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738428214/2024-76444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发布单位 | 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政府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 | 发文日期 | 2024-11-19 |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有关成员单位:
从11月1日起,我区将进入浙江省第三十八个森林防火期,为有效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确保我区森林资源和人民财产安全,切实做好今冬明春森林防灭火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清形势,严格落实责任。森林防火期历来是我区森林火灾高发期,特别今年持续晴热高温干旱,森林火险等级高,森林防灭火形势严峻。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严格落实责任,克服麻痹思想。一是召开森林防灭火专题会议,做好早部署、早检查、早落实,将责任措施落实到村组、落实到农户、落实到人头。二是逐级签订森林防灭火安全目标责任书,做到任务层层分解,压紧压实责任。三是农业农村、公安、应急管理等成员单位要密切合作,形成合力,把今冬明春森林防灭火工作抓细、抓实、抓到位。
二、开展宣传,积极营造氛围。各单位进一步加强多形式多渠道宣传,拓展森林防灭火宣传教育的广度和深度,突出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和扑救安全知识宣传,切实增强广大群众森林防火意识和安全避险技能。要结合冬至、春节、清明等重要时段对重点人员、学生、老人等重点人群宣传、监管和教育力度,确保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区农业农村局制定宣传方案,明确宣传内容,落实宣传举措。
三、严格管控,全面排除隐患。各单位要把火源管控放在火灾预防的首要位置,深入实施森林火灾“122”综合防控工作机制,持续开展森林火灾重大隐患动态清零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建立森林火灾隐患台账,切实做到基础情况明、重要目标清、隐患数据实,对自查中发现的森林火灾隐患要及时整改,形成闭环。要加强用火审批和监管,强化行政执法,严肃火案调查,及时曝光火灾肇事者和违规用火处罚案例,依法追究肇事者责任。各单位严格按照《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政府关于从严加强野外火源管控的通告》(临政告〔2021〕4号)规定要求落实相关管控。
四、科学处置,强化应急准备。各单位要结合防火林道建设,因地适宜设置水池、管网等设施;要加快火情早期处理队伍建设,大力推动森林火情早期处理能力提升行动,对国债项目配备装备要严格按照物资装备管理制度合理规范使用。各单位要因势因险优化调整应急预案,积极组织队伍开展火灾扑救技能训练及实战演练,各扑火力量要始终保持临战状态,一旦发生火灾,要坚持以人为本,科学指挥,安全扑救的原则;要严格执行“十个严禁”“十个必须”和“三先四不打”要求,最大程度保护人民群众和扑火人员生命安全,严防人员伤亡。
五、到岗值守,确保信息畅通。各单位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严格落实卫星监测热点1小时核查反馈和“有火必报”“扑报同步”信息报告制度,确保信息畅通,坚决杜绝脱岗漏岗、迟报瞒报,确保信息畅通有效,对瞒报、少报、迟报火情的要严肃处理,依法依纪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政府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
2024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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