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738428214/2024-0130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单位 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政府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 发文日期 2024-03-20
统一编号 有效性
关于组织开展临安区2024年野外火源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
日期:
2024-03-20 11:05
来源:
区应急管理局
浏览量: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巩固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成果,经研究决定,自2024311日至49日止,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为期30天的野外火源治理专项行动,严厉打击野外违法违规用火,扎实规范一切野外用火行为,从源头上杜绝森林火灾发生。

现将《2024年临安区野外火源治理专项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并于41116:00前,将此次专项行动总结、野外火源治理专项行动统计表(附件2)、临安区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整改情况明细表(附件3)通过浙政钉报送区农业农村局森林防火科,区农业农村局汇总后报区森防指办。


附件:12024年临安区野外火源治理专项行动方案

            2、临安区野外火源治理专项行动统计表

3、临安区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整改情况明细表

 

 

         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政府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

                                   2024311

 

 

 

附件1

临安区2024年野外火源治理专项行动方案

 

为有效控制全区范围内野外火源,严厉打击森林违法违规用火行为,切实做好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确保全区森林防灭火形势持续稳定向好,根据《浙江省2024年野外火源治理专项行动方案》、《杭州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杭州市2024年野外火源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精神,经区森防指办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24年临安区野外火源治理专项行动。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总体目标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森林防灭火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坚持防未、防危、防违”“打早、打小、打了全链条管理,深刻吸取过往森林火灾教训,对农事生产用火、祭祀用火、林业生产用火等引发森林火灾的主要顽疾进行集中治理,对森林火灾隐患进行全面排查整治,建立健全火灾隐患自查自纠长效机制,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件发生,确保全区森林防灭火形势稳定。

二、治理内容

(一)农事生产用火。重点治理高火险天气林缘、林田交错地带烧田埂、烧杂草、烧秸秆、烧灰积肥、烧垃圾、烧垦开荒等农事用火失管失控问题;源头管控不到位,对违规农事用火不劝阻、不报告问题;宣传引导力度不够问题;对违规用火管理宽松软,听之任之、放任自流问题。

工作措施:1、强化巡查检查,对违规农事用火及时劝阻、报告;2、强化监测预警,严格落实卫星监测热点核查反馈,收到预警信息后第一时间派出人员到现场核查。

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二)祭祀用火。重点治理推动移风易俗、文明祭扫工作不力,违反清明节期间安全祭扫要求的行为,在林内、林缘烧纸钱、焚香点烛等违法用火问题;墓地周边可燃物清理不到位,火灾隐患突出问题;宣传引导、综合管控不到位,未采取有效措施疏堵结合问题;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不以身作则,上坟违规违法用火问题。

工作措施:1、落实殡葬服务机构管理责任,在陵园、公墓出入口加大安全祭扫的检查力度,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开展香烛换鲜花活动;2.落实属地管理责任,镇街、村社加强生态墓地、公益性墓地、集中安葬区和散坟的安全管理,在主要上山路口设置检查站,加大巡山力度;3、提前对墓区周边可燃物进行清理。

责任单位:区民政局、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三)林业生产用火。重点治理违规炼山造林、计划烧除、烧疫木、点烧隔离带等隐患问题;未实施生产性用火审批制度、或用火审批制度不严格问题;生产性用火未在合适的天气条件下实施、未开设隔离带、未组织足够人员看守等不按规程操作问题;对违规生产性用火监管缺位、处罚不严问题。

工作措施:1、压实经营单位主体责任,督促护林员、网格员加大巡查检查力度;2、对必须进行的生产性用火,保证在合适的天气条件下实施,开设隔离带,组织足够人员看守。

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四)其他治理内容。加强对穿越林区输配电线路断线、短路等引发森林火灾隐患问题的治理;加强对野外工程施工中的违规用火的治理;加强对露营篝火、烧烤野炊、放孔明灯、野外吸烟人群等教育不到位、不监管问题的治理;加强对增岗设卡不到位的治理;加强对智力障碍、精神病患者和未成年人监护责任落实不到位,玩火弄火引发森林火灾问题的治理;加强对林区民居、村庄和重要设施周边可燃物清理不到位,造成家火上山、山火进家问题的治理。

工作措施:1、供电公司加大林区输配电线路的巡查检查和监测预警;2、加强智力障碍、精神病患者和未成年人的管理,确保责任落实到位。3、组织开展林区民居、村庄和重要设施周边可燃物清理。

