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508705/2023-00896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发布单位 | 区供销总社 | 成文日期 | 2023-02-14 |
目录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二、2023年临安区供销合作总社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临安区供销合作总社2023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二)关于临安区供销合作总社2023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临安区供销合作总社2023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临安区供销合作总社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五)关于临安区供销合作总社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六)关于临安区供销合作总社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关于临安区供销合作总社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八)关于临安区供销合作总社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关于临安区供销合作总社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三、名词解释
四、2023年临安区供销合作总社部门部门预算表
(一)2023年区级部门(单位)收支预算总表
(二)2023年区级部门(单位)收入预算总表
(三)2023年区级部门(单位)支出预算总表
(四)2023年区级部门(单位)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2023年区级部门(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2023年区级部门(单位)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2023年区级部门(单位)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2023年区级部门(单位)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2023年区级部门(单位)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2023年区级部门(单位)项目支出预算表(二级项目)
(十一)2023年区级部门(单位)项目支出预算表(一级项目)
(十二)2023年区级部门(单位)预算财政拨款重点项目支出预算表(二级项目)
(十三)2023年区级部门(单位)预算财政拨款重点项目支出预算表(一级项目)
一、临安区供销合作总社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三农”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工作部署;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供销合作社、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指导供销合作社的改革和发展;指导建立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和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
2.执行市农合联会员(代表)大会和理事会的决议,指导、协调会员开展合作。
3.负责指导、协调化肥、农药、食盐等重要物资的供应和储备;组织开展农业生产资料经营、农副产品市场流通、日用品消费经营、再生资源回收等现代流通网络建设。
4.负责对农合联会员的指导、管理和服务,培育发展新型农业市场经营主体,宣传普及合作经济知识,提供信息咨询、融资担保、教育培训等服务。
5.承接涉农部门转移的为农服务职能,分步组织实施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提升、农业废弃包装物的回收和处置、农业政策性保险、农产品展示展销等农业公共服务职责。
6.维护供销合作社、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及其社员(会员)的合法权益。
7.行使本级社有资产所有权代表和管理者职能,负责监督社有资产的保值增值,以出资人的身份依法行使职权;负责指导、监督基层供销社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合作基金的管理和使用。
8.协调与有关部门的关系,指导参(控)股公司和基层供销社开展业务经营,繁荣农村市场;发展供销社电子商务,搭建网络平台,拓展农产品购销渠道。
9.负责供销社系统的党风廉政、组织建设、宣传思想、纪检监察、综合治理、安全生产、依法行政、普法教育、企业内部审计、各类教育和各类考核工作;承担劳动人事、离退休人员管理、来信来访接待、计划生育、节能减排、招商引资、重点项目推进以及工青妇等组织的管理工作;负责处理、完善改制遗留问题等后续工作。
10.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本单位部门预算包括:本级预算。
二、临安区供销合作总社2023年部门(单位)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临安区供销合作总社2023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本单位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商业服务业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临安区供销合作总社2023年收支总预算2943.15万元。
(二)关于临安区供销合作总社2023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收入预算2943.1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943.15万元,占100%。
(三)关于临安区供销合作总社2023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支出预算2943.15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4.2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7.38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2752.8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8.64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750.74万元,占25.5%;日常公用支出102.57万元,占3.5%;项目支出2089.84万元,占71%。
结转下年0万元。
(四)关于临安区供销合作总社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临安区供销合作总社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943.15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2943.15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4.2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7.38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2752.8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8.64万元。
(五)关于临安区供销合作总社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临安区供销合作总社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943.15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148.59万元,主要是涉农政策性保险预算压减因素。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4.24万元,占3.2%;卫生健康支出37.38万元,占1.3%;商业服务业等支出2752.89万元,占93.5%;住房保障支出58.64万元,占2%。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94.2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社会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
(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37.3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为行政人员缴纳的医疗保险。
(4)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商业流通事务(款)行政运行(项)677.89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日常公用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
(5)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商业流通事务(款)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项)2075万元,主要用于涉农政策性保险保费补贴、三位一体及供销体制改革、农资储备、农药废弃包装物回收及处置、农产品区域公共品牌建设等项目支出。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58.6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和向职工发放住房补贴。
(六)关于临安区供销合作总社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临安区供销合作总社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943.1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750.7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102.5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关于临安区供销合作总社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临安区供销合作总社2023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关于临安区供销合作总社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临安区供销合作总社2023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关于临安区供销合作总社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临安区供销合作总社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9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0.75万元,增长 65.2%,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省外办安排的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23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0万元,与上年执行数持平。
2.公务接待费:2023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1.9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65.2%。主要用于各类公务接待等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考虑疫情因素影响,安排年度预算。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3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0万元,与上年执行数持平。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23年临安区供销合作总社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02.57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23.65万元,增长 29.9%,主要是实际在编人员较去年增加2人。
2.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临安区供销合作总社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04.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3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400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临安区供销合作总社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2023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2023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4.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3年临安区供销合作总社其他运转类项目和特定目标类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089.84万元,一级项目8个。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行政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支出。
10.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商业流通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单位行政人员的基本支出。
11.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商业流通事务(款)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项):指用于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方面的支出。
12.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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