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508369/2023-00333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单位 区农业农村局 发文日期 2023-01-17
统一编号 有效性
杭州市临安区农业农村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
2023-01-17 15:54
来源:
区农业农村局
浏览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杭州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按照区政府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现将我局政务公开工作报告如下(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工作情况

2022年,在区政府“政务公开”栏目发布政务信息160条,其中组织机构0条,规划计划3条,财政信息9条,人事信息5条,公告公示37条,应急管理1条,建议提案24条,法规文件26条,重点领域信息41条,重大决策预公开7条,行政执法公开7条。对近三年行政规范性文件开展清理,本局起草、区政府发文的行政规范性文件4件均继续有效;本局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7件,宣布失效3件,废止1件,继续有效3件。临安农林信息网共发布重要项目、资金信息159条,政务微信(临安农林)发布政务信息数443条。

(二)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

2022年,我局共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1件,予以答复1件,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0件。共收到政府信息行政复议0件,结果维持0件;行政诉讼1件,其中未经复议直接起诉1件,(结果维持1件,尚未审结0件),复议后起诉0件(结果维持0件,尚未审结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作为政府组成部门,为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坚持以数字化改革思维为指引,以服务全区“三农”发展为重点,做到信息公开与农业农村工作协同部署、协同推进。按照“谁公开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和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建立了办公室统筹协调、业务科室(下属单位)提供信息、统一平台主动发布的工作机制。即办公室统筹负责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协调推进,各业务科室、下属单位根据工作产生的各类政务信息主动提供给农业农村信息服务中心,由信息中心根据信息类别通过发布平台及时公开。同时,在局机关及下属单位设立政务信息公开场所,适时公开部分重要信息,比如人事变动、重要考察、人大代表选举等,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

(四)平台建设情况

我局信息公开平台主要有浙江政务服务网、临安农林信息网、“临安农林”官方微信公众号等,日常工作中主要由局办公室、农业农村信息服务中心、第三方服务公司共同负责平台运营管理。

(五)监督保障

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明确分管领导、责任科室,建立局信息员队伍,严格执行信息公开相关管理规定,认真做好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工作,重新梳理核实信息公开指南发布的联系电话、办公地址、网址等内容,确保信息公开准确无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1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319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98

行政强制

2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305.55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1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1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1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1

0

0

0

1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过去一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稳步进展,特别是在满足广大农业经营主体的实际需求方面,我们积极主动地送政策、送服务,及时公示涉农补贴信息,并协助指导农业生产,但仍存在一些短板。首先,政府信息公开的主动性需要进一步提高,部分业务科室主动发布信息的意识有待加强。其次,政务信息公开的范围需要进一步拓宽,发布信息的覆盖率也需要提高。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中,各相关科室如办公室、法制科、农业农村信息服务中心等职责科室需要与各业务科室、下属单位之间加强协作配合,提高信息公开的效率。加强沟通与合作,能够更好地满足公众的知情权,促进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为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二)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计划

下一步,区农业农村局政务信息公开着力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规范信息公开落实。按照应公开尽公开的原则,继续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统筹协调力度,积极做好区本级政府统一工作平台规范使用,督促并要求业务科室、下属单位主动及时通过统一平台发布重要政务信息及文件。

二是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加大农业产业、乡村振兴、低收入农户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做好农林信息网、“临安农林”微信公众号信息的发布与更新,做到及时、准确发布各类重要“三农”信息。

三是完善信息获取方式。贯彻“最多跑一次”理念,用好浙江政务服务网、农林信息网、农林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完善信息公开机制,及时发布并做好政策解读,便于群众及时获取有效信息。积极推进数字乡村建设,多渠道提供政策保险、技术指导、涉农补贴等各类信息服务,为群众获取信息提供便利,进一步增进公众对全区农业农村工作的支持与认可。

四是用心做好“临安农林”微信平台。2023年将加强业务学习,提升自身能力,谋划好月度三农大事记新栏目,进一步加大对“三农”领域优秀典型的宣传力度,强化农业农村局服务三农干事业的浓厚氛围。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收取政府信息处理费情况,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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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508369/2023-00333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单位 区农业农村局区农业农村局
发文日期 2023-01-17
杭州市临安区农业农村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17
信息来源: 区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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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杭州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按照区政府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现将我局政务公开工作报告如下(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工作情况