责任单位:国网临安供电公司、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三、治理时间

2024311日起至49日止,为期30天,结合2024年临安区“319”森林消防宣传日和森林防火宣传月主题教育活动,突出重点时间、重点地区、重点部位,全面组织开展此次野外火源治理专项行动。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请各单位充分认识当前森林防灭火严峻形势,切实履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建立网格化管理机制,真正做到山有人管,林有人护,责有人担,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无缝隙全覆盖责任体系,确保此次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二)加强火源管控。注重点面结合,全面排查隐患漏洞,加强火源管理,对重点区域采取超常规措施,严管野外生产生活用火,对排查出的隐患和问题列出清单,建立整改台账,确保隐患整改到位。对重点人群,落实监护责任。

(三)加强宣传教育。“319”森林消防日、宣传月为契机,开展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进林区等系列宣教活动,广泛宣传森林消防安全知识,推行绿色祭扫、生态祭祀,营造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的浓厚氛围。

(四)加强总结评估。专项治理行动开展期间,请各镇街道、各有关单位及时开展评估、总结、报送工作,对此次行动开展的做法、经验、成效、问题认真梳理分析,找准问题根源,坚决破解管不住的症结,实施依法治火、依法管火。



附件2

临安区野外火源治理专项行动统计表

                                               单位:                       

内容

数量

制定专项行动方案(个)


派出督查组数量(个)


设立检查站(含临时)(个)


出动人员数量(人次)


排查火灾隐患(处)


发放整改通知书(份)


整改火灾隐患(处)


发放宣传品数量(件)


悬挂标语(条)


广播电视等媒体报道(次)


发送短信(条)


查处、制止违规用火数量(起)


罚款金额(元)


行政处罚人员(人)


刑事处罚人员(人)


追责问责人员(人)


其他成效(工作亮点):

 

 

 


 


附件3


临安区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整改情况明细表


序号

时间

单位名称

村(社区)

景区、林区

隐患问题

整改情况

处理情况

检查人员

备注






































































































填表人:


审核人:


填表日期:





填表说明:1、每行只填一个隐患问题,隐患问题数要与《野外火源治理专项行动工作统计表》中的“排查火灾隐患数”相对应;
              2、“整改情况”一栏,若可以当场完成整改的,填“当场整改”,限期整改的填“限*日内整改”或“已限*日内完成整改”;
              3、“处理情况”一栏,填处罚或教育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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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单位
发文日期 2024-03-20
关于组织开展临安区2024年野外火源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3-20
信息来源: 区应急管理局
浏览量: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巩固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成果,经研究决定,自2024311日至49日止,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为期30天的野外火源治理专项行动,严厉打击野外违法违规用火,扎实规范一切野外用火行为,从源头上杜绝森林火灾发生。

现将《2024年临安区野外火源治理专项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并于41116:00前,将此次专项行动总结、野外火源治理专项行动统计表(附件2)、临安区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整改情况明细表(附件3)通过浙政钉报送区农业农村局森林防火科,区农业农村局汇总后报区森防指办。


附件:12024年临安区野外火源治理专项行动方案

            2、临安区野外火源治理专项行动统计表

3、临安区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整改情况明细表

 

 

         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政府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

                                   2024311

 

 

 

附件1

临安区2024年野外火源治理专项行动方案

 

为有效控制全区范围内野外火源,严厉打击森林违法违规用火行为,切实做好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确保全区森林防灭火形势持续稳定向好,根据《浙江省2024年野外火源治理专项行动方案》、《杭州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杭州市2024年野外火源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精神,经区森防指办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24年临安区野外火源治理专项行动。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总体目标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森林防灭火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坚持防未、防危、防违”“打早、打小、打了全链条管理,深刻吸取过往森林火灾教训,对农事生产用火、祭祀用火、林业生产用火等引发森林火灾的主要顽疾进行集中治理,对森林火灾隐患进行全面排查整治,建立健全火灾隐患自查自纠长效机制,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件发生,确保全区森林防灭火形势稳定。

二、治理内容

(一)农事生产用火。重点治理高火险天气林缘、林田交错地带烧田埂、烧杂草、烧秸秆、烧灰积肥、烧垃圾、烧垦开荒等农事用火失管失控问题;源头管控不到位,对违规农事用火不劝阻、不报告问题;宣传引导力度不够问题;对违规用火管理宽松软,听之任之、放任自流问题。

