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738428214/2023-0037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单位 区应急管理局 发文日期 2023-01-19
统一编号 有效性
蔡铁松非法带储存经营危险化学品案
日期:
2023-01-19 16:56
来源:
区应急管理局
浏览量:

事项名称:蔡铁松非法带储存经营危险化学品案

处罚决定书文号:临应急罚[2022]第(309)号       

被处罚人:蔡铁松

主要违法事实:现场检查时发现当事人存在非法储存经营压缩氮气、氧气、氩气二氧化碳及乙炔等危险化学品。

处罚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七十七条第三款

行政处罚决定书内容:责令停止经营活动,没收违法储存经营的危险化学品压缩氧气43个满瓶、压缩氩气11个满瓶、压缩二氧化碳17个满瓶、压缩氩气二氧化碳混合气4个满瓶、医用压缩氧4个满瓶、压缩高纯度氮气2个满瓶、乙炔24个满瓶以及违法所得人民币肆万壹仟零拾元整(41010元),并处罚款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00000元)的行政处罚

实施单位:杭州市临安区应急管理局

作出处罚决定日期:2023年0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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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2023-01-19
蔡铁松非法带储存经营危险化学品案
发布时间:2023-01-19
信息来源: 区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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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蔡铁松非法带储存经营危险化学品案

处罚决定书文号:临应急罚[2022]第(309)号       

被处罚人:蔡铁松

主要违法事实:现场检查时发现当事人存在非法储存经营压缩氮气、氧气、氩气二氧化碳及乙炔等危险化学品。

处罚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七十七条第三款

行政处罚决定书内容:责令停止经营活动,没收违法储存经营的危险化学品压缩氧气43个满瓶、压缩氩气11个满瓶、压缩二氧化碳17个满瓶、压缩氩气二氧化碳混合气4个满瓶、医用压缩氧4个满瓶、压缩高纯度氮气2个满瓶、乙炔24个满瓶以及违法所得人民币肆万壹仟零拾元整(41010元),并处罚款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00000元)的行政处罚

实施单位:杭州市临安区应急管理局

作出处罚决定日期:2023年0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