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508377/2023-8791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发布单位 | 区水利水电局 | 发文日期 | 2023-12-25 |
各有关取水户: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国发〔2012〕3号)精神,根据《浙江省用(取)水定额(2019年)》《浙江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取水户年度取水计划管理规定〉的通知》(浙水保〔2016〕31号)要求,依据企业近三年实际取水情况,我局向各取水单位提出了2024年度取水计划建议,在征求取水户意见的基础上,核定了各单位2024年度取水计划(见附表)。取水计划执行时间:2024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止。
各单位要贯彻执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认真落实各项节水措施,严格按取水计划取水,按时缴纳水资源费。取水户如需调整年度取水计划量的,应于2024年6月30日前向我局提出取水计划调整申请,提交计划取水量增减原因说明和相关证明材料,我局将根据核定情况调整取水计划。
附件:1.《临安区2024年取(用)水户取水计划核定表》
2.《2024年度取水计划申请调整表》
杭州市临安区水利水电局
2023年12月25日
临水【2023】240号附件关于下达2024年度取水计划的通知 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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