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70362962/2023-6385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发布单位 | 区天目山管理局 | 发文日期 | 2023-02-27 |
天目山管理局2023年部门预算
目 录
一、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二、2023年部门(单位)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2023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二)2023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2023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五)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六)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八)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三、 名词解释
四、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见1-11表
一、天目山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1.宣传、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自然保护的法律、法规。
2.制定自然保护区各项管理制度,统一管理自然保护区。
3.编制和实施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
4.保护、管理自然保护区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开展濒危物种、古树名木等重点对象的保护,参与文化遗产、人文资源的保护工作。
5.配合开展破坏自然保护区资源环境违法行为的查处工作。
6.核查、实施自然保护区勘界立标,维护、管理自然保护区内界桩界碑、标识标牌。
7.开展自然保护区资源调查、科学考察、环境监测、科普宣传、教学实习、学术交流、自然资源档案等工作。
8.负责自然保护区内人为活动的监督管理,开展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影响评估与检查,促进自然保护区周边区域绿色经济发展。
9.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天目山管理局部门预算包括:局本级预算。
二、天目山管理局2023年部门(单位)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天目山管理局2023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天目山管理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单位)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事业收入(不含专户资金)、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结余;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国防支出、公共安全支出、教育支出、科学技术支出、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节能环保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农林水支出、交通运输支出、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商业服务业等支出、金融支出、援助其他地区支出、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其他支出、债务付息支出、债务发行费用支出。天目山管理局2023年收支总预算2447.95万元。
(二)关于天目山管理局2023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天目山管理局2023年收入预算2447.9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986.04万元,占81.1%;政府性基金收入461.9万元,占18.9%。
(三)关于天目山管理局2023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天目山管理局2023年支出预算2447.95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5.3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5.75万元、节能环保支出1751.89万元、城乡社区支出461.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3.08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1011.31万元,占41.3%;日常公用支出146.98万元,占6%;项目支出1289.66万元,占52.7%。
(四)关于天目山管理局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天目山管理局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447.95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1986.04万元、政府性基金461.9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5.3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5.75万元、节能环保支出1751.89万元、城乡社区支出461.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3.08万元。
(五)关于天目山管理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天目山管理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986.04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815.75万元,主要是本年中央生态保护恢复资金、中央林业和草原改革资金和省级林业专项资金项目经费减少。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15.32万元,占5.8%;卫生健康(类)支出45.75万元,占2.3%;节能环保(类)支出1751.89万元,占88.2%;住房保障(类)支出73.08万元,占3.7%。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76.8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社会养老保险。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38.4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为职工缴纳职业年金。
(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45.7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为事业人员缴纳的医疗保险。
(4)节能环保支出(类)自然生态保护(款)生态保护(项)1751.89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日常公用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
(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73.0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和向职工发放住房补贴。
(六)关于天目山管理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天目山管理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158.2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011.3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146.9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七)关于天目山管理局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1.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天目山管理局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461.9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334.61万元,主要是本年中央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和天目山珍稀植物园建设项目经费增加。
2.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城乡社区支出(类)支出461.9万元,占100%。
3.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461.9万元,主要用于中央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和天目山珍稀植物园建设项目等项目支出。
(八)关于天目山管理局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天目山管理局2023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关于天目山管理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天目山管理局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9.5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5.16万元,增长36%。具体如下:
1.公务接待费:2023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8万元。主要用于各类公务接待等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3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11.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0辆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1.5万元,主要用于1辆消防指挥车、1辆消防洒水车和7辆巡护摩托车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十)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天目山管理局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7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7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2.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天目山管理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9辆,其中,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其他用车7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2023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及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3年天目山管理局其他运转类项目和特定目标类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77.8万元。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专户资金:教育收费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等收入)。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1.“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2.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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