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公布2023年农产品质量安全典型案例,临安区农业行政执法队办结的“钱某某销售含有国家禁止使用的兽药的农产品案”入选!
01案情回顾
2023年3月,临安区农业农村局对钱某某养殖的鲥鱼进行了监督抽检,发现含有国家禁止使用的兽药地西泮,经复检仍含有地西泮。经立案查明,当事人从张某某处购进涉案鲥鱼140千克,通过垂钓或回购后再销售的方式,获得销售收入1680元。当事人销售含有国家禁止使用的兽药的农产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三十六条。
02处罚结果
2023年7月14日,杭州市临安区农业农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七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对当事人作出没收违法所得1680元,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同时对库存的涉案鲥鱼进行无害化处理。
03典型意义
新修订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于2023年1月1日正式施行,新法进一步压实了各方责任,明确了农产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对其生产经营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负责。本案的查处,对广大农产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起到了较好的警示教育作用。兽药作为一种常见的农业投入品,它的使用直接关系到农产品质量安全,应当严格规范用药,确保生产经营的农产品符合质量安全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