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508211/2023-6488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发布单位 | 民政局 | 发文日期 | 2023-04-03 |
各有关业务主管单位,各区本级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等有关规定,区民政局将对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实施2022年度检查(以下简称“年检”)。
参加年检是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法定义务,请各民办非企业单位对照有关要求(详见附件),如实填报年检材料,确保所提交材料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并于2023年4月30日前将符合要求的全部年检材料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填报。请各业务主管单位及时通知并指导、督促所主管的民办非企业单位按规定要求和期限填报年检材料,并对材料内容进行认真审查,及时作出初审结论、完成初审工作。
为提高年检工作实效,区民政局将通过抽查审计、实地检查等方式,按一定比例对年检所涉事项进行抽查核实(检查通知另发),并结合日常管理中发现问题的核查情况,综合研究确定年检结论。对虚假填报和未按期报送年检材料的,区民政局将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附件:民办非企业单位2022年度检查事项须知
杭州市临安区民政局
2023年3月31日
附件:附件:民办非企业单位2022年度检查事项须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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