗保障局临安分局
浏览量:

年度报告由杭州市医疗保障局临安分局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编制而成。全文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2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从杭州市医疗保障局临安分局门户网站(http://www.linan.gov.cn/art/2021/4/21/art_1229310761_3867744.html)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杭州市医疗保障局临安分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571—89542199)。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工作情况

2022年,医保临安分局在“杭州临安”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各类信息共计19条,其中组织机构4条,规划计划1条,部门预决算2条,人事信息1条,公示公告7条,行政执法公开4条。

(二)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

2022年,医保临安分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

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制度,加强对公开渠道的管理,严格内容和格式审查,确保政府信息管理规范、到位。

(四)平台建设情况

在区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的指导下,认真抓好门户网站、政务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多种途径的日常维护和运行,充分整合资源,提升政务公开的实效。

(五)监督保障

成立了由梅晓波局长为组长,章菊芬副局长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政务公开办公室,由副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各科室长为办公室成员,并安排一名业务骨干作为联络员,负责政务公开日常工作,确保了局政务公开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人负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医保分局较好地完成了年度政务公开工作任务。但是与上级要求和群众期待相比,工作中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各科室、中心对政务信息公开意识有待提高;二是信息公开内容丰富程度有待提升;三是与群众互动有待加强。

2023年,医保临安分局将进一步加大政务公开力度,扩大对外宣传力度,努力提升公开实效。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提高对信息公开工作的思想意识,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相关政策文件纳入干部学习内容,增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能力。  二是完善相关制度。严格按照政务公开有关规定,及时公开医保政策和信息,保证政务公开信息的质量、时效。进一步完善局内政务公开制度、机制、内容、平台、栏目等,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公开任务。三是增强信息公开的趣味性。运用好“临安医保”政务微信平台,采用动画、视频等丰富信息公开形式,做好政策解读、新媒体宣传。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