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508393/2023-68112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发布单位 | 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 发文日期 | 2023-08-07 |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为加快构建“一廊三圈十八景”全域景区格局,发挥政府补助资金对我区文旅产业项目发展的引导带动作用,根据杭州市临安区发展现代服务业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大力推进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临现服办[2022]2号)文件要求,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决定开展2023年度现代服务业文旅产业项目资金补助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申请项目建设补助的主体为项目建设的业主,在诚信体系中无不良记录。申报的建设项目必须为相关审批手续齐全且项目已建成投用,项目绩效已经显现,且该项目未在区文化广电旅游局或其它区级有关部门申报并获得过区级财政的资金补助。
二、补助依据及标准
资金补助依据为《关于大力推进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临现服办[2022]2号)。
1.鼓励旅游景区提升。对新评定为AAAA、AAAAA级旅游景区的,分别奖励70万元、150万元;对通过国家文旅部AAAA级旅游景区复核评定验收的,奖励20万元。对新评定为四星级、五星级旅游星级饭店的,分别奖励50万元、100万元;通过四星、五星级酒店复核评定验收的,分别奖励10万元、20万元。对新评定为国家3A级的旅游厕所,单个项目给予奖励10万元。
2.鼓励文旅项目发展。对新建的休闲型、体验型文旅新业态或纳入微改造、精提升管理系统库的文旅项目,实际投资额(不含土地)达到500万元、1000万元、2000万元的,分别奖励50万元、100万元、200万元。
三、申报程序
1.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业主单位向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进行申报,申报需提交《临安区现代服务业文旅政策奖励申请表》(附件)一式三份(双面打印,签字盖章有效),申报“鼓励旅游景区提升”需提供省市命名文件,申报“鼓励文旅项目发展”需提供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新业态审批材料复印件、概况效果图及建成投用资料、项目实际投资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以上材料由属地镇街汇总,于8月15日(星期二)中午前将电子材料通过党政网发送至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2.由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组织对项目进行初审,采用审查申报材料和现场踏看等形式,主要审核申报项目资料的完整性、项目实施内容的真实性、合规性及项目绩效情况,必要时可委托开展项目审计。
3.申报“鼓励旅游景区提升”的项目,在初审完成后,项目业主单位递交第三方审计报告等材料,由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评审,听取项目业主对项目情况的汇报,履行项目公示等程序。
联系人:许旭涛,沈心怡 联系电话:63719621
附件:2023年度临安区现代服务业文旅政策奖励申请表
杭州市临安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3年8月3日
附件1:
2023年度临安区现代服务业文旅政策奖励申请表
项目名称 | |||
实施单位 | |||
适用条款 | |||
项目起讫时间 | |||
总投入资金 (万元) | 申请金额 | ||
兹声明:本单位所申报资料属实。如有不实,本单位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法人代表签字(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
申请经办人 (手签) | 联系电话 | ||
项目概况 完成情况 项目绩效 | |||
镇街意见 | 该项目符合专项资金补助条件,现申请予以补助。 __________镇(街道) (盖章) | ||
区文广旅体局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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