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509011/2024-0119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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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 河桥镇 发文日期 2024-03-14
统一编号 有效性
临安区河桥镇人民政府2024年单位预算
日期:
2024-03-14 16:36
来源:
河桥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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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二、2024年河桥镇人民政府部门(单位)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河桥镇2024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二)关于河桥镇2024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河桥镇2024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河桥镇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五)关于河桥镇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六)关于河桥镇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关于河桥镇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八)关于河桥镇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关于河桥镇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三、名词解释

四、2024年河桥镇部门(单位)部门预算表

(一)2024年区级部门(单位)收支预算总表

(二)2024年区级部门(单位)收入预算总表

(三)2024年区级部门(单位)支出预算总表

(四)2024年区级部门(单位)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2024年区级部门(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2024年区级部门(单位)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2024年区级部门(单位)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2024年区级部门(单位)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2024年区级部门(单位)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2024年区级部门(单位)项目支出预算表(二级项目)

(十一)2024年区级部门(单位)项目支出预算表(一级项目)

(十二)2024年区级部门(单位)项目支出绩效表

 

一、临安区河桥镇人民政府概况

(一)主要职能

1. 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和完善党对各领域各方面工作的领导,加强党的组织体系建设。增强党的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群众组织力、社会号召力。统筹抓好辖区内新领域新业态新群体党建工作,强化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加强基层意识形态工作。

2. 统筹区域经济发展。适应区域一体化发展需要,合理确定镇经济发展定位。加快推进高新产业发展;把经济工作重心转移到推进产业升级上来,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转变,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和人居环境;实施乡村振兴各项措施;配合做好城市有机更新工作,推动辖区社会经济健康、有序、可持续发展;开展招商引资等工作;统筹做好企业服务工作、优化投资环境。

3. 强化公共服务职能。推进镇职能由“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积极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推动城镇优质公共服务资源向村(社区)延伸。创新公共服务供给方式,加快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公共服务供给模式;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着力推动由花钱养人向花钱办事转变。加快完善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各项公共服务。

4. 优化综合管理职能。负责对辖区内集镇管理、人口管理、社会管理等地区性、综合性工作,承担组织领导、推进实施、综合协调和监督检查职能。统筹协调“基层治理四平台”日常管理工作。加强和完善经济发展、综合执法、应急管理、市场监管、自然资源管理、生态环境保护、农业农村发展等方面工作;负责辖区内物业管理的监督指导和住宅小区的综合管理。

5. 积极组织社会治理。坚持以基层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动员指导辖区内各单位、社会组织和村(社区)居民等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治理,引导辖区单位履行社会责任,整合区域内各种社会力量为镇、村(社区)发展服务。做实做强由党建引领的基层共治基本单元,构建党组织统一领导、各类组织积极协同、广大群众广泛参与的基层治理体系。

6. 领导基层群众自治。发挥村(社区)党组织在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完善党领导下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推进社会主义基层协商民主建设,做好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工作,发挥村(居)民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主体作用,提高基层自治整体水平。

7. 维护社会安全稳定。负责辖区平安建设、综合治理、安全生产管理等有关工作,处理群众来信来访,有效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坚持重心下移、力量下沉、保障下倾,实现区域综合治理网格化、一体化,提高公共安全体系精细化水平,加快推进高水平社会治理。

8. 提升群众获得感。深化镇“最多跑一次”改革。进一步加强镇综合便民服务力量,推进镇便民服务平台标准化建设,推进审批服务事项向便民服务平台集中,推进“无差别全科受理模式”向村(社区)延伸,建立前台全科受理、后台分类办理、统一窗口出件的受办分离政务服务新模式,加快实现政务服务就近办、网上办、简化办。

9. 完成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事项和区委、区政府下达的各项任务。

(1)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镇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

(2)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

(3)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4)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和地方税的征收,完成国家财政计划,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

(5)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6)完成上级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三定方案涉密的请自行脱敏后公开相关职能职责,根据要求原则上不允许略)

 

(二)部门(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部门预算包括:杭州市临安区河桥镇人民政府本级预算。

