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508414/2023-00268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单位 区卫生健康局 发文日期 2023-01-13
统一编号 有效性
杭州市临安区卫生健康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
2023-01-13 16:53
来源:
区卫生健康局
浏览量: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按照2022年杭州市临安区卫生健康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编制而成。本年报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年报的电子版可以从“杭州・临安”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inan.gov.cn)政务公开专栏下载。

一、总体情况

2022年,临安区卫生健康局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区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围绕卫生健康中心工作和群众关切,不断深化政务公开,规范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拓展公开的深度和广度,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实效。

(一)主动公开方面

2022年,临安区卫生健康局全年按要求在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588条,其中,规划计划7条,财政信息13条,人事信息37条,公告公示16条,应急管理7条,建议提案18条,法规文件15条,重点领域信息公开75条,重大决策预公开5条,行政执法公开7条,回应关切28条,疫情防控290条;“健康临安”政务微信、政务抖音累计发布信息594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2022年1月1日-12月31日,临安区卫生健康局未收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案件。全年未向信息公开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机制,贯彻执行《浙江省政府网站信息发布操作规范》,制定《临安区卫生健康局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审查制度(试行)》,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严格规范发布流程,利用技术软件做好信息发布前的错误表述筛查,保证发布内容质量。

(四)平台建设情况

2022年,临安区卫生健康局充分利用“杭州市临安区政府门户”网络平台发布主动公开信息,同时利用“健康临安”微信公众号、抖音等新媒体辅助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此外,进一步加大区属医疗卫生单位医疗服务信息的公开力度,对于涉及民生的政策信息和公众关注的热点、焦点问题均在第一时间发布或解答疑问,便于公众及时了解情况,进一步加强与社会公众的沟通互动。

(五)监督保障方面

按照“谁拥有谁梳理、谁公开谁审核、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局机关各科室、各区属医疗卫生健康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职责和要求。规范信息公开程序和流程,完善信息审核、发布等工作,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确保公开与保密两不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1

1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24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96

行政强制

3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1

0

0

0

1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临安区卫生健康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以下不足:主动公开意识有待提高,信息内容结构不平均,公开的信息量有限。

2023年,临安区卫生健康局将持续改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培训,组织开展信息公开法律法规学习,强化干部信息公开意识和服务能力;二是积极与各业务科室沟通,组织相关科室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确保公开信息的全面性和准确性;三是加大主动公开力度,丰富公开内容和形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无其他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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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508414/2023-002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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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单位 区卫生健康局区卫生健康局
发文日期 2023-01-13
杭州市临安区卫生健康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13
信息来源: 区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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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按照2022年杭州市临安区卫生健康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编制而成。本年报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年报的电子版可以从“杭州・临安”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inan.gov.cn)政务公开专栏下载。

一、总体情况

2022年,临安区卫生健康局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区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围绕卫生健康中心工作和群众关切,不断深化政务公开,规范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拓展公开的深度和广度,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实效。

(一)主动公开方面

2022年,临安区卫生健康局全年按要求在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588条,其中,规划计划7条,财政信息13条,人事信息37条,公告公示16条,应急管理7条,建议提案18条,法规文件15条,重点领域信息公开75条,重大决策预公开5条,行政执法公开7条,回应关切28条,疫情防控290条;“健康临安”政务微信、政务抖音累计发布信息594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2022年1月1日-12月31日,临安区卫生健康局未收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案件。全年未向信息公开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机制,贯彻执行《浙江省政府网站信息发布操作规范》,制定《临安区卫生健康局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审查制度(试行)》,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严格规范发布流程,利用技术软件做好信息发布前的错误表述筛查,保证发布内容质量。

(四)平台建设情况

2022年,临安区卫生健康局充分利用“杭州市临安区政府门户”网络平台发布主动公开信息,同时利用“健康临安”微信公众号、抖音等新媒体辅助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此外,进一步加大区属医疗卫生单位医疗服务信息的公开力度,对于涉及民生的政策信息和公众关注的热点、焦点问题均在第一时间发布或解答疑问,便于公众及时了解情况,进一步加强与社会公众的沟通互动。

(五)监督保障方面

按照“谁拥有谁梳理、谁公开谁审核、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局机关各科室、各区属医疗卫生健康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职责和要求。规范信息公开程序和流程,完善信息审核、发布等工作,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确保公开与保密两不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1

1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24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96

行政强制

3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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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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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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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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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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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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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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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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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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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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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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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2.重复申请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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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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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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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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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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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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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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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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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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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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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1

0

0

0

1

0

0

0

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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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临安区卫生健康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以下不足:主动公开意识有待提高,信息内容结构不平均,公开的信息量有限。

2023年,临安区卫生健康局将持续改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培训,组织开展信息公开法律法规学习,强化干部信息公开意识和服务能力;二是积极与各业务科室沟通,组织相关科室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确保公开信息的全面性和准确性;三是加大主动公开力度,丰富公开内容和形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无其他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