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11392064/2023-6636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发布单位 | 区市场监管局 | 成文日期 | 2023-05-30 |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2023年第16期通告,涉及我区1家流通单位。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样编号为SC22330000005135295的黄鳝核查处置情况
(一) 抽检基本情况
杭州临安老杨水产店销售的黄鳝,恩诺沙星项目不符合 GB 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测机构为宁波海关技术中心。
(二)经营环节核查处置情况
当事人销售不合格黄鳝的行为,违反了《浙江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七)项,属于生产经营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行为。杭州市临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3年3月14日作出编号为“杭临市监处罚〔2023〕36号”的行政处罚决定:根据《浙江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七)项之规定,作出行政处罚,罚没款3350元。
杭州市临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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