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508131/2024-00284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单位 区经信局 发文日期 2024-01-18
统一编号 有效性
杭州市临安区经济和信息化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
2024-01-18 09:33
来源:
区经信局
浏览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杭州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编制本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3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主战场作用,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0余条。公开《政府工作报告》我局年度重点任务分工及完成情况,专题公开“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答复函17件,持续做好重大决策预公开(意见征集)、涉工政策项目公示等信息公开。及时更新机构设置信息和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等内容。此外,我局积极拓展政府信息发布渠道,全年在人民日报等5大中央主流媒体发布11则经济发展动态,在省级、市级主流媒体发布28篇工作报道,在省市各类简报发布亮点工作信息3则。在“临安工信”微信公众号上实时发布最新政策与最新动态信息450余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为方便社会公众知晓和获取政府信息,我局开通线上(政府门户网站、电子邮件、电话传真)线下(市民中心、办公室场所等)多种申请受理方式,始终保持依申请信息公开的渠道畅通,依法规范办理依申请公开。2023年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件,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案件和行政诉讼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2023年我局着力完善政府信息管理机制,健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体系。落实“谁制作、谁公开,谁公开、谁负责”的工作职责,形成了办公室、业务科室政府信息公开协同推进工作机制,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的主体和原则、范围和内容、方式和程序。

(四)平台建设使用情况

依据《浙江省数字化改革总体方案》,以“浙政钉”为统一入口,按照整合各类办公、管理、学习等移动应用的要求,完成了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录入员和审核员登录账号的绑定和权限复制,并按时启用新的登录模式。

(五)监督保障情况

及时更新完善信息公开指南,方便公众及时、准确、有效地获取所需信息,便于社会公众参与和监督。严格落实“先审后发、编审分离,重点稿件反复核校”的制度,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发布流程,确保我局政府信息发布审核工作规范运作,维护政府信息的严肃性、及时性、准确性和权威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2023年主要问题

1. 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和载体还比较单一,目前仅限于信息公开网站及微信公众号信息发布。

2.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业务能力还需进一步提高。

(二)2024年改进计划

1. 运用重要活动发布、短视频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展现形式,多渠道宣传解读涉企政策和相关绩效。

2. 组织政府信息公开法规、文件的传达学习,与政务公开、大数据管理相关业务专家开展线上线下业务技能交流沟通,有效提升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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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508131/2024-00284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单位 区经信局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发文日期 2024-01-18
杭州市临安区经济和信息化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18
信息来源: 区经信局
浏览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杭州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编制本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3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主战场作用,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0余条。公开《政府工作报告》我局年度重点任务分工及完成情况,专题公开“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答复函17件,持续做好重大决策预公开(意见征集)、涉工政策项目公示等信息公开。及时更新机构设置信息和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等内容。此外,我局积极拓展政府信息发布渠道,全年在人民日报等5大中央主流媒体发布11则经济发展动态,在省级、市级主流媒体发布28篇工作报道,在省市各类简报发布亮点工作信息3则。在“临安工信”微信公众号上实时发布最新政策与最新动态信息450余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为方便社会公众知晓和获取政府信息,我局开通线上(政府门户网站、电子邮件、电话传真)线下(市民中心、办公室场所等)多种申请受理方式,始终保持依申请信息公开的渠道畅通,依法规范办理依申请公开。2023年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件,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案件和行政诉讼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2023年我局着力完善政府信息管理机制,健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体系。落实“谁制作、谁公开,谁公开、谁负责”的工作职责,形成了办公室、业务科室政府信息公开协同推进工作机制,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的主体和原则、范围和内容、方式和程序。

(四)平台建设使用情况

依据《浙江省数字化改革总体方案》,以“浙政钉”为统一入口,按照整合各类办公、管理、学习等移动应用的要求,完成了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录入员和审核员登录账号的绑定和权限复制,并按时启用新的登录模式。

(五)监督保障情况

及时更新完善信息公开指南,方便公众及时、准确、有效地获取所需信息,便于社会公众参与和监督。严格落实“先审后发、编审分离,重点稿件反复核校”的制度,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发布流程,确保我局政府信息发布审核工作规范运作,维护政府信息的严肃性、及时性、准确性和权威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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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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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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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2023年主要问题

1. 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和载体还比较单一,目前仅限于信息公开网站及微信公众号信息发布。

2.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业务能力还需进一步提高。

(二)2024年改进计划

1. 运用重要活动发布、短视频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展现形式,多渠道宣传解读涉企政策和相关绩效。

2. 组织政府信息公开法规、文件的传达学习,与政务公开、大数据管理相关业务专家开展线上线下业务技能交流沟通,有效提升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