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509003/2023-00279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单位 龙岗镇 发文日期 2023-01-16
统一编号 有效性
杭州市临安区龙岗镇人民政府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
2023-01-16 10:06
来源:
龙岗镇
浏览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要求,由杭州市临安区龙岗镇人民政府编制本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6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 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杭州市临安区龙岗镇人民政府联系,联系电话:0571-63675060。

一、总体情况

2022年,龙岗镇政务公开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各项要求,紧紧围绕全镇中心工作和公众关切问题,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加大公开力度,增强公开实效,不断提高信息公开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着力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2年主动通过临安区政府门户网站向广大群众公开信息59条。内容涉及镇政府政务信息、政府文件、政府工作报告、财政资金使用、议案提案办理情况等方面,确保群众及时了解政府信息动态,保障了群众的知情权,确保了政府工作的透明度。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2年,我镇未收到依申请信息公开件,未因信息公开收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等任何费用。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根据政务公开工作有关文件要求,完善政务信息常态化管理机制,建立健全政务信息制作、公开、存档等制度。对应当让公众知晓的事项,如民生实事等相关政策及时在“龙岗发布”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公示。      

(四)平台建设情况

本镇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过程中,严格依法管理,本着“规范、明了、方便、实用”的原则,突出重点,创新形式,促使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不断提升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强化线上平台管理,提高政务公开网、微信公众号使用频率,政府信息公开效率大大提升。并结合村宣传横幅、村宣传栏、LED流动屏等线下宣传途径,使政府信息公开提高的有效性大大提升。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明确专职人员负责主动公开、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模块建设和依申请公开工作,由镇党政综合办公室统筹负责,确保信息公开工作组织有力、业务规范、开展有序。

二是对主动公开栏目进行日常监测、内容保障和管理维护,基本做到了公开内容无错,公开程序规范。 2022年度龙岗镇积极参与政府信息公开考核,无因信息公开失当引发负面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2022年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帮助下,在本镇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努力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从更高、更严的要求看,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例如政策解读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工作时间节点上的时效准确性有待进一步提高,信息在发布时完整性有所欠缺,部分数据格式不够规范、要素不够齐全。

(二)改进情况

2023年本镇将进一步的加强和改进,推动我镇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进一步提升:

一是主动公开。进一步把握公开时效,加大群众特别关心的重点领域信息的公开力度,让公众及时获取政务信息。二是加强领导。牢固树立相关科室和工作人员的法治意识和服务意识,完善工作机制,确保信息公开的制度化。三是抓好载体。开展信息自纠自查,重点检查公开的办事服务信息是否准确规范、与实际工作是否一致等,发现问题应及时整改。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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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509003/2023-00279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单位 龙岗镇龙岗镇
发文日期 2023-01-16
杭州市临安区龙岗镇人民政府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16
信息来源: 龙岗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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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要求,由杭州市临安区龙岗镇人民政府编制本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6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 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杭州市临安区龙岗镇人民政府联系,联系电话:0571-63675060。

一、总体情况

2022年,龙岗镇政务公开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各项要求,紧紧围绕全镇中心工作和公众关切问题,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加大公开力度,增强公开实效,不断提高信息公开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着力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2年主动通过临安区政府门户网站向广大群众公开信息59条。内容涉及镇政府政务信息、政府文件、政府工作报告、财政资金使用、议案提案办理情况等方面,确保群众及时了解政府信息动态,保障了群众的知情权,确保了政府工作的透明度。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2年,我镇未收到依申请信息公开件,未因信息公开收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等任何费用。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根据政务公开工作有关文件要求,完善政务信息常态化管理机制,建立健全政务信息制作、公开、存档等制度。对应当让公众知晓的事项,如民生实事等相关政策及时在“龙岗发布”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公示。      

(四)平台建设情况

本镇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过程中,严格依法管理,本着“规范、明了、方便、实用”的原则,突出重点,创新形式,促使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不断提升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强化线上平台管理,提高政务公开网、微信公众号使用频率,政府信息公开效率大大提升。并结合村宣传横幅、村宣传栏、LED流动屏等线下宣传途径,使政府信息公开提高的有效性大大提升。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明确专职人员负责主动公开、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模块建设和依申请公开工作,由镇党政综合办公室统筹负责,确保信息公开工作组织有力、业务规范、开展有序。

二是对主动公开栏目进行日常监测、内容保障和管理维护,基本做到了公开内容无错,公开程序规范。 2022年度龙岗镇积极参与政府信息公开考核,无因信息公开失当引发负面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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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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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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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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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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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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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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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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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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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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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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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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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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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3.其他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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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2022年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帮助下,在本镇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努力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从更高、更严的要求看,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例如政策解读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工作时间节点上的时效准确性有待进一步提高,信息在发布时完整性有所欠缺,部分数据格式不够规范、要素不够齐全。

(二)改进情况

2023年本镇将进一步的加强和改进,推动我镇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进一步提升:

一是主动公开。进一步把握公开时效,加大群众特别关心的重点领域信息的公开力度,让公众及时获取政务信息。二是加强领导。牢固树立相关科室和工作人员的法治意识和服务意识,完善工作机制,确保信息公开的制度化。三是抓好载体。开展信息自纠自查,重点检查公开的办事服务信息是否准确规范、与实际工作是否一致等,发现问题应及时整改。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