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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进一步明确2023年职工疗休养政策的通知》
阅读: 时间: 2023-04-27 16:24 来源: 区教育局 发布:


各直属学校(单位)、镇(街道)中小学、幼儿园,成人文化技术学校:

现将区总工会等九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明确2023年职工疗休养政策的通知》(临总工〔2023〕9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组织实施。同时,结合教育系统实际,提出以下意见:

1.各单位严格按照“三重一大”决策机制,根据“单位内控制度、规范流程”择优选择旅行社来承办本单位教职工疗休养工作。

2.教职工参加省外疗休养每3年不超过一次(2021年—2023年为一个周期),单位可以分年度分批次组织省外疗休养。

3.教育系统疗休养原则上安排在暑假进行。开展短途多次疗休养(不超过3次),可以安排在双休等节假日。

4.教职工疗休养活动是集体活动,必须由各单位工会统一组织实施。涉及校级干部疗休养的,要按照规定流程(外出)报批。

5.要严明纪律,加强管理,对违反规定的要严肃追究责任。严禁随意改变行程、线路,严禁团员独自外出活动。要切实维护好自身安全,要注意个人形象,不得发生有损教育声誉的行为。

6.选择四川甘孜线的要详细阅知《关于赴甘孜州(白玉、康定)疗休养安全须知》,并签订《赴四川甘孜州(白玉、康定)职工疗休养活动健康承诺书》。《健康承诺书》由各单位工会留存。

7.要严格按照规定流程报备:各单位参加疗休养人员名单由各单位工会根据工作要求合理安排,在取得本单位行政领导同意后,填写《年度疗休养报备表》《疗休养人员名单汇总表》《2021—2023年单位职工疗休养情况汇总表》,并报区教育工会审核(上交纸质稿和电子稿),由区教育工会统一进行线上报备(报备联系人:王跃军,联系电话:61090796)。各片由教育辅导站(锦城中心学校)审核后上报,直属学校、单位直接上报区教育工会,原则上7月5日放暑假前完成报批。


附件:1.临总工〔2023〕9号 关于进一步完善职工疗休养政策的通知.docx

2.临总工〔2023〕10号  关于公布2023年临安区职工(劳模)疗休养基地的通知(定).pdf

3.临总工〔2023〕10号附件.pdf



中国教育工会杭州市临安区委员会

2023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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