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508414/2024-7340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发布单位 | 区卫生健康局 | 发文日期 | 2024-11-15 |
根据《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区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我局对2023年12月31日前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评估、清理,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2件(附件1),拟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0件,三年内宣布失效或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附件2)。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浙政令〔2018〕372号)规定,现对清理结果予以公布。
本通知自2024年12月1日起施行。
附件:1.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2.三年内宣布失效或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杭州市临安区卫生健康局
2024年11月15日
附件1
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1 | 《关于<调整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标准>政策解释的通知》 | 临人口计生[2010]37号 |
2 | 《杭州市临安区卫生健康局关于废止<临安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关于推行卫生计生许可项目容缺受理的通知>的通知》 | 临卫发〔2023〕64号 |
附件2
三年内宣布失效或废止的
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1 | 《临安市卫生计生系统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办法》 | 临卫计发〔2016〕117号 |
杭州市临安区卫生健康局2024年度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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