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31231231
索引号 738428214/2023-00023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单位 区应急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23-01-04
统一编号 有效性
杭州市临安区应急管理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
2023-01-04 16:30
来源:
区应急管理局
浏览量:

杭州市临安区应急管理局按照上级统一要求和部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和)、《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区政府及区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处理程序的通知》等规定有关要求,由临安区应急管理局根据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编制本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疑问的,可与临安区应急管理局联系,通信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锦北街道科技大道4398号,邮编:311300,联系电话:0571-89540767。

一、2022年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

2022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规范我局政府信息公开行为,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结合应急管理工作实际,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通过政府网站、互联网等多种形式,及时、全面、有效地公开政府信息,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效果。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22年我局通过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临安发布、微信等主动公开信息727条,主要涉及组织机构、法规文件、人事信息、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灾害救援、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等方面的内容,其中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发布239条,微信发布488条。

(二)依法办理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2022年度,我局收到依申请公开件1件,未发生行政复议纠错、行政诉讼败诉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由分管局领导牵头,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相关业务科室及时整理归集法定公开内容,办公室指定专人按法定限期更新维护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力争做到政府信息应公开尽公开。同时强化发布内容审核,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加强对政府信息发布的涉密审核,把好政治关、政策关、文字关,严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纪律。

(四)平台建设和使用情况。我局通过临安区政府门户网站发布相关信息,同时利用“临安发布”“临安应急管理”微信公众号新媒体,实时公开发布最新的工作动态,确保信息公开及时有效。

(五)监督保障情况。我局按照“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专门科室抓落实”的工作要求,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在允许公开的范围内,坚持以积极主动公开为原则,及时发布、更新各类工作信息,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8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53

行政强制

1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0000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0000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度,我局认真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如信息发布质量不够高,对于政务公开信息要素把握不全面,不能完整、及时、准确公开信息;主动公开的及时性还不够,对社会关注的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还有待进一步加强;业务能力不足,缺乏专业性,统筹全局所有科室的公开业务不足。

在今后工作中,我局将以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服务群众为基本出发点,坚持问题导向,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规范公开内容,提高公开质量。一是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各项规章制度,着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效,形成以制度管人、以制度谋事的长效机制,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进一步加强公开水平。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条例》,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把握公开时效,与应急管理工作实际紧密结合起来,确保信息公开及时准确,及时回应防灾减灾民生保障热点,提高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领域政策的传播力度,做好正面舆论引导;三是进一步优化平台建设。在切实抓好保密审查的基础上,强化时效性,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一项日常性工作,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及时主动发布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提升公开信息的全面性与实用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收取政府信息处理费情况。



分享:
字体: [

]
打印
索引号 738428214/2023-00023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单位 区应急管理局区应急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23-01-04
杭州市临安区应急管理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04
信息来源: 区应急管理局
浏览量:

杭州市临安区应急管理局按照上级统一要求和部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和)、《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区政府及区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处理程序的通知》等规定有关要求,由临安区应急管理局根据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编制本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疑问的,可与临安区应急管理局联系,通信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锦北街道科技大道4398号,邮编:311300,联系电话:0571-89540767。

一、2022年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

2022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规范我局政府信息公开行为,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结合应急管理工作实际,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通过政府网站、互联网等多种形式,及时、全面、有效地公开政府信息,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效果。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22年我局通过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临安发布、微信等主动公开信息727条,主要涉及组织机构、法规文件、人事信息、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灾害救援、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等方面的内容,其中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发布239条,微信发布488条。

(二)依法办理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2022年度,我局收到依申请公开件1件,未发生行政复议纠错、行政诉讼败诉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由分管局领导牵头,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相关业务科室及时整理归集法定公开内容,办公室指定专人按法定限期更新维护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力争做到政府信息应公开尽公开。同时强化发布内容审核,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加强对政府信息发布的涉密审核,把好政治关、政策关、文字关,严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纪律。

(四)平台建设和使用情况。我局通过临安区政府门户网站发布相关信息,同时利用“临安发布”“临安应急管理”微信公众号新媒体,实时公开发布最新的工作动态,确保信息公开及时有效。

(五)监督保障情况。我局按照“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专门科室抓落实”的工作要求,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在允许公开的范围内,坚持以积极主动公开为原则,及时发布、更新各类工作信息,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8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53

行政强制

1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0000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0000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度,我局认真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如信息发布质量不够高,对于政务公开信息要素把握不全面,不能完整、及时、准确公开信息;主动公开的及时性还不够,对社会关注的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还有待进一步加强;业务能力不足,缺乏专业性,统筹全局所有科室的公开业务不足。

在今后工作中,我局将以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服务群众为基本出发点,坚持问题导向,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规范公开内容,提高公开质量。一是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各项规章制度,着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效,形成以制度管人、以制度谋事的长效机制,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进一步加强公开水平。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条例》,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把握公开时效,与应急管理工作实际紧密结合起来,确保信息公开及时准确,及时回应防灾减灾民生保障热点,提高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领域政策的传播力度,做好正面舆论引导;三是进一步优化平台建设。在切实抓好保密审查的基础上,强化时效性,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一项日常性工作,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及时主动发布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提升公开信息的全面性与实用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收取政府信息处理费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