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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508879/2023-00288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单位 天目山镇 成文日期 2023-01-16
统一编号 有效性
杭州市临安区天目山镇人民政府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
2023-01-16 14:45
来源:
天目山镇
浏览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杭州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现向社会公布2022年度本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杭州・临安”政府信息公开平台(www.linan.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天目山镇党政办联系(地址:天目山镇环河北路68号 ;邮编:311312;电话:58617790 ;传真:63894111)。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2年,我镇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的要求和范围,在浙江政务服务网政府用户工作平台主动公开政务信息,主要涉及机构职能、法规文件、规划计划、财政信息、人事信息、行政审批、应急管理、公告公示、公共服务等方面的内容。全年共主动公开信息1343条,其中浙江政务服务网临安门户网站公开102条,政务微信公开778条,其他方式公开463条。同时将政务信息公开查阅、受理点设在办公室,由专人负责接待公众查阅工作。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2年,我镇收到政务信息公开申请2条,已如期答复。

(三)平台建设情况。去年开始,我镇不断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助力“最多跑一次”改革,借助互联网和公共数据共享等手段优化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流程,行政服务大厅集成“一站式”服务,实现“一口对外、限时办结、一次办好”。依托统一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和浙江政务服务网临安平台整合各类政务咨询投诉举报载体,实现群众诉求的统一接收、按责转办、限时办结、统一督办。在利用好传统宣传栏等平台的基础上,加强政务微信等政务新媒体平台的建设与管理,规定政务新媒体内容编发程序及公众问询处理答复程序。

(四)政策解读情况。以镇政府名义印发的文件,由起草部门和业务科室负责做好解读工作。解读政策时,突出解读重点,着重解读政策的背景依据、目标任务、主要内容、涉及范围、执行标准、落实措施、工作进展以及注意事项、关键词诠释、惠民利民举措、新旧政策差异等,主动解疑释惑,准确传递政策意图,积极引导舆论,管理社会预期。

(五)政府信息管理情况。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机制,贯彻执行《浙江省政府网站信息发布操作规范》《临安区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发布管理制度》,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严格规范发布流程,利用技术软件做好信息发布前的错误表述筛查,保证发布内容质量。

(六)监督保障情况。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协调机制,协调处理全镇政务公开重大问题,部署推进工作。严格落实公开前保密审查机制,妥善处理政务公开与保守国家秘密的关系,按照“谁公开、谁审查”“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的原则,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保密审查,防止保密审查与政务公开工作脱节。加强经费保障,对政府受理的申请事项疑难复杂、易引起安全稳定等问题的信息公开申请件,商请区政府法治机构和律师进行前置法律审查。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负责人亲自抓,明确分管负责人具体抓。镇政府办公室作为政务公开工作的主管科室,具体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推进、监督检查政务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2

0

0

0

0

0

2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2年,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具体有以下几个方面:

1.对《条例》和省、市、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定的学习、掌握还不够好,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格式及相关要求模糊不清。

2.信息共享渠道少,很多信息无法及时获取。

(二)改进情况

为进一步做好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采取以下措施:

1.加强政务公开工作业务交流和培训,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业务能力,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量和业务水平。

2.加强政务公开目录、内容规范化建设。认真梳理,逐步扩大公开范围,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准确性和规范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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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单位 天目山镇天目山镇
成文日期 2023-01-16
杭州市临安区天目山镇人民政府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16
信息来源: 天目山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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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杭州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现向社会公布2022年度本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杭州・临安”政府信息公开平台(www.linan.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天目山镇党政办联系(地址:天目山镇环河北路68号 ;邮编:311312;电话:58617790 ;传真:63894111)。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2年,我镇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的要求和范围,在浙江政务服务网政府用户工作平台主动公开政务信息,主要涉及机构职能、法规文件、规划计划、财政信息、人事信息、行政审批、应急管理、公告公示、公共服务等方面的内容。全年共主动公开信息1343条,其中浙江政务服务网临安门户网站公开102条,政务微信公开778条,其他方式公开463条。同时将政务信息公开查阅、受理点设在办公室,由专人负责接待公众查阅工作。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2年,我镇收到政务信息公开申请2条,已如期答复。

(三)平台建设情况。去年开始,我镇不断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助力“最多跑一次”改革,借助互联网和公共数据共享等手段优化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流程,行政服务大厅集成“一站式”服务,实现“一口对外、限时办结、一次办好”。依托统一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和浙江政务服务网临安平台整合各类政务咨询投诉举报载体,实现群众诉求的统一接收、按责转办、限时办结、统一督办。在利用好传统宣传栏等平台的基础上,加强政务微信等政务新媒体平台的建设与管理,规定政务新媒体内容编发程序及公众问询处理答复程序。

(四)政策解读情况。以镇政府名义印发的文件,由起草部门和业务科室负责做好解读工作。解读政策时,突出解读重点,着重解读政策的背景依据、目标任务、主要内容、涉及范围、执行标准、落实措施、工作进展以及注意事项、关键词诠释、惠民利民举措、新旧政策差异等,主动解疑释惑,准确传递政策意图,积极引导舆论,管理社会预期。

(五)政府信息管理情况。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机制,贯彻执行《浙江省政府网站信息发布操作规范》《临安区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发布管理制度》,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严格规范发布流程,利用技术软件做好信息发布前的错误表述筛查,保证发布内容质量。

(六)监督保障情况。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协调机制,协调处理全镇政务公开重大问题,部署推进工作。严格落实公开前保密审查机制,妥善处理政务公开与保守国家秘密的关系,按照“谁公开、谁审查”“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的原则,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保密审查,防止保密审查与政务公开工作脱节。加强经费保障,对政府受理的申请事项疑难复杂、易引起安全稳定等问题的信息公开申请件,商请区政府法治机构和律师进行前置法律审查。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负责人亲自抓,明确分管负责人具体抓。镇政府办公室作为政务公开工作的主管科室,具体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推进、监督检查政务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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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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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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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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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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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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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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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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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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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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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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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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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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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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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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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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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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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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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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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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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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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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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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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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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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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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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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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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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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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2年,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具体有以下几个方面:

1.对《条例》和省、市、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定的学习、掌握还不够好,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格式及相关要求模糊不清。

2.信息共享渠道少,很多信息无法及时获取。

(二)改进情况

为进一步做好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采取以下措施:

1.加强政务公开工作业务交流和培训,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业务能力,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量和业务水平。

2.加强政务公开目录、内容规范化建设。认真梳理,逐步扩大公开范围,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准确性和规范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