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
根据《关于印发<浙江省农村建筑工匠管理办法(修订)>和<浙江省低层农村住房建设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浙建〔2018〕22号)文件精神,农村建筑工匠参加首次培训的时间不少于16学时,经培训考核合格的,由区建设部门颁发培训证书;已取得培训证书的农村建设工匠需参加继续教育培训,每三年为一个周期,培训时间累计超过24学时的,由区建设部门加盖继续教育审验合格章;参加继续教育培训的时间累计不足24学时的,培训证书失效。
请各镇(街道)通知各村社及农村建筑工匠,且年龄不超过60周岁,到所在村社报名参加2023年农村建筑工匠培训,由属地镇街汇总报送至区建筑工匠管理协会,报名截止日期至2023年6月7日。本次培训将开展换证工作,完成培训的颁发《浙江省农村建筑工匠培训证书》。
联系人(区建筑工匠管理协会:0571-63867886;区住建局:0571-63700600)
杭州市临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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