2022年,在区政府“政务公开”栏目发布政务信息160条,其中组织机构0条,规划计划3条,财政信息9条,人事信息5条,公告公示37条,应急管理1条,建议提案24条,法规文件26条,重点领域信息41条,重大决策预公开7条,行政执法公开7条。对近三年行政规范性文件开展清理,本局起草、区政府发文的行政规范性文件4件均继续有效;本局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7件,宣布失效3件,废止1件,继续有效3件。临安农林信息网共发布重要项目、资金信息159条,政务微信(临安农林)发布政务信息数443条。

(二)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

2022年,我局共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1件,予以答复1件,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0件。共收到政府信息行政复议0件,结果维持0件;行政诉讼1件,其中未经复议直接起诉1件,(结果维持1件,尚未审结0件),复议后起诉0件(结果维持0件,尚未审结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作为政府组成部门,为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坚持以数字化改革思维为指引,以服务全区“三农”发展为重点,做到信息公开与农业农村工作协同部署、协同推进。按照“谁公开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和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建立了办公室统筹协调、业务科室(下属单位)提供信息、统一平台主动发布的工作机制。即办公室统筹负责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协调推进,各业务科室、下属单位根据工作产生的各类政务信息主动提供给农业农村信息服务中心,由信息中心根据信息类别通过发布平台及时公开。同时,在局机关及下属单位设立政务信息公开场所,适时公开部分重要信息,比如人事变动、重要考察、人大代表选举等,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

(四)平台建设情况

我局信息公开平台主要有浙江政务服务网、临安农林信息网、“临安农林”官方微信公众号等,日常工作中主要由局办公室、农业农村信息服务中心、第三方服务公司共同负责平台运营管理。

(五)监督保障

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明确分管领导、责任科室,建立局信息员队伍,严格执行信息公开相关管理规定,认真做好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工作,重新梳理核实信息公开指南发布的联系电话、办公地址、网址等内容,确保信息公开准确无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1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319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98

行政强制

2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305.55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1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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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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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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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1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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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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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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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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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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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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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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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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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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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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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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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1

0

0

0

1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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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过去一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稳步进展,特别是在满足广大农业经营主体的实际需求方面,我们积极主动地送政策、送服务,及时公示涉农补贴信息,并协助指导农业生产,但仍存在一些短板。首先,政府信息公开的主动性需要进一步提高,部分业务科室主动发布信息的意识有待加强。其次,政务信息公开的范围需要进一步拓宽,发布信息的覆盖率也需要提高。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中,各相关科室如办公室、法制科、农业农村信息服务中心等职责科室需要与各业务科室、下属单位之间加强协作配合,提高信息公开的效率。加强沟通与合作,能够更好地满足公众的知情权,促进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为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二)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计划

下一步,区农业农村局政务信息公开着力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规范信息公开落实。按照应公开尽公开的原则,继续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统筹协调力度,积极做好区本级政府统一工作平台规范使用,督促并要求业务科室、下属单位主动及时通过统一平台发布重要政务信息及文件。

二是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加大农业产业、乡村振兴、低收入农户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做好农林信息网、“临安农林”微信公众号信息的发布与更新,做到及时、准确发布各类重要“三农”信息。

三是完善信息获取方式。贯彻“最多跑一次”理念,用好浙江政务服务网、农林信息网、农林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完善信息公开机制,及时发布并做好政策解读,便于群众及时获取有效信息。积极推进数字乡村建设,多渠道提供政策保险、技术指导、涉农补贴等各类信息服务,为群众获取信息提供便利,进一步增进公众对全区农业农村工作的支持与认可。

四是用心做好“临安农林”微信平台。2023年将加强业务学习,提升自身能力,谋划好月度三农大事记新栏目,进一步加大对“三农”领域优秀典型的宣传力度,强化农业农村局服务三农干事业的浓厚氛围。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收取政府信息处理费情况,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