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508297/2023-68219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发布单位 |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临安分局 | 发文日期 | 2023-08-11 |
杭临规划资源告〔2023〕160号
浙江中基置业有限公司于2007年至2009年间以挂牌方式取得位于原锦城街道陈家坞村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211874平方米,用途为住宅用地。根据滨湖新城规划,项目北区为住宅用地,南区为绿地和商业用地。现拟收回规划为住宅用地的北区121607平方米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南区90267平方米土地规划用途为绿地和商业用地,不再进行住宅开发,按照价值相当、用途相同原则,拟与北区收回土地进行置换。置换后置入的北区121607平方米按规划要求进行开发,核定地上建筑面积不大于10万方。南区建设用地使用权置出收回,不再进行权益补偿。
现将上述内容予以公示,公示期2023年8月11日至2023年8月19日。单位和个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将陈述和申辩意见反馈我局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科,并注明联系方式,逾期视为无异议。公示届满我局将依照相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联系电话:89541169 89541168
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临安分局
2023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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