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779278689/2023-6668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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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 区信访局 发文日期 2023-06-14
统一编号 有效性
临安区信访局2023年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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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6-14 0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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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信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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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安区信访局2023年部门预算

目    录

一、部门概况

一、 部门职责

二、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二、2023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 2023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二、 2023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 2023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 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五、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六、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 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八、 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十、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三、名词解释

四、2023年信访局部门预算表

    (一)2023年信访局收支预算总表

    (二)2023年信访局收入预算总表

    (三)2023年信访局支出预算总表

    (四)2023年信访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2023年信访局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2023年信访局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2023年信访局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2023年信访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2023年信访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2023年信访局项目支出预算表(二级项目)

    (十一)2023年信访局项目支出预算表(一级项目)

    (十二)2023年信访局预算财政拨款重点项目支出预算表(二级项目)

    (十三)2023年信访局预算财政拨款重点项目支出预算表(一级项目)


 

 

 

 

一、临安区信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负责处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通过信访渠道给区委、区政府及其领导同志的来信、来电、网上信访事项,接待群众来访。

(二)负责向区委、区政府反映信访中提出的重要建议、意见和问题,综合分析研判信访信息,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制定修改完善有关政策的建议。

(三)负责办理上级机关和区委、区政府及其领导同志转办、交办的信访事项,督促检查重要信访事项的处理和落实。

(四)协调处理跨地区、跨部门的重要信访问题和异常、突发信访事件。负责处理和化解疑难复杂信访问题。

(五)综合协调指导全区信访工作,起草有关信访工作政策规定,推动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关于信访工作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总结推广信访工作经验,提出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检查、指导各地各部门的信访工作。

(六)承担区政府的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具体办理工作。

(七)开展信访工作宣传和信息发布。

(八)负责指导直属事业单位开展日常工作,指导全区政务服务热线工作。

(九)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只涉及局本级预算,没有下属单位预算。

    二、信访局2023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信访局2023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信访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信访局2023年收支总预算1499.38万元。

(二)关于信访局2023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信访局2023年收入预算1499.3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499.38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占0%;专户资金0万元,占0%;事业收入(不含专户资金)0万元,占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占0%。
  (三)关于信访局2023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信访局2023年支出预算1499.38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27.1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6.3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2.5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3.3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657.57万元,占43.86%;日常公用支出88.83万元,占5.92%;项目支出752.98万元,占50.22%;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占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

结转下年0万元。

(四)关于信访局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信访局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499.38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1499.38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27.1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6.3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2.5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3.3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债务付息支出0万元、债务发行费用支出0万元。

(五)关于信访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信访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431.87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67.51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中人员经费预留较上年增加,社会保险及公积金计提的基数较上年提高,12345区长公开电话坐席费用增加。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327.19万元,占88.5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86.32万元,占5.76%;卫生健康(类)支出21.49万元,占2.17%;住房保障(类)支出53.3万元,占3.55%。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信访事务(项)1327.19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社会保障缴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专项公用业务经费、话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政府采购等。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54.74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为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等。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7.37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为职工缴纳职业年金等。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4.2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为退休干部节日慰问费。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32.58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为行政事业人员缴纳医疗保险等。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53.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和住房补贴。

    (六)关于信访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信访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746.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657.5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88.8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七)关于信访局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信访局2023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关于信访局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信访局2023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关于信访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信访局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0万元,下降 100%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省外办安排的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23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下降)0%。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人员的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无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安排。。

2.公务接待费:2023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下降100%。主要用于周边县区信访工作交流及接待处理越级访工作餐等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俭,减少接待。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3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下降)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0辆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派车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单位实行车改。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23年信访局本级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88.83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1.41万元,增长1.61%,主要是新招录临聘人员公用经费增加。

2.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信访局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56.1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456.14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信访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省部级领导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及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老干部服务用车0辆、行政执法专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2023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省部级领导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及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老干部服务用车0辆、行政执法专用车0辆。2023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4.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3年信访局其他运转类项目和特定目标类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752.98万元,一级项目11个。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专户资金:教育收费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等收入)。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1.“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2.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信访局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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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一、部门概况

