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508203/2023-00304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单位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文日期 2023-01-16
统一编号 有效性
杭州市临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
2023-01-16 16:54
来源: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浏览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杭州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现向社会公布临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包括主动公开情况、重点领域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处理情况、引发行政争议情况、回应关切、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等,认真办理落实公开政府信息的各项工作任务并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我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如下(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我局始终坚持法治理念、依法行政,不断加强组织领导、健全管理制度、拓宽公开渠道,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2022年度,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及时更新调整机构介绍、政策文件及解读、行政执法公示、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情况等相关内容。全年通过新媒体、政府网站、报纸等各种途径主动公开信息432条。

(二)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

2022年度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62件,其中61件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网络渠道收件,58件予以答复,4件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局党组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的管理,强化责任落实,完善信息公开的组织机制,进一步优化全年信息公开工作部署,明确责任分工,办公室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承接科室,承担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办理,设立专人负责,确保平台信息的及时更新和反馈。严格把关,责任到人,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完善政府制作、过程、公开制度,加强对文稿公开属性的界定,把政务信息公开作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加强政府网站内容建设和信息发布审核程序,落实保密审查制度,按照“谁制定、谁审查、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制定信息工作相关考核办法,严格按程序公开政府信息。对规范性文件按照立改废的要求,及时动态调整。  

(四)平台建设情况

2022年我局信息公开除了依托浙江政务服务网、“杭州·临安”门户网站等平台进行政务信息公开外,全年充分利用“临安住建”公众号、“城市之光”广播栏目扩宽公开渠道,扩大住建影响力。2022年,“临安住建”共发布332条信息,“城市之光”广播栏目发布信息52条。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统筹安排全年政务公开工作。根据省、市、区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结合区住建局重点工作,制定区住建局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工作措施。二是开展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培训,切实履行对全局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职责。三是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监督。完善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优化考核方式和考核内容,定期开展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是通报整改,督促年度重点任务落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81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7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60

1

0

0

0

0

6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8

0

0

0

0

0

38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8

0

0

0

0

0

8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8

1

0

0

0

0

9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3

0

0

0

0

0

3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57

1

0

0

0

0

58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4

0

0

0

0

0

4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1

0

1

1

1

2

4

0

0

4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虽然在信息公开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进步,但与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相比,与群众的期待相比,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和不足。一是在信息公开内容方面有待于进一步丰富;二是在信息公开的时效还有待于进一步加强;三是人员问题,信息公开是一项长期性、全局性工作,需要加强人员的配备。为此我们要提高工作人员的信息公开业务水平,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服务功能,继续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渠道,充实专栏内容,强化公众参与功能,听取公众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提高工作成效。

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省政府、市政府等相关文件,认真梳理政务公开事项,查漏补缺,编制更加科学规范的公开目录。二是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务公开制度,规范公开内容,提高公开的信息质量。进一步梳理办理的行政事项,修改完善政务公开各项规章,促使政务公开工作朝规范化、制度化方向发展。三是进一步创造良好的公开环境。加强对全局工作人员培训力度,提高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视程度,保证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及答复工作顺利开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收取政府信息处理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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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临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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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我局始终坚持法治理念、依法行政,不断加强组织领导、健全管理制度、拓宽公开渠道,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2022年度,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及时更新调整机构介绍、政策文件及解读、行政执法公示、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情况等相关内容。全年通过新媒体、政府网站、报纸等各种途径主动公开信息432条。

(二)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

2022年度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62件,其中61件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网络渠道收件,58件予以答复,4件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局党组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的管理,强化责任落实,完善信息公开的组织机制,进一步优化全年信息公开工作部署,明确责任分工,办公室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承接科室,承担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办理,设立专人负责,确保平台信息的及时更新和反馈。严格把关,责任到人,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完善政府制作、过程、公开制度,加强对文稿公开属性的界定,把政务信息公开作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加强政府网站内容建设和信息发布审核程序,落实保密审查制度,按照“谁制定、谁审查、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制定信息工作相关考核办法,严格按程序公开政府信息。对规范性文件按照立改废的要求,及时动态调整。  

(四)平台建设情况

2022年我局信息公开除了依托浙江政务服务网、“杭州·临安”门户网站等平台进行政务信息公开外,全年充分利用“临安住建”公众号、“城市之光”广播栏目扩宽公开渠道,扩大住建影响力。2022年,“临安住建”共发布332条信息,“城市之光”广播栏目发布信息52条。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统筹安排全年政务公开工作。根据省、市、区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结合区住建局重点工作,制定区住建局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工作措施。二是开展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培训,切实履行对全局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职责。三是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监督。完善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优化考核方式和考核内容,定期开展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是通报整改,督促年度重点任务落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81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7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60

1

0

0

0

0

6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8

0

0

0

0

0

38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8

0

0

0

0

0

8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8

1

0

0

0

0

9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3

0

0

0

0

0

3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57

1

0

0

0

0

58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4

0

0

0

0

0

4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1

0

1

1

1

2

4

0

0

4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虽然在信息公开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进步,但与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相比,与群众的期待相比,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和不足。一是在信息公开内容方面有待于进一步丰富;二是在信息公开的时效还有待于进一步加强;三是人员问题,信息公开是一项长期性、全局性工作,需要加强人员的配备。为此我们要提高工作人员的信息公开业务水平,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服务功能,继续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渠道,充实专栏内容,强化公众参与功能,听取公众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提高工作成效。

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省政府、市政府等相关文件,认真梳理政务公开事项,查漏补缺,编制更加科学规范的公开目录。二是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务公开制度,规范公开内容,提高公开的信息质量。进一步梳理办理的行政事项,修改完善政务公开各项规章,促使政务公开工作朝规范化、制度化方向发展。三是进一步创造良好的公开环境。加强对全局工作人员培训力度,提高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视程度,保证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及答复工作顺利开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收取政府信息处理费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