工作措施:1、强化巡查检查,对违规农事用火及时劝阻、报告;2、强化监测预警,严格落实卫星监测热点核查反馈,收到预警信息后第一时间派出人员到现场核查。

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二)祭祀用火。重点治理推动移风易俗、文明祭扫工作不力,违反清明节期间安全祭扫要求的行为,在林内、林缘烧纸钱、焚香点烛等违法用火问题;墓地周边可燃物清理不到位,火灾隐患突出问题;宣传引导、综合管控不到位,未采取有效措施疏堵结合问题;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不以身作则,上坟违规违法用火问题。

工作措施:1、落实殡葬服务机构管理责任,在陵园、公墓出入口加大安全祭扫的检查力度,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开展香烛换鲜花活动;2.落实属地管理责任,镇街、村社加强生态墓地、公益性墓地、集中安葬区和散坟的安全管理,在主要上山路口设置检查站,加大巡山力度;3、提前对墓区周边可燃物进行清理。

责任单位:区民政局、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三)林业生产用火。重点治理违规炼山造林、计划烧除、烧疫木、点烧隔离带等隐患问题;未实施生产性用火审批制度、或用火审批制度不严格问题;生产性用火未在合适的天气条件下实施、未开设隔离带、未组织足够人员看守等不按规程操作问题;对违规生产性用火监管缺位、处罚不严问题。

工作措施:1、压实经营单位主体责任,督促护林员、网格员加大巡查检查力度;2、对必须进行的生产性用火,保证在合适的天气条件下实施,开设隔离带,组织足够人员看守。

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四)其他治理内容。加强对穿越林区输配电线路断线、短路等引发森林火灾隐患问题的治理;加强对野外工程施工中的违规用火的治理;加强对露营篝火、烧烤野炊、放孔明灯、野外吸烟人群等教育不到位、不监管问题的治理;加强对增岗设卡不到位的治理;加强对智力障碍、精神病患者和未成年人监护责任落实不到位,玩火弄火引发森林火灾问题的治理;加强对林区民居、村庄和重要设施周边可燃物清理不到位,造成家火上山、山火进家问题的治理。

工作措施:1、供电公司加大林区输配电线路的巡查检查和监测预警;2、加强智力障碍、精神病患者和未成年人的管理,确保责任落实到位。3、组织开展林区民居、村庄和重要设施周边可燃物清理。

责任单位:国网临安供电公司、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三、治理时间

2024311日起至49日止,为期30天,结合2024年临安区“319”森林消防宣传日和森林防火宣传月主题教育活动,突出重点时间、重点地区、重点部位,全面组织开展此次野外火源治理专项行动。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请各单位充分认识当前森林防灭火严峻形势,切实履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建立网格化管理机制,真正做到山有人管,林有人护,责有人担,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无缝隙全覆盖责任体系,确保此次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二)加强火源管控。注重点面结合,全面排查隐患漏洞,加强火源管理,对重点区域采取超常规措施,严管野外生产生活用火,对排查出的隐患和问题列出清单,建立整改台账,确保隐患整改到位。对重点人群,落实监护责任。

(三)加强宣传教育。“319”森林消防日、宣传月为契机,开展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进林区等系列宣教活动,广泛宣传森林消防安全知识,推行绿色祭扫、生态祭祀,营造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的浓厚氛围。

(四)加强总结评估。专项治理行动开展期间,请各镇街道、各有关单位及时开展评估、总结、报送工作,对此次行动开展的做法、经验、成效、问题认真梳理分析,找准问题根源,坚决破解管不住的症结,实施依法治火、依法管火。



附件2

临安区野外火源治理专项行动统计表

                                               单位:                       

内容

数量

制定专项行动方案(个)


派出督查组数量(个)


设立检查站(含临时)(个)


出动人员数量(人次)


排查火灾隐患(处)


发放整改通知书(份)


整改火灾隐患(处)


发放宣传品数量(件)


悬挂标语(条)


广播电视等媒体报道(次)


发送短信(条)


查处、制止违规用火数量(起)


罚款金额(元)


行政处罚人员(人)


刑事处罚人员(人)


追责问责人员(人)


其他成效(工作亮点):

 

 

 


 


附件3


临安区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整改情况明细表


序号

时间

单位名称

村(社区)

景区、林区

隐患问题

整改情况

处理情况

检查人员

备注






































































































填表人:


审核人:


填表日期:





填表说明:1、每行只填一个隐患问题,隐患问题数要与《野外火源治理专项行动工作统计表》中的“排查火灾隐患数”相对应;
              2、“整改情况”一栏,若可以当场完成整改的,填“当场整改”,限期整改的填“限*日内整改”或“已限*日内完成整改”;
              3、“处理情况”一栏,填处罚或教育等。