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50902X/2023-63571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发布单位 | 湍口镇 | 成文日期 | 2023-02-16 |
(一)一般汛情(Ⅳ级响应)
响应标准:区防指发出防汛应急Ⅳ级响应;辖区内24小时累计面雨量达50-80毫米,或48小时滑动累计面雨量达80-120(含)毫米,或72小时滑动累计面雨量达100-150(含)毫米,且区气象台最新时次预报该区域未来24小时仍有大雨或以上等级降雨;区气象台发出暴雨蓝色预警信号,降雨导致道路积水影响交通等灾情。
响应措施:1.值班组全体人员在岗在位,交通、农业、水利、地质灾害、危旧房等专班安排人员进岗到位;指挥中心副组长和成员各一名进岗到位,并负责信息报送;2.镇应急指挥中心发布应急响应通知,布置相应应急工作指令,镇相应专班、各村开展检查排查和隐患处置工作,组织落实抢险队伍和物资;3.如需人员转移使用喊话器指导和发动群众转移;4.镇村会商系统管理员进岗到位,响应期间每日12时前向区报告事件进展及工作动态,突发灾情及时报告。
(二)较大汛情(Ⅲ级响应)
响应标准:区防指发出防汛应急Ⅲ级响应;辖区内24小时滑动累计面雨量达80-100(含)毫米,或48小时滑动累计面雨量达120-160(含)毫米,或72小时滑动累计面雨量达150-200(含)毫米,且区气象台最新时次预报辖区未来24小时仍有暴雨或以上等级降雨;或区气象台发出暴雨黄色预警信号,降雨导致区域积水影响交通等灾情。
响应措施:1.镇指挥中心组长或应急分管领导、1个中心和16个专班副组长进岗到位,加强值班,监督指导各村巡查、值守履职情况,发布汛情通报,掌握各村的人员转移、抢险救灾等情况,并将防御工作上报上级部门。2.城管、村镇管理领域加强对高空建筑、危旧房(临时工棚)户外广告的检查排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监督施工单位停止施工。3.镇抢险队伍和物资准备到位,启动农家乐、游客劝返工作。如需人员转移使用敲铜锣的方式提示群众转移。4.响应期间每日6时、14时前向区防指报告事件进展及工作动态,突发灾情、险情即发即报。
(三)重大汛情(Ⅱ级响应)
响应标准:区防指发出防汛应急Ⅱ级响应;辖区内24小时滑动累计面雨量达100-150(含)毫米,或48小时滑动累计面雨量达160-230(含)毫米,或72小时滑动累计面雨量达200-300(含)毫米,且区气象台最新时次预报辖区未来24小时仍有暴雨或以上等级降雨;或区气象台发出暴雨橙色预警信号,降雨导致部分区域交通中断等灾情。
响应措施:1.镇主要领导和全体机关工作人员进岗到位,分管领导、信息员常驻指挥中心,部署防汛抗台抗旱和抢险救灾工作,全镇进入临战或实战状态,各联村工作组赴各村指导防汛防台和水利工程抢险处置,相关主要负责人要深入一线靠前指挥。2.发出对居住在病险山塘水库下游、地质灾害隐患点附近、危旧房、临时工棚及农家乐等处的人员进行转移或准备转移的通知。3.加大人员转移,并妥善安置。通讯交通中断时启动镇自为战、村自为战、组自为战方案,及时将工作情况上报区相关部门。如需人员转移使用手摇报警器的方式提示群众转移。4.响应期间每日6时、10时、14时向区防指报告事件进展及工作动态,突发灾情、险情即发即报。
(四)特大汛情(Ⅰ级响应)
响应标准:区防指发出防汛应急Ⅰ级响应;辖区内24小时滑动累计面雨量超过150毫米,或48小时滑动累计面雨量超过230毫米,或72小时滑动累计面雨量超过300毫米,且区气象台最新时次预报辖区未来24小时仍有暴雨;或气象台发出暴雨红色预警信号,降雨导致集镇交通不畅、重要区域交通瘫痪等灾情。
响应措施:1.党、政主要领导和全体机关工作人员进岗到位,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信息员常驻指挥中心,负责传达上级防汛防台到各村、组和全体村民。2.根据人员力量强化巡查排查及预警,重要设施实行24小时不间断巡查,无条件落实受威胁区域人员转移工作,并妥善安置。如需人员转移使用手摇报警器的方式提示群众转移。3.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各自的应急抢险救援相关工作。4.响应期间每日6时、10时、14时向区防指报告事件进展及工作动态,突发灾情、险情即发即报。
分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