一、 部门职责

二、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二、2023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 2023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二、 2023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 2023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 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五、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六、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 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八、 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十、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三、名词解释

四、2023年信访局部门预算表

    (一)2023年信访局收支预算总表

    (二)2023年信访局收入预算总表

    (三)2023年信访局支出预算总表

    (四)2023年信访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2023年信访局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2023年信访局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2023年信访局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2023年信访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2023年信访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2023年信访局项目支出预算表(二级项目)

    (十一)2023年信访局项目支出预算表(一级项目)

    (十二)2023年信访局预算财政拨款重点项目支出预算表(二级项目)

    (十三)2023年信访局预算财政拨款重点项目支出预算表(一级项目)


 

 

 

 

一、临安区信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负责处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通过信访渠道给区委、区政府及其领导同志的来信、来电、网上信访事项,接待群众来访。

(二)负责向区委、区政府反映信访中提出的重要建议、意见和问题,综合分析研判信访信息,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制定修改完善有关政策的建议。

(三)负责办理上级机关和区委、区政府及其领导同志转办、交办的信访事项,督促检查重要信访事项的处理和落实。

(四)协调处理跨地区、跨部门的重要信访问题和异常、突发信访事件。负责处理和化解疑难复杂信访问题。

(五)综合协调指导全区信访工作,起草有关信访工作政策规定,推动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关于信访工作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总结推广信访工作经验,提出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检查、指导各地各部门的信访工作。

(六)承担区政府的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具体办理工作。

(七)开展信访工作宣传和信息发布。

(八)负责指导直属事业单位开展日常工作,指导全区政务服务热线工作。

(九)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只涉及局本级预算,没有下属单位预算。

    二、信访局2023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信访局2023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信访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信访局2023年收支总预算1499.38万元。

(二)关于信访局2023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信访局2023年收入预算1499.3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499.38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占0%;专户资金0万元,占0%;事业收入(不含专户资金)0万元,占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占0%。
  (三)关于信访局2023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信访局2023年支出预算1499.38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27.1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6.3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2.5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3.3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657.57万元,占43.86%;日常公用支出88.83万元,占5.92%;项目支出752.98万元,占50.22%;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占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

结转下年0万元。

(四)关于信访局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信访局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499.38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1499.38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27.1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6.3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2.5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3.3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债务付息支出0万元、债务发行费用支出0万元。

(五)关于信访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信访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431.87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67.51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中人员经费预留较上年增加,社会保险及公积金计提的基数较上年提高,12345区长公开电话坐席费用增加。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327.19万元,占88.5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86.32万元,占5.76%;卫生健康(类)支出21.49万元,占2.17%;住房保障(类)支出53.3万元,占3.55%。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信访事务(项)1327.19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社会保障缴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专项公用业务经费、话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政府采购等。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54.74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为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等。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7.37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为职工缴纳职业年金等。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4.2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为退休干部节日慰问费。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32.58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为行政事业人员缴纳医疗保险等。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53.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和住房补贴。

    (六)关于信访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信访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746.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657.5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88.8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七)关于信访局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信访局2023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关于信访局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信访局2023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关于信访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信访局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0万元,下降 100%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省外办安排的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23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下降)0%。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人员的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无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安排。。

2.公务接待费:2023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下降100%。主要用于周边县区信访工作交流及接待处理越级访工作餐等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俭,减少接待。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3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下降)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0辆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派车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单位实行车改。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23年信访局本级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88.83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1.41万元,增长1.61%,主要是新招录临聘人员公用经费增加。

2.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信访局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56.1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456.14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信访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省部级领导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及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老干部服务用车0辆、行政执法专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2023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省部级领导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及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老干部服务用车0辆、行政执法专用车0辆。2023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4.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3年信访局其他运转类项目和特定目标类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752.98万元,一级项目11个。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专户资金:教育收费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等收入)。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1.“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2.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信访局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