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509054/2024-00365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单位 清凉峰镇 发文日期 2024-01-22
统一编号 有效性
杭州市临安区清凉峰镇人民政府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
2024-01-22 15:59
来源:
清凉峰镇
浏览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现向社会公布2023年度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其它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杭州市临安区清凉峰镇人民政府党政综合办公室联系(电话:0571-63621039)。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镇严格按照《条例》规定,稳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障公民、企业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不断提高信息的编制和发布质量,确保所提供的信息内容合法、完整、准确、及时。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我镇累计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共610条,其中,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主动公开信息数65临安新闻网清凉峰镇门户网站公开信息106条,“清凉峰镇发布”微信公众号公开信息数373条,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67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1月1日至12月31日,累计收到依申请公开文件2,均在法定期限内予以答复。无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件行政诉讼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根据政务公开工作有关文件要求,一是完善政务信息常态化管理机制建立健全政务信息制作、公开、存档等制度。对应当让公众知晓的事项二是加强日常管理坚持“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严格把关,确保信息公开不出纰漏。不发布与政府职能没有直接关联的信息,不发布任何涉及国家安全和有保密要求的信息,不发布未经审核的信息。三是坚持发布便民信息。社会救助、民生实事等相关信息及时进行公示

(四)平台建设情况

我镇信息公开主要平台有“杭州·临安”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临安新闻网清凉峰镇门户网站、“清凉峰镇发布”官方微信公众号,为我镇及时有效地发布公告公示、政府工作动态提供了平台保障。同时运用积极运用公共活动场所电子显示屏等硬件设备,及时推送社会关切的政务信息。

(五)监督保障情况

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考核,进一步明确小组成员工作职责,完善有关制度,各相关科室积极配合,党政办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后台维护,全力做好相应的公开工作本年度无责任追究情况,无因信息公开失当引发负面社会评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一是对政务信息公开重要性认识仍有不足,政策理解不够透彻。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稳定性、系统性、及时性还有所欠缺,公开信息的数量和质量还有待提高。三是信息公开工作宣传力度不够,通过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查阅度不高。

(二)改进情况

一是不断充实信息公开内容。按照“应公开尽公开”要求,完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进一步加强对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的梳理,全面做好基础性内容公开工作。

二是持续强化业务工作培训。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践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开展培训,加深工作人员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认识和理解,加强各办公室之间的相互沟通和与上级级部门的工作对接,及时了解上级部门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最新要求,做到及时、准确地发布最新信息。

三是建立健全信息管理制度。推动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和规范化建设,定期开展政务公开自查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全面、及时、准确,不断提高我镇政务服务和信息公开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收取政府信息处理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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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单位 清凉峰镇清凉峰镇
发文日期 2024-01-22
杭州市临安区清凉峰镇人民政府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22
信息来源: 清凉峰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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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现向社会公布2023年度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其它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杭州市临安区清凉峰镇人民政府党政综合办公室联系(电话:0571-63621039)。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镇严格按照《条例》规定,稳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障公民、企业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不断提高信息的编制和发布质量,确保所提供的信息内容合法、完整、准确、及时。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我镇累计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共610条,其中,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主动公开信息数65临安新闻网清凉峰镇门户网站公开信息106条,“清凉峰镇发布”微信公众号公开信息数373条,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67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1月1日至12月31日,累计收到依申请公开文件2,均在法定期限内予以答复。无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件行政诉讼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根据政务公开工作有关文件要求,一是完善政务信息常态化管理机制建立健全政务信息制作、公开、存档等制度。对应当让公众知晓的事项二是加强日常管理坚持“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严格把关,确保信息公开不出纰漏。不发布与政府职能没有直接关联的信息,不发布任何涉及国家安全和有保密要求的信息,不发布未经审核的信息。三是坚持发布便民信息。社会救助、民生实事等相关信息及时进行公示

(四)平台建设情况

我镇信息公开主要平台有“杭州·临安”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临安新闻网清凉峰镇门户网站、“清凉峰镇发布”官方微信公众号,为我镇及时有效地发布公告公示、政府工作动态提供了平台保障。同时运用积极运用公共活动场所电子显示屏等硬件设备,及时推送社会关切的政务信息。

(五)监督保障情况

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考核,进一步明确小组成员工作职责,完善有关制度,各相关科室积极配合,党政办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后台维护,全力做好相应的公开工作本年度无责任追究情况,无因信息公开失当引发负面社会评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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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一是对政务信息公开重要性认识仍有不足,政策理解不够透彻。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稳定性、系统性、及时性还有所欠缺,公开信息的数量和质量还有待提高。三是信息公开工作宣传力度不够,通过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查阅度不高。

(二)改进情况

一是不断充实信息公开内容。按照“应公开尽公开”要求,完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进一步加强对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的梳理,全面做好基础性内容公开工作。

二是持续强化业务工作培训。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践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开展培训,加深工作人员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认识和理解,加强各办公室之间的相互沟通和与上级级部门的工作对接,及时了解上级部门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最新要求,做到及时、准确地发布最新信息。

三是建立健全信息管理制度。推动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和规范化建设,定期开展政务公开自查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全面、及时、准确,不断提高我镇政务服务和信息公开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收取政府信息处理费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