二、河桥镇人民政府2024年部门(单位)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河桥镇2024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河桥镇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单位)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河桥镇2024年收支总预算6644.54万元。

(二)关于河桥镇2024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河桥镇2024年收入预算6644.54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占0%;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644.54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占0%。

(三)关于河桥镇2024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河桥镇2024年支出预算6644.54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60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24.15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600万元、农林水支出1788.5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31.84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2041.06万元,占30.7%;日常公用支出253.48万元,占3.8%;项目支出4350万元,占65.5%。

(四)关于河桥镇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河桥镇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6644.54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6644.54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600.0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24.15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600.00万元、农林水支出1788.5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31.84万元。

(五)关于河桥镇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河桥镇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6644.54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883.32元,主要是上级专项补助资金支出增加。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600.00万元,占39.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24.15万元,占7.9%;城乡社区支出1600.00万元,占24.1%;农林水支出1788.54万元,占26.9%;住房保障支出131.84万元,占2.0%。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24.15万元,主要用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实务、退役军人管理实务和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2)城乡社区支出1600.00万元,主要用于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支出。

(3)农林水支出3291.22万元,主要用于农业农村行政运行、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支出。

(六)关于河桥镇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河桥镇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294.5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041.0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253.4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

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七)关于河桥镇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河桥镇2024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关于河桥镇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河桥镇2024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关于河桥镇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河桥镇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29.0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30万元,下降 50.85%,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4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2.00万元,主要根据省外办安排的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

2.公务接待费:2024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15.0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下降39.47%。主要用于接待招商引资、上级部门来人工作餐等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响应国家号召。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4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12.0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100%。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2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增加一辆消防车。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行政参公单位填写,事业单位请删除)。

2024年河桥镇本级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53.48万元.

2.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河桥镇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2辆。

2024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1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及应急保障用车1辆。

3.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4年河桥镇其他运转类项目和特定目标类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4350.00万元,一级项目5个。同时,将按照相关制度开展绩效自评。一级项目绩效表,详见“单位项目支出绩效表”。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专户资金:教育收费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等收入)。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1.“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2.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24年河桥预算公开.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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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二、2024年河桥镇人民政府部门(单位)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河桥镇2024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二)关于河桥镇2024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河桥镇2024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河桥镇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五)关于河桥镇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六)关于河桥镇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关于河桥镇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八)关于河桥镇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关于河桥镇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三、名词解释

四、2024年河桥镇部门(单位)部门预算表

(一)2024年区级部门(单位)收支预算总表

(二)2024年区级部门(单位)收入预算总表

(三)2024年区级部门(单位)支出预算总表

(四)2024年区级部门(单位)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2024年区级部门(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2024年区级部门(单位)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2024年区级部门(单位)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2024年区级部门(单位)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2024年区级部门(单位)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2024年区级部门(单位)项目支出预算表(二级项目)

(十一)2024年区级部门(单位)项目支出预算表(一级项目)

(十二)2024年区级部门(单位)项目支出绩效表

 

一、临安区河桥镇人民政府概况

(一)主要职能

1. 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和完善党对各领域各方面工作的领导,加强党的组织体系建设。增强党的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群众组织力、社会号召力。统筹抓好辖区内新领域新业态新群体党建工作,强化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加强基层意识形态工作。

2. 统筹区域经济发展。适应区域一体化发展需要,合理确定镇经济发展定位。加快推进高新产业发展;把经济工作重心转移到推进产业升级上来,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转变,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和人居环境;实施乡村振兴各项措施;配合做好城市有机更新工作,推动辖区社会经济健康、有序、可持续发展;开展招商引资等工作;统筹做好企业服务工作、优化投资环境。

3. 强化公共服务职能。推进镇职能由“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积极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推动城镇优质公共服务资源向村(社区)延伸。创新公共服务供给方式,加快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公共服务供给模式;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着力推动由花钱养人向花钱办事转变。加快完善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各项公共服务。

