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50830X/2023-6524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发布单位 | 区交通运输局 | 发文日期 | 2023-03-30 |
王伟红委员:
区政协十届二次会议第214号提案《关于完善快递员权益保障的建议》,由我局主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协办,经研究会商,现答复如下:
目前,我区现有快递企业18家(寄递品牌13个),分支机构和末端网点156个,从业人员1300余人,其中,注册地在临安的快递企业有11家。快递从业人员大致分为三种:管理人员、分拣员、投递员。管理人员和分拣员一般均签订劳动合同、并且缴纳了相应的社会保险和工伤(意外)保险;投递员只有部分工作年限较长的签订了劳动合同并缴纳相应的社保和工伤(意外)保险;工作年限较短的投递员(承包网点或未过试用期的),未签订劳动合同,仅缴纳相应工伤(意外)保险。
针对您在《关于完善快递员权益保障的建议》中提出的“发挥企业主体责任、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加强服务和监管”等内容,我们认为分析精准、建议中肯。下一步,我局将会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做好以下三方面的工作:
一、加强企业服务指导。去年,经区编办批准我局增设邮政业安全服务中心,旨在对全区邮政快递业工作开展服务指导。前期,我局已对全区邮政快递业进行了基础摸底,下一步将重点梳理研究邮政快递企业深层次问题,如针对快递行业就业门槛低、从业人员流动性大、就业群体数量等各类信息如何精准掌握等,一是对在临的邮政快递企业包括分支机构、末端网点、从业人员等方面建立动态管理机制;二是对未办理相应审批备案手续的企业(末端网点),指导其办理相关许可(备案)手续合法经营。
二、加强行业监督管理。快递行业的灵活性、流动性直接影响其劳动关系的复杂性、多重性和非契约性,导致快递员在发生事故、劳动纠纷等方面维权难度很大。目前,杭州已经正式出台《关于部分特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办法(试行)》,针对快递员、外卖员、网约车司机等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将其纳入工伤保险体系,但相应的配套政策尚不完善,基层实践中仍存在实际困难。接下来,我局将会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积极推进邮政快递从业人员权益保障工作。一是厘清企业、用工之间的劳动关系,有序推进劳动合同签订,二是探索用人单位招用不具备劳动关系特定人员的工伤保险参保工作,积极提升参保率。
此外,根据《浙江省快递业促进条例》我局将积极推动企业采购符合快递专用要求的电动三轮车(按照非机动车管理),并对接交警部门(车管所)加快推进快递专用电动三轮车的上牌工作,有效保障快递员交通安全。
三、加强人员培训教育。积极打造专属于邮政快递行业“乐快夜学”讲堂,为从业人员提供技能学习、心理疏导等方面的服务。目前,“乐快夜学”讲堂已开办第一期,为30余名快递员提供了应急救护的培训和考核。后续我局还将以“企业有需求,我们来服务”的理念,向更多快递企业、从业人员收集意见建议,因需而设各类课程,如交通行车安全、劳动法规讲解等。同时,我局还将把培训范围逐渐扩大到新业态新就业群体,让更多从业者学本领,强技能。
承办领导:盛星辉
承 办 人:宋银峰
联系电话:63966723
杭州市临安区交通运输局
2023年3月30日
分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