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508369/2023-6386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单位 区农业农村局 发文日期 2023-02-27
统一编号 有效性
关于做好临安区2023-2024年杭州市级新型稻渔综合种养基地储备申报的通知
日期:
2023-02-27 17:15
来源:
区农业农村局
浏览量:

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推动农业产业绿色发展,实现“一田两用、一水两用、稳粮双赢、稳渔提效”目标,根据《关于开展杭州市新型稻渔综合种养基地创建工作的通知》(杭农办[2022]13号)以及《关于印发<杭州市新型稻渔综合种养行动方案(2022-2025年)>的通知》(杭农[2022]8号)文件精神,现将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标

2023-2024年,通过2年建设,持续建成杭州市级新型稻渔综合种养示范基地面积1500亩实现亩均产出水产品100斤、水稻1000斤,亩均增收2000元以上,与单纯种植水稻相比,单位面积化肥、农药使用量减少50%以上,构建出一条具有杭州特色、产出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新型稻渔综合种养产业发展之路。

二、建设内容

按照“稳产高效、标准规范、特色鲜明、品牌运作”要求,从产地环境合格、运营模式高效、生产管理规范、社会效益明显等重点方面开展建设,通过两年创建时间建成有技术支撑力量、有核心展示区域、有特色技术模式、有科学规范管理、有自主品牌产品的可复制推广的新型稻渔综合种养基地。

三、申报主体

持有合法有效的土地承包权或经营权证明的农业企业、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规模种养殖户等经营主体。近五年来未发生重大污染事故或重大生态环境破坏事件。近三年,没有发生水稻和水产品重大质量安全事件。

四、申报要求

    示范基地田块毗邻,50亩(含)以上起报。

    、建设程序

市级新型稻渔综合种养基地当年启动次年验收,两年建成。325日前镇街完成基地组织申报4月上旬区农业农村局完成审核汇总立项(详见附件1、附件2)等工作,2024年10月10日前区农业农村局组织立项基地验收(详见附件3、附件4、附件5)等工作,市农业农村局根据各地验收和推荐情况,适时对项目进行抽查复核,认定市级新型稻渔综合种养基地并发文公布。

报市局备案材料包括:《杭州市新型稻渔综合种养基地建设申请表》(附件1)《杭州市新型稻渔综合种养基地建设申请汇总表》(附件2)等申报材料;《杭州市新型稻渔综合种养基地建设验收评价表(试行)》(附件4)、项目总结相关佐证材料杭州市新型稻渔综合种养基地验收情况汇总表(附件5)等验收材料;实施方案、立项文件、资金拨付文件等。

请各镇街积极组织申报,把好审核推荐关,符合创建条件的项目积极纳入储备库,项目安排原则上从项目储备库中择优选取。申报截至2023年3月25日,申报材料报送至区农林技术推广中心水产站郑志诚、应利平:63727464

 

附件:1.杭州市新型稻渔综合种养基地建设申请表.docx

2.杭州市新型稻渔综合种养基地建设申请汇总表.docx

3.杭州市新型稻渔综合种养基地创建标准.docx

4.杭州市新型稻渔综合种养基地建设验收评价表.docx

5.杭州市新型稻渔综合种养基地验收情况汇总表.docx

 

杭州市临安区农业农村

20232月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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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 区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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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临安区2023-2024年杭州市级新型稻渔综合种养基地储备申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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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推动农业产业绿色发展,实现“一田两用、一水两用、稳粮双赢、稳渔提效”目标,根据《关于开展杭州市新型稻渔综合种养基地创建工作的通知》(杭农办[2022]13号)以及《关于印发<杭州市新型稻渔综合种养行动方案(2022-2025年)>的通知》(杭农[2022]8号)文件精神,现将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标

2023-2024年,通过2年建设,持续建成杭州市级新型稻渔综合种养示范基地面积1500亩实现亩均产出水产品100斤、水稻1000斤,亩均增收2000元以上,与单纯种植水稻相比,单位面积化肥、农药使用量减少50%以上,构建出一条具有杭州特色、产出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新型稻渔综合种养产业发展之路。

二、建设内容

按照“稳产高效、标准规范、特色鲜明、品牌运作”要求,从产地环境合格、运营模式高效、生产管理规范、社会效益明显等重点方面开展建设,通过两年创建时间建成有技术支撑力量、有核心展示区域、有特色技术模式、有科学规范管理、有自主品牌产品的可复制推广的新型稻渔综合种养基地。

三、申报主体

持有合法有效的土地承包权或经营权证明的农业企业、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规模种养殖户等经营主体。近五年来未发生重大污染事故或重大生态环境破坏事件。近三年,没有发生水稻和水产品重大质量安全事件。

四、申报要求

    示范基地田块毗邻,50亩(含)以上起报。

    、建设程序

市级新型稻渔综合种养基地当年启动次年验收,两年建成。325日前镇街完成基地组织申报4月上旬区农业农村局完成审核汇总立项(详见附件1、附件2)等工作,2024年10月10日前区农业农村局组织立项基地验收(详见附件3、附件4、附件5)等工作,市农业农村局根据各地验收和推荐情况,适时对项目进行抽查复核,认定市级新型稻渔综合种养基地并发文公布。

报市局备案材料包括:《杭州市新型稻渔综合种养基地建设申请表》(附件1)《杭州市新型稻渔综合种养基地建设申请汇总表》(附件2)等申报材料;《杭州市新型稻渔综合种养基地建设验收评价表(试行)》(附件4)、项目总结相关佐证材料杭州市新型稻渔综合种养基地验收情况汇总表(附件5)等验收材料;实施方案、立项文件、资金拨付文件等。

请各镇街积极组织申报,把好审核推荐关,符合创建条件的项目积极纳入储备库,项目安排原则上从项目储备库中择优选取。申报截至2023年3月25日,申报材料报送至区农林技术推广中心水产站郑志诚、应利平:63727464

 

附件:1.杭州市新型稻渔综合种养基地建设申请表.docx

2.杭州市新型稻渔综合种养基地建设申请汇总表.docx

3.杭州市新型稻渔综合种养基地创建标准.docx

4.杭州市新型稻渔综合种养基地建设验收评价表.docx

5.杭州市新型稻渔综合种养基地验收情况汇总表.docx

 

杭州市临安区农业农村

20232月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