4. 优化综合管理职能。负责对辖区内集镇管理、人口管理、社会管理等地区性、综合性工作,承担组织领导、推进实施、综合协调和监督检查职能。统筹协调“基层治理四平台”日常管理工作。加强和完善经济发展、综合执法、应急管理、市场监管、自然资源管理、生态环境保护、农业农村发展等方面工作;负责辖区内物业管理的监督指导和住宅小区的综合管理。

5. 积极组织社会治理。坚持以基层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动员指导辖区内各单位、社会组织和村(社区)居民等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治理,引导辖区单位履行社会责任,整合区域内各种社会力量为镇、村(社区)发展服务。做实做强由党建引领的基层共治基本单元,构建党组织统一领导、各类组织积极协同、广大群众广泛参与的基层治理体系。

6. 领导基层群众自治。发挥村(社区)党组织在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完善党领导下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推进社会主义基层协商民主建设,做好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工作,发挥村(居)民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主体作用,提高基层自治整体水平。

7. 维护社会安全稳定。负责辖区平安建设、综合治理、安全生产管理等有关工作,处理群众来信来访,有效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坚持重心下移、力量下沉、保障下倾,实现区域综合治理网格化、一体化,提高公共安全体系精细化水平,加快推进高水平社会治理。

8. 提升群众获得感。深化镇“最多跑一次”改革。进一步加强镇综合便民服务力量,推进镇便民服务平台标准化建设,推进审批服务事项向便民服务平台集中,推进“无差别全科受理模式”向村(社区)延伸,建立前台全科受理、后台分类办理、统一窗口出件的受办分离政务服务新模式,加快实现政务服务就近办、网上办、简化办。

9. 完成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事项和区委、区政府下达的各项任务。

(1)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镇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

(2)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

(3)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4)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和地方税的征收,完成国家财政计划,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

(5)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6)完成上级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三定方案涉密的请自行脱敏后公开相关职能职责,根据要求原则上不允许略)

 

(二)部门(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部门预算包括:杭州市临安区河桥镇人民政府本级预算。

二、河桥镇人民政府2024年部门(单位)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河桥镇2024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河桥镇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单位)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河桥镇2024年收支总预算6644.54万元。

(二)关于河桥镇2024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河桥镇2024年收入预算6644.54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占0%;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644.54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占0%。

(三)关于河桥镇2024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河桥镇2024年支出预算6644.54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60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24.15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600万元、农林水支出1788.5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31.84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2041.06万元,占30.7%;日常公用支出253.48万元,占3.8%;项目支出4350万元,占65.5%。

(四)关于河桥镇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河桥镇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6644.54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6644.54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600.0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24.15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600.00万元、农林水支出1788.5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31.84万元。

(五)关于河桥镇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河桥镇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6644.54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883.32元,主要是上级专项补助资金支出增加。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600.00万元,占39.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24.15万元,占7.9%;城乡社区支出1600.00万元,占24.1%;农林水支出1788.54万元,占26.9%;住房保障支出131.84万元,占2.0%。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24.15万元,主要用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实务、退役军人管理实务和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2)城乡社区支出1600.00万元,主要用于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支出。

(3)农林水支出3291.22万元,主要用于农业农村行政运行、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支出。

(六)关于河桥镇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河桥镇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294.5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041.0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253.4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

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七)关于河桥镇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河桥镇2024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关于河桥镇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河桥镇2024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关于河桥镇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河桥镇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29.0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30万元,下降 50.85%,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4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2.00万元,主要根据省外办安排的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

2.公务接待费:2024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15.0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下降39.47%。主要用于接待招商引资、上级部门来人工作餐等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响应国家号召。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4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12.0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100%。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2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增加一辆消防车。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行政参公单位填写,事业单位请删除)。

2024年河桥镇本级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53.48万元.

2.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河桥镇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2辆。

2024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1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及应急保障用车1辆。

3.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4年河桥镇其他运转类项目和特定目标类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4350.00万元,一级项目5个。同时,将按照相关制度开展绩效自评。一级项目绩效表,详见“单位项目支出绩效表”。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专户资金:教育收费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等收入)。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1.“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2.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24年河桥预算公开.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