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508297/2023-6853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单位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临安分局 发文日期 2023-08-25
统一编号 有效性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合并公示
日期:
2023-08-25 11:37
来源: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临安分局
浏览量:

杭临规划资源告〔2023〕173号

杭州临安中天房地产开发公司位于青山湖街道青山村的一号宗地,土地使用权证号为临国用(2013)第00595号,土地面积为60356平方米,土地用途为住宅用地,出让年限至2081年12月30日止。合同约定地上总建筑面积不大于60356平方米,建筑密度≤30%,绿地率≥30%,建筑高度≤50米。

2023年6月26日,杭州临安中天房地产开发公司以挂牌出让方式取得一号宗地北侧的杭政储出[2023]67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签订3301852023A21019号出让合同,出让土地面积为34364平方米,土地用途为住宅(设配套公建)用地,出让年期为住宅用地70年,配套公建用地40年,出让年期自交付土地之日起算。出让合同约定地上总建筑面积不大于34708平方米,建筑密度≤30%,绿地率≥30%,建筑高度≤50米。

现根据杭临规划资源条[2023]032号规划设计条件、青山湖科技城管委会意见,依据受让人申请,拟同意将一号宗地红线边界优化,土地面积保持不变。优化后一号宗地与3301852023A21019号宗地进行合并,合宗后土地面积为94720平方米,土地用途为住宅(设配套公建)用地,住宅用地的土地使用年限按照就低不就高原则,统一至2081年12月30日止,配套公建用地的土地使用年限保持不变。合宗后地上总建筑面积不大于95064平方米,建筑密度≤30%,绿地率≥30%,建筑高度≤50米。

现将上述内容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5日。单位和个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反馈我局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科,并注明联系方式,逾期视为无异议。公示届满我局将依照相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联系电话:89541172

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临安分局

2023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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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临安分局
发文日期 2023-08-25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合并公示
发布时间:2023-08-25
信息来源: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临安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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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临规划资源告〔2023〕173号

杭州临安中天房地产开发公司位于青山湖街道青山村的一号宗地,土地使用权证号为临国用(2013)第00595号,土地面积为60356平方米,土地用途为住宅用地,出让年限至2081年12月30日止。合同约定地上总建筑面积不大于60356平方米,建筑密度≤30%,绿地率≥30%,建筑高度≤50米。

2023年6月26日,杭州临安中天房地产开发公司以挂牌出让方式取得一号宗地北侧的杭政储出[2023]67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签订3301852023A21019号出让合同,出让土地面积为34364平方米,土地用途为住宅(设配套公建)用地,出让年期为住宅用地70年,配套公建用地40年,出让年期自交付土地之日起算。出让合同约定地上总建筑面积不大于34708平方米,建筑密度≤30%,绿地率≥30%,建筑高度≤50米。

现根据杭临规划资源条[2023]032号规划设计条件、青山湖科技城管委会意见,依据受让人申请,拟同意将一号宗地红线边界优化,土地面积保持不变。优化后一号宗地与3301852023A21019号宗地进行合并,合宗后土地面积为94720平方米,土地用途为住宅(设配套公建)用地,住宅用地的土地使用年限按照就低不就高原则,统一至2081年12月30日止,配套公建用地的土地使用年限保持不变。合宗后地上总建筑面积不大于95064平方米,建筑密度≤30%,绿地率≥30%,建筑高度≤50米。

现将上述内容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5日。单位和个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反馈我局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科,并注明联系方式,逾期视为无异议。公示届满我局将依照相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联系电话:89541172

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临安分局

2023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