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508932/2023-65453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发布单位 | 太阳镇 | 发文日期 | 2023-04-26 |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六部分 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部门项目支出预算(绩效)表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太阳镇人民政府主要承担区政府赋予的管理辖区内政治、经济、文化、教育、卫生、计划生育、村镇建设、土地管理、社会治安等行政管理职能,其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调查研究并制订适合本辖区实际的实施办法和措施。
(2)负责辖区内的经济工作,制订经济发展规划,负责对集体经济、集体资产的检查、监督和管理,积极引导和发展非公有制企业。
(3)负责协助政府部门对辖区内、农村建设规划,各类用地管理、林业资源、水利资源和设施保护、环境保护、环卫、卫生防疫管理等工作。
(4)负责辖区内公共社会事务的管理,做好兵员征集、军属优抚、退伍军人安置、社会救济扶贫工作、残疾人、老年人协会及逐步承担社区养老保险、医疗服务、殡葬改革等工作。
(5)负责做好信访接待工作,贯彻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方针、原则,组织协调指导辖区内社会治安、维护社会稳定。
(6)负责制订辖区内计划生育、九年制义务教育、卫生、文化、广播与体育工作计划,并组织落实。
(7)负责指导农村村委会工作,了解反映农村村民的意见和要求,做好《农村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组织实施,依法换届选举,选配好村民委员会成员;负责指导村级财务的监督检查,巩固和发展农村集体经济;指导协调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发展多种经营,加强和完善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8)负责协助劳动、公安、司法、计生等部门,承担辖区内户籍、外来流动人员务工、生育、劳动保护、就业登记的管理;负责对辖区内企业安全生产、消防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
(9)编制本级财政决算计划,协助地税局做好零星税收的征收,严格财务纪律,做好经费的核算和划拨工作。
(10)承办区委、区政府及其它工作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部门预算包括:杭州市临安区太阳镇人民政府本级预算。
二、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力争完成总税收7100万元,同比增长7.5%。预计主要完成税收收入项目是:增值税6000万元,企业所得税660万元,个人所得税20万元,城建税310万元,房产税60万元,营业税、资源税、印花税、土地使用税等其他税种50万元左右。
按照现行财政管理体制计算,加上上级各项补助收入,预计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612万元,拟安排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540万元。主要支出项目的安排情况是: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80万元;教育、科学技术支出80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0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0万元;卫生与健康支出200万元;节能环保支出50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600万元;农林水利支出2100万元;交通运输支出600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住房保障、公共安全支出200万元。
(二)政府基金补助预算草案
预计2023年政府性基金补助预算收入3100万元,拟安排2023年政府性基金补助预算支出3100万元。其中,土地开发、美丽城镇、道路交通、农田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2480万元,占总支出的80%;其他政府性基金支出620万元,占支出的20%。
(具体功能科目、经济科目明细详见附件)
三、“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无。
(二)“三公”经费:公务接待费预算35万元。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7万元。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360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322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预算单位共有车辆2辆。2023年部门预算未安排更新车辆、未安排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及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3年将第二污水处理厂纳入绩效目标管理。
(五)国有资本:无安排。
(六)社保基金:无安排。
(七)扶贫资金:无安排。
五、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5.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费用。
6.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的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7.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机关及参公单位的一般公共预算及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日常公用经费,包括日常公用支出经费和车辆交通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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