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508748/2024-00552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发布单位 | 青山湖街道 | 发文日期 | 2024-02-02 |
为增加市民群众燃放烟花爆竹的体验感,营造欢乐吉庆的节日氛围,根据《杭州市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等法规要求,现就我区2024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燃放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
临安主城区内玲珑山路以东、武肃街以南、望湖路-钱锦大道以西、杭瑞高速以北区域,青山湖科技城内岗阳街以南、鹤亭街以北、灵凤路以东、大园路以西区域为禁止燃放区。
国家机关办公场所驻地,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点、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保护范围,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单位,军事设施所在地,山林等重点防火区,医疗机构、幼儿园、学校、养老机构、宗教活动场所,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车站、码头、机场等交通枢纽,轨道交通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商品交易市场、建筑工地;地下建筑和十层以上高层建筑;其他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及其五十米距离范围内不得燃放烟花爆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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