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临安区河湖长制“护航亚运”河湖水域岸线保护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日期:
2023-06-28 10:29
来源:
区水利水电局
浏览量: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省、市、区河湖长制工作的决策部署,以河湖长制为抓手,深入开展河湖水域岸线保护专项行动,纵深推进“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有效遏制河湖管理范围内“乱占乱建、乱围乱堵、乱丢乱弃”等突出问题,建立入河湖排口动态排查、规范整治、科学监管的长效管理机制,实现河湖岸线空间管控更加有力、生态修复取得明显成效、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营造“水清、岸绿、流畅、景美”的河湖生态环境,护航亚运。

二、行动范围

本次河湖水域岸线保护专项行动范围为全区所有河湖,重点为全国第一次水利普查名录内的河湖,亚运会水环境质量保障核心水域、重点水域和一般水域。

(一)全国第一次水利普查名录内的河湖:根据全国第一次水利普查,流域面积 50平方公里以上河流20条,分别是青山水库下游河道、中苕溪、分水江、南苕溪、锦溪、南溪、马溪、灵溪、横溪、昌西溪、天目溪、昌化溪、颊口溪、太阳溪、东关溪、丰凌溪、昌南溪、蒲溪、昌北溪、藻溪、虞溪。

(二)亚运会水环境质量保障水域划分为:

核心水域:赛事场馆半径 1公里内水体,主要包括锦溪、绣溪、杨岱溪部分河段及畈湾、大塘湾山塘;县级以上饮用水水源地(里畈水库、水涛庄水库)及为赛事场馆供水的“千吨万人”饮用水水源地(华光潭水库)。

重点水域:县控以上断面所在河流,分别是青山水库下游河道、分水江、昌化溪、南苕溪、天目溪。

一般水域:除核心水域、重点水域外所有河流、湖库等水体。

三、主要任务

(一)纵深推进“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以清理整治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为重点,全覆盖排查整治违规占用河湖、侵占水域岸线管理范围行为,持续清理整治河湖“四乱”问题,建立问题清单(附件1、2、3、6)、目标清单、责任清单、销号清单,确保河湖“四乱”问题动态清零。

(二)保障亚运会期间河湖水环境。亚运会、亚残运会期间,核心水域和重点水域上游河道强化漂浮物的清、拦、保,核心水域和重点水域实行定区、定岗、定人、定责,及时清理水面漂浮物、水葫芦等季节性水草、枯枝烂叶等,及时处置岸线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等各类垃圾,涉及核心水域和重点水域各相关镇街将附表4按要求及时上报区河长办。

(三)加强入河湖排口动态检查。河长巡河要对排口实行打卡检查,及时发现偷排污水行为并上报(附件5),督促有关责任主体整治处理,形成闭合。

四、工作安排

本次专项行动包括自查自纠、抽查复核、整改销号、总结提炼四个阶段,2023年4月15日开始,2023年11月20日前完成。其中,亚运会核心水域、重要水域排查整治在8月底前全面完成。

(一)自查自纠阶段(4月30日前)

各镇街和相关联系部门根据实施方案开展全面排查,其中区级及以上河道、相关大中型水库由联系部门及镇、村两级河长组织排查;镇级河道由镇、村两级河长组织排查。排查出的各类问题需镇级河湖长核实签字确认后建立问题清单,由属地镇街5月底之前上报至区河长办统一录入“河长在线”。排查发现的问题实行边查边改,动态销号。

(二)抽查复核阶段(4月15日-7月20日)

结合自查问题清单,开展抽查复核。抽查复核分为二个阶段,即各镇街及相关联系部门对所辖区域进行抽查复核;区河长办组织相关部门抽查复核,抽查复核发现问题录入“河长在线”平台,对于重大问题将发督办单至各镇街及相关联系部门。

(三)整改销号阶段(11月20日前)

各镇街及相关联系部门组织开展集中整改,整改销号要经所在辖区河湖长同意,报区河长办审核。亚运会核心水域、重要水域在8月底前完成问题整改销号。

区河长办将组织相关部门通过明查和暗访等形式对部分申请销号的问题进行现场核查。对整改不彻底、不到位的,重新纳入问题库,督促限期整改。

(四)总结提炼阶段

各镇街要认真总结工作成果,分析问题原因、提炼经验做法,梳理典型案例,形成专项行动总结报告,于12月20日前报区河长办。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河长办牵头组织本次专项行动,将落实专人专责统筹推进专项行动。各镇街及相关部门协同做好相关工作。

(二)加强责任落实。各级河湖长是责任河湖保护管理的领导者、组织者和推动者。镇、村级河湖长负责责任河湖的全面排查工作,建立问题清单,明确责任清单及明确整改措施。区级河湖长负责协调监督河湖重大问题处理。

