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62302032/2024-7658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单位 |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 成文日期 | 2024-11-29 |
发文字号 | 有效性 | 有效 | |
统一编号 | ALAD56-2024-0001 | 关联内容 |
一、制定背景
杭州市临安区综合行政执法系统承接大量划转的行政处罚事项,在办理普通程序处罚案件方面,存在文书众多、步骤繁复、流程冗长等现象,很大程度上影响办案效率和质量的提升。随着“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的深入推进和执法数字化技术的不断进步,对普通程序处罚案件特别是其中为数不少的案情简单、事实清楚的案件进行快速办理,既具有迫切性,也具有可行性。推广“简案快办”对提升综合执法队伍能力、形象和执法质效,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增强当事人获得感,具有重要意义。
二、制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浙江省行政程序办法》、《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条例》、《浙江省司法厅关于在全省综合行政执法系统推广“简案快办”的通知》(浙司〔2024〕56号)、《杭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简案快办”工作规范》(杭综法〔2024〕14号)。
三、主要内容
在《杭州市综合行政执法“简案快办”适用事项清单》基础上,结合临安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实际,筛选出案情相对简单、易于快速确认违法事实的事项,形成了《杭州市临安区综合行政执法“简案快办”适用事项清单》,共涉及9个领域,30个事项。
四、适用范围
“简案快办”适用于临安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和赋权乡镇(街道)办理的普通程序案件。
五、注意事项
案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简案快办”:
1.涉及未成年人,盲、聋、哑人,或者因精神、疾病等原因不能正确表达意思的;
2.案情疑难复杂的,或者社会影响较大的;
3.案件事实认定存在争议的,或者行政相对人提出明确陈述、申辩意见的;
4.需要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
5.符合听证条件的;
6.拟对单位作出五千元以上、对个人作出一千元以上较大数额罚款等对行政相对人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的;
7.其他不宜适用“简案快办”的。
六、关键词解读
“简案快办”:是指部分案情简单、事实清楚的普通程序案件,依托数字支撑,优化调查取证流程,提升审批效率,进行案件快速办理的流程。
七、实施时间
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
八、解读单位和联系电话
解读单位:杭州市临安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解读人:杭州市临安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阮扬帆
联系电话:0571-89543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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