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直属学校、镇(街道)中小学、幼儿园及各民办学校(幼儿园):
根据杭州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教育收费管理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各校在开学时要认真做好2023年秋季学期收费公示工作,各校均应当通过公示栏、公示牌、公示墙、招生简章、门户网站、官方微信(微博)公众号等方式向社会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等(民办学校可根据物价局批复的收费许可证对收费标准作相应修改),并保留一学期。同时根据省教育厅有关要求(浙教计〔2012〕2号)将食堂有关信息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食堂信息公示后须存档)。
附件1:食堂样张.docx
附件2:附件12023年秋季学期临安区教育收费公示样张.doc
杭州市临安区教育局
2023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