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508203/2024-00346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单位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文日期 2024-01-22
统一编号 有效性
杭州市临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
2024-01-22 10:46
来源: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浏览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例》、《杭州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现向社会公布临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包括主动公开情况、重点领域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处理情况、引发行政争议情况、回应关切、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等,认真办理落实公开政府信息的各项工作任务并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我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如下(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31月1日起至2023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我局始终坚持法治理念、依法行政,不断加强组织领导、健全管理制度、拓宽公开渠道,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2023年度,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及时更新调整机构介绍、政策文件及解读、行政执法公示、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情况等相关内容。全年通过政务新媒体、政府网站、报纸等各种途径主动公开信息300余条。

(二)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

2023年度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件147件(含上年度结转的4件),均在法定期限内予以答复。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2件、行政诉讼2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是一项涉及面广、专业性强、实效性强的系统工程。为全面有序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我局成立了以党书记、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室负责人为小组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机制。指定专人负责政府网站等工作,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机构承担、有专人负责。

(四)平台建设情况

一是加强信息公开平台管理维护。按照政府信息公开事项要求,安排专人定期维护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切实做到信息分类放置、动态调整、及时更新。二是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围绕服务中心工作,助力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重点围绕住房保障农村危房改造等领域加强信息公开,推动重大政策解读提质增效。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强化监督考核保障。定期对各科室集中公开和分别公开信息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公开效果、群众满意度、群众意见和投诉处理落实情况进行监督。二是落实专人专岗专责。强化分析指导,坚决纠正违章行为,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及时、全面、真实,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到位及年度目标的完成。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90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

行政强制

1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43 

0

0

0

0

0

14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0

0

0

0

0

4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76

0

0

0

0

0

76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43

0

0

0

0

0

 43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3 

0

0

0

0

0

3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6 

0

0

0

0

0

16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5

0

0

0

0

0

 5

(七)总计

 147

0

0

0

0

0

 147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5

3

0

2

10

1

0

0

3

4

2

0

0

0

2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较好地完成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政务信息公开类型和内容覆盖面不够全。对公众关注的热点,焦点问题信息关注度和回应度不够。二是发布内容的质量不高,没有充分仔细研究主题。三是信息公开的形式不够丰富。我局虽在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方面取得一定进展,但公开形式仍不够丰富,未能完全满足大众的需求。

下一步,我局将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专岗专责对政务信息公开网站进行管理维护,及时回应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从严从实抓好政府信息公开维护工作。二是加强人员业务培训,优化发布内容的质量,并对语句、标点符号的使用进行再规范、再确认。三是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创新工作思路,改进工作方法,扩大信息公开范围的同时及时更新目录内容方便公众查阅、申请、获取政府信息,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收取政府信息处理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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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临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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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例》、《杭州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现向社会公布临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包括主动公开情况、重点领域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处理情况、引发行政争议情况、回应关切、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等,认真办理落实公开政府信息的各项工作任务并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我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如下(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31月1日起至2023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我局始终坚持法治理念、依法行政,不断加强组织领导、健全管理制度、拓宽公开渠道,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2023年度,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及时更新调整机构介绍、政策文件及解读、行政执法公示、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情况等相关内容。全年通过政务新媒体、政府网站、报纸等各种途径主动公开信息300余条。

(二)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

2023年度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件147件(含上年度结转的4件),均在法定期限内予以答复。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2件、行政诉讼2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是一项涉及面广、专业性强、实效性强的系统工程。为全面有序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我局成立了以党书记、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室负责人为小组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机制。指定专人负责政府网站等工作,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机构承担、有专人负责。

(四)平台建设情况

一是加强信息公开平台管理维护。按照政府信息公开事项要求,安排专人定期维护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切实做到信息分类放置、动态调整、及时更新。二是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围绕服务中心工作,助力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重点围绕住房保障农村危房改造等领域加强信息公开,推动重大政策解读提质增效。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强化监督考核保障。定期对各科室集中公开和分别公开信息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公开效果、群众满意度、群众意见和投诉处理落实情况进行监督。二是落实专人专岗专责。强化分析指导,坚决纠正违章行为,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及时、全面、真实,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到位及年度目标的完成。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90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

行政强制

1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43 

0

0

0

0

0

14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0

0

0

0

0

4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76

0

0

0

0

0

76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43

0

0

0

0

0

 43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3 

0

0

0

0

0

3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6 

0

0

0

0

0

16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5

0

0

0

0

0

 5

(七)总计

 147

0

0

0

0

0

 147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5

3

0

2

10

1

0

0

3

4

2

0

0

0

2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较好地完成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政务信息公开类型和内容覆盖面不够全。对公众关注的热点,焦点问题信息关注度和回应度不够。二是发布内容的质量不高,没有充分仔细研究主题。三是信息公开的形式不够丰富。我局虽在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方面取得一定进展,但公开形式仍不够丰富,未能完全满足大众的需求。

下一步,我局将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专岗专责对政务信息公开网站进行管理维护,及时回应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从严从实抓好政府信息公开维护工作。二是加强人员业务培训,优化发布内容的质量,并对语句、标点符号的使用进行再规范、再确认。三是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创新工作思路,改进工作方法,扩大信息公开范围的同时及时更新目录内容方便公众查阅、申请、获取政府信息,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收取政府信息处理费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