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直属学校、镇(街)中小学:
为进一步规范我区各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实施,促进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的内涵发展,建立工作长效机制,督促各项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落到实处,区教育局将组织专兼职督学对全区中小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进行专项督导。具体方案如下:
一、督导范围
全区中小学
二、督导时间
2023年10月
三、督导形式
通过听取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介绍、校园巡视、查阅资料、访谈等方式,了解学校推进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开展情况。
四、督导内容
1.学校心理咨询室(辅导站)的设立及使用情况。
2.学校心理健康课程的开设情况。
3.学生心理健康普测与学生心理健康档案情况。
4.心理健康教育干预机制。
5.师资培训情况。
五、主要工作
1.学校自查自评。学校成立自查自评小组(由校级领导、班主任、心理健康老师组成),对心理健康教育开展工作情况进行自查自评,在此基础上填报三张表格:见附件1、附件2、附件3(学校自查部分)。
2.挂牌督学检查。核对附件1和附件2信息,填报附件3(督导检查内容)
3.材料上报要求。各校需将附件1—3电子稿(注明学校名)上交给挂牌督学,各督学中心收齐电子稿(文件夹分附件1、附件2、附件3)后于10月25日前报送直属督学中心。联系人:林天虹,电话:15157101996,钉钉:15157101996。
在自查自评过程中,学校应对心理健康教育开展工作的有关原始资料按目标分类整理,以备督学查阅。台账资料应简明朴实,有针对性。原始资料适当分类整理即可,一般不必另行打印,不用封面。
附件1:临安区学校重点关注学生心理健康状况自查表1.xlsx
附件2:临安区学校重点关注学生心理健康状况自查表2.xlsx
杭州市临安区教育局
2023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