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508377/2023-8791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单位 区水利水电局 发文日期 2023-12-25
统一编号 有效性
临水【2023】240号关于下达2024年度取水计划的通知
日期:
2023-12-25 16:49
来源:
办公室
浏览量:

各有关取水户: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国发〔2012〕3号)精神,根据《浙江省用(取)水定额(2019年)》《浙江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取水户年度取水计划管理规定〉的通知》(浙水保〔2016〕31号)要求,依据企业近三年实际取水情况,我局向各取水单位提出了2024年度取水计划建议,在征求取水户意见的基础上,核定了各单位2024年度取水计划(见附表)。取水计划执行时间:2024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止。

各单位要贯彻执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认真落实各项节水措施,严格按取水计划取水,按时缴纳水资源费。取水户如需调整年度取水计划量的,应于2024年6月30日前向我局提出取水计划调整申请,提交计划取水量增减原因说明和相关证明材料,我局将根据核定情况调整取水计划。

附件:1.《临安区2024年取(用)水户取水计划核定表》

2.《2024年度取水计划申请调整表》

杭州市临安区水利水电局

2023年12月25日

临水【2023】240号附件关于下达2024年度取水计划的通知 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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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 区水利水电局
发文日期 2023-12-25
临水【2023】240号关于下达2024年度取水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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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取水户: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国发〔2012〕3号)精神,根据《浙江省用(取)水定额(2019年)》《浙江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取水户年度取水计划管理规定〉的通知》(浙水保〔2016〕31号)要求,依据企业近三年实际取水情况,我局向各取水单位提出了2024年度取水计划建议,在征求取水户意见的基础上,核定了各单位2024年度取水计划(见附表)。取水计划执行时间:2024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止。

各单位要贯彻执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认真落实各项节水措施,严格按取水计划取水,按时缴纳水资源费。取水户如需调整年度取水计划量的,应于2024年6月30日前向我局提出取水计划调整申请,提交计划取水量增减原因说明和相关证明材料,我局将根据核定情况调整取水计划。

附件:1.《临安区2024年取(用)水户取水计划核定表》

2.《2024年度取水计划申请调整表》

杭州市临安区水利水电局

2023年12月25日

临水【2023】240号附件关于下达2024年度取水计划的通知 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