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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明期间“双禁”告知书
发布时间:2023-04-03 09:46:47  作者:区农业农村局  来源:区农业农村局

广大市民朋友:

清明节即将来临,这是我们缅怀先辈、祭奠逝者、寄托哀思的传统节日。受各种封建观念、陈旧习俗的影响,部分市民在清明节仍采用烧纸钱、燃香烛、放鞭炮等方式进行祭扫活动,极易引发森林火灾和环境污染。为防范森林火灾发生,努力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社会环境,我们郑重向广大市民朋友告知:

每年11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为我区森林防火期。森林防火期内,除经依法批准的特殊情形外,严禁野外用火。根据“双禁”工作要求,清明期间严禁上坟烧香烧纸、燃放烟花爆竹,违反规定的,有关行政执法部门将依法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请市民朋友自觉摒弃上坟烧纸、点烧香烛、燃放烟花爆竹等传统祭祀习俗,树立文明祭扫观。大力提倡鲜花植树、家庭追思等文明祭祀方式,以献一束花、敬一杯酒、植一棵树、清扫墓碑等方式寄托哀思,弘扬社会新风尚。

“绿色家园是我家,森林防火靠大家。”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做绿色家园的守护者、文明祭祀的倡导者、生态安全的参与者,携手共筑森林“防火墙”,为高水平建设吴越名城·幸福临安贡献力量!


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政府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

杭州市临安区农业农村局

杭州市临安区应急管理局

2023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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