(三)加强考核督查。河湖水域岸线保护专项行动列入河湖长制考核。区河长办将加强督查督办,对履职不力、弄虚作假等严重问题进行通报。

(四)加强宣传发动。各镇街要加强宣传,联合媒体对开展工作推进情况宣传报道,形成人人知晓、人人关注的浓厚氛围。主动接受社会和公众对非法违规侵占河湖水域岸线和排污口非法排污等问题的举报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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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临安区河湖长制“护航亚运”河湖水域岸线保护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3-06-28 10:29:38
信息来源:区水利水电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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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省、市、区河湖长制工作的决策部署,以河湖长制为抓手,深入开展河湖水域岸线保护专项行动,纵深推进“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有效遏制河湖管理范围内“乱占乱建、乱围乱堵、乱丢乱弃”等突出问题,建立入河湖排口动态排查、规范整治、科学监管的长效管理机制,实现河湖岸线空间管控更加有力、生态修复取得明显成效、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营造“水清、岸绿、流畅、景美”的河湖生态环境,护航亚运。

二、行动范围

本次河湖水域岸线保护专项行动范围为全区所有河湖,重点为全国第一次水利普查名录内的河湖,亚运会水环境质量保障核心水域、重点水域和一般水域。

(一)全国第一次水利普查名录内的河湖:根据全国第一次水利普查,流域面积 50平方公里以上河流20条,分别是青山水库下游河道、中苕溪、分水江、南苕溪、锦溪、南溪、马溪、灵溪、横溪、昌西溪、天目溪、昌化溪、颊口溪、太阳溪、东关溪、丰凌溪、昌南溪、蒲溪、昌北溪、藻溪、虞溪。

(二)亚运会水环境质量保障水域划分为:

核心水域:赛事场馆半径 1公里内水体,主要包括锦溪、绣溪、杨岱溪部分河段及畈湾、大塘湾山塘;县级以上饮用水水源地(里畈水库、水涛庄水库)及为赛事场馆供水的“千吨万人”饮用水水源地(华光潭水库)。

重点水域:县控以上断面所在河流,分别是青山水库下游河道、分水江、昌化溪、南苕溪、天目溪。

一般水域:除核心水域、重点水域外所有河流、湖库等水体。

三、主要任务

(一)纵深推进“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以清理整治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为重点,全覆盖排查整治违规占用河湖、侵占水域岸线管理范围行为,持续清理整治河湖“四乱”问题,建立问题清单(附件1、2、3、6)、目标清单、责任清单、销号清单,确保河湖“四乱”问题动态清零。

(二)保障亚运会期间河湖水环境。亚运会、亚残运会期间,核心水域和重点水域上游河道强化漂浮物的清、拦、保,核心水域和重点水域实行定区、定岗、定人、定责,及时清理水面漂浮物、水葫芦等季节性水草、枯枝烂叶等,及时处置岸线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等各类垃圾,涉及核心水域和重点水域各相关镇街将附表4按要求及时上报区河长办。

(三)加强入河湖排口动态检查。河长巡河要对排口实行打卡检查,及时发现偷排污水行为并上报(附件5),督促有关责任主体整治处理,形成闭合。

四、工作安排

本次专项行动包括自查自纠、抽查复核、整改销号、总结提炼四个阶段,2023年4月15日开始,2023年11月20日前完成。其中,亚运会核心水域、重要水域排查整治在8月底前全面完成。

(一)自查自纠阶段(4月30日前)

各镇街和相关联系部门根据实施方案开展全面排查,其中区级及以上河道、相关大中型水库由联系部门及镇、村两级河长组织排查;镇级河道由镇、村两级河长组织排查。排查出的各类问题需镇级河湖长核实签字确认后建立问题清单,由属地镇街5月底之前上报至区河长办统一录入“河长在线”。排查发现的问题实行边查边改,动态销号。

(二)抽查复核阶段(4月15日-7月20日)

结合自查问题清单,开展抽查复核。抽查复核分为二个阶段,即各镇街及相关联系部门对所辖区域进行抽查复核;区河长办组织相关部门抽查复核,抽查复核发现问题录入“河长在线”平台,对于重大问题将发督办单至各镇街及相关联系部门。

(三)整改销号阶段(11月20日前)

各镇街及相关联系部门组织开展集中整改,整改销号要经所在辖区河湖长同意,报区河长办审核。亚运会核心水域、重要水域在8月底前完成问题整改销号。

区河长办将组织相关部门通过明查和暗访等形式对部分申请销号的问题进行现场核查。对整改不彻底、不到位的,重新纳入问题库,督促限期整改。

(四)总结提炼阶段

各镇街要认真总结工作成果,分析问题原因、提炼经验做法,梳理典型案例,形成专项行动总结报告,于12月20日前报区河长办。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河长办牵头组织本次专项行动,将落实专人专责统筹推进专项行动。各镇街及相关部门协同做好相关工作。

(二)加强责任落实。各级河湖长是责任河湖保护管理的领导者、组织者和推动者。镇、村级河湖长负责责任河湖的全面排查工作,建立问题清单,明确责任清单及明确整改措施。区级河湖长负责协调监督河湖重大问题处理。

(三)加强考核督查。河湖水域岸线保护专项行动列入河湖长制考核。区河长办将加强督查督办,对履职不力、弄虚作假等严重问题进行通报。

(四)加强宣传发动。各镇街要加强宣传,联合媒体对开展工作推进情况宣传报道,形成人人知晓、人人关注的浓厚氛围。主动接受社会和公众对非法违规侵占河湖水域岸线和排污口非法排污等问题的举报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