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508991/2024-00353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单位 昌化镇 发文日期 2024-01-22
统一编号 有效性
杭州市临安区昌化镇人民政府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
2024-01-22 14:18
来源:
昌化镇
浏览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要求,现向社会公布2023年度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6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杭州市临安区昌化镇党政综合办公室联系(地址:杭州市临安区昌化镇西街58号—杭州市临安区昌化镇党政综合办公室;邮编:311321;电话:0571-63668008)。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杭州市临安区昌化镇人民政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不断提升政府工作透明度和政府公信力。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3年,昌化镇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一方面,通过“杭州•临安”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4条。另一方面,通过“临安区昌化发布”微信公众号(政务新媒体)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316条,做到信息公开形式多样化、内容丰富化、信息透明化。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年,杭州市临安区昌化镇人民政府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件(含上年度结转的1件),均已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范流程予以答复。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1件(行政复议结果纠正1件)、行政诉讼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昌化镇建立健全政府信息管理动态调整机制,安排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职责包括具体承办信息公开事项、维护和更新政府信息、编制信息公开指南、公开目录和年度报告等。进一步完善政务信息常态化管理机制,不断建立健全政务信息制作、公开、存档等制度,及时动态调整信息。

(四)平台建设和使用情况

我镇主要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临安区昌化发布”,发布各类公开信息,并结合宣传横幅、村宣传栏等线下宣传途径,使政府信息公开提高的有效性大大提升。

(五)监督保障情况

昌化镇明确由镇党委委员牵头分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党政综合办公室统筹负责该项工作,落实了专职人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对主动公开栏目进行日常监测、内容保障和管理维护,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社会评议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考核、评议,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各项工作按时按质完成。本年度无责任追究结果情况,无因信息公开失当引发负面社会评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4

0

0

0

0

0

4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4

0

0

0

0

0

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1

0

0

1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2023年度,我镇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原有基础上有了一定的提升,但与上级部门、镇党委政府的要求尚有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部分板块信息更新速度有所缓慢,科室衔接力度不够,没有第一时间发布。二是信息公开业务标准有待提升。信息公开工作内容不完整,个别内容不够规范。三是信息公开业务能力有待加强。业务负责人员变更后培训不足,业务水平能力需要进一步提升。

针对上述现象,昌化镇将进行积极改进:一是加强工作对接,需要更新的信息做到及时更新,确保时效性。二是强化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公开意识,严格根据上级要求按时完成信息公开工作,三是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熟悉业务、规定及档案法、保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知识,提高业务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收取政府信息处理费情况。  

分享:
字体: [

]
打印
索引号 002508991/2024-00353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单位 昌化镇昌化镇
发文日期 2024-01-22
杭州市临安区昌化镇人民政府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22
信息来源: 昌化镇
浏览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要求,现向社会公布2023年度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6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杭州市临安区昌化镇党政综合办公室联系(地址:杭州市临安区昌化镇西街58号—杭州市临安区昌化镇党政综合办公室;邮编:311321;电话:0571-63668008)。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杭州市临安区昌化镇人民政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不断提升政府工作透明度和政府公信力。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3年,昌化镇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一方面,通过“杭州•临安”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4条。另一方面,通过“临安区昌化发布”微信公众号(政务新媒体)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316条,做到信息公开形式多样化、内容丰富化、信息透明化。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年,杭州市临安区昌化镇人民政府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件(含上年度结转的1件),均已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范流程予以答复。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1件(行政复议结果纠正1件)、行政诉讼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昌化镇建立健全政府信息管理动态调整机制,安排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职责包括具体承办信息公开事项、维护和更新政府信息、编制信息公开指南、公开目录和年度报告等。进一步完善政务信息常态化管理机制,不断建立健全政务信息制作、公开、存档等制度,及时动态调整信息。

(四)平台建设和使用情况

我镇主要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临安区昌化发布”,发布各类公开信息,并结合宣传横幅、村宣传栏等线下宣传途径,使政府信息公开提高的有效性大大提升。

(五)监督保障情况

昌化镇明确由镇党委委员牵头分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党政综合办公室统筹负责该项工作,落实了专职人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对主动公开栏目进行日常监测、内容保障和管理维护,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社会评议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考核、评议,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各项工作按时按质完成。本年度无责任追究结果情况,无因信息公开失当引发负面社会评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4

0

0

0

0

0

4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4

0

0

0

0

0

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1

0

0

1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2023年度,我镇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原有基础上有了一定的提升,但与上级部门、镇党委政府的要求尚有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部分板块信息更新速度有所缓慢,科室衔接力度不够,没有第一时间发布。二是信息公开业务标准有待提升。信息公开工作内容不完整,个别内容不够规范。三是信息公开业务能力有待加强。业务负责人员变更后培训不足,业务水平能力需要进一步提升。

针对上述现象,昌化镇将进行积极改进:一是加强工作对接,需要更新的信息做到及时更新,确保时效性。二是强化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公开意识,严格根据上级要求按时完成信息公开工作,三是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熟悉业务、规定及档案法、保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知识,提高业务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收取政府信息处理费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