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508414/2023-6385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发布单位 | 区卫生健康局 | 发文日期 | 2023-02-27 |
目录
一、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二、2023年临安区卫生健康行政执法队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卫生健康行政执法队2023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二)关于卫生健康行政执法队2023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卫生健康行政执法队2023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四)关于卫生健康行政执法队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五)关于卫生健康行政执法队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六)关于临安区卫生健康行政执法队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关于卫生健康行政执法队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八)关于卫生健康行政执法队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关于卫生健康行政执法队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三、名词解释
四、2023年卫生健康行政执法队预算表
(一)2023年临安区卫生健康行政执法队收支预算总表
(二)2023年区级单位收入预算总表
(三)2023年区级单位支出预算总表
(四)2023年区级单位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2023年区级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2023年区级单位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2023年区级单位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2023年区级单位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2023年区级单位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2023年区级单位项目支出预算表(二级项目)
(十一)2023年区级单位项目支出预算表(一级项目)
(十二)2023年区级单位预算财政拨款重点项目支出预算表(二级项目)
(十三)2023年区级单位预算财政拨款重点项目支出预算表(一级项目)
一、临安区卫生健康行政执法队概况
(一)主要职能
1.开展卫生健康监督执法工作,承担公共卫生、医疗卫生违法行为的查处职责,实施行政检查、行政处罚;
2.承担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精神卫生、爱国卫生和中医药的监督管理工作;
3.负责公共场所、饮用水安全、传染病监督管理和监测工作;
4.完成区卫健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杭州市临安区卫生健康行政执法队部门预算包括:杭州市临安区卫生健康行政执法队(参公单位1家)属于杭州市临安区卫生健康局二级单位。
二、临安卫生健康行政区执法队2023年单位预算安排情况说明(一)关于临安区卫生健康行政执法队2023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临安区卫生健康行政执法队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单位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卫生健康行政执法队2023年收支总预算827.24万元。
(二)关于临安区卫生健康行政执法队2023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临安区卫生健康行政执法队2023年收入预算827.2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27.24万元,占100%。。(三)关于临安区卫生健康行政执法队2023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临安区卫生健康行政执法队2023年支出预算827.24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3.9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687.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5.41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668.68万元,占80.83%;日常公用支出86.96万元,占10.51%;项目支出71.6万元,占8.66%。
结转下年0万元。
(四)关于临安区卫生健康行政执法队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临安区卫生健康行政执法队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827.24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827.24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3.9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687.9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5.41万元。
(五)关于临安区卫生健康行政执法队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临安区卫生健康行政执法队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827.24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160.75万元,主要是人员工资福利的增加。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83.93万元,占10.14%;卫生健康(类)支出687.9万元,占83.16%;住房保障(类)支出55.41万元,占6.7%;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55.9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7.9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的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卫生监督机构(项)
632.6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单位日常项目、公用经费支出等。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33.3万元,主要用于部门职工按规定缴纳的医疗保险支出。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卫生健康支出(项)22万元,主要用于部门项目经费支出。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55.41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规定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
(六)关于临安区卫生健康行政执法队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临安区卫生健康行政执法队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755.6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668.6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奖励金;
公用经费89.9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七)关于临安区卫生健康行政执法队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临安区卫生健康行政执法队2023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关于临安区卫生健康行政执法队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临安区卫生健康行政执法队2023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关于临安区卫生健康行政执法队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卫生健康行政执法队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0.1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0.1万元,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省外办安排的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23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0万元,与上年执行数持平。
2.公务接待费:2023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0.1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0.1万元。主要用于接待等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由于疫情正常放开,公务接待恢复。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3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下降)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0辆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临安区卫生健康行政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2.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临安区卫生健康行政执法队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省部级领导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及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老干部服务用车0辆、行政执法专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2023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及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3.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3年临安区卫生健康行政执法队其他运转类项目和特定目标类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71.6万元,一级项目1个。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专户资金:教育收费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等收入)。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1.